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
(副本)
隆检诉重期 [2019]374号
肖承胜:
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肖承胜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因二次退查重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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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10:03:37 晨邵陽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
(副本)
隆检诉重期 [2019]374号
肖承胜:
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肖承胜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因二次退查重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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