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免息、低息、一天放款······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校园贷案件

还在上学的你想买新手机?购物车里的东西现在就想买回家?奈何最近手头有点紧······怎么办?“免息”、“低息”、“一天放款”,看到这些字眼你会不会怦然心动?小心!这可能是非法校园贷的陷阱!很多人都听说过“非法校园贷”这个词,有的大学生最初仅仅借了几千元的非法校园贷,但最后利滚利要还的钱,竟然达到了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甚至个别人因无力偿还,最后选择了自杀。近期,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校园贷案件被央视报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2岁的张强(化名)是山东省胶州市某高校在校生,通过网络平台累计借贷了7万多元本金,加上利息,越还越多。因为借非法校园贷被催债,张强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2017年10月,这个校园贷团伙被铲除,可张强还是无法安心学习,恐惧感依旧陪伴着他。

2018年12月6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部分学生没有意识到“校园贷”“套路贷”的严重危害性及学校在法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当地一所学校专门制发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将检察建议作为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的强力“助攻”,深刻反思管理漏洞,切实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发检察建议的做法有效预防非法校园贷的发生,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免息、低息、一天放款······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校园贷案件

(向被建议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针对校园贷,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法放贷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于今年10月21日起实施。该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打击此类非法放贷行为。

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各种校园贷进入高校并迅速发展。但是校园贷因低门槛、审核快、操作便捷,逐渐演变为诈骗者手中的工具,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则成为了非法校园贷诈骗的受害者。

胶检提醒 :

1、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合理消费,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抵制过度消费。

2、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如果真的需要贷款,应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切不可轻信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让非法校园贷钻了空子。

3、要保持理智,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如果大家发现自己上了非法校园贷的圈套,一定要及时向学校老师、父母反映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胶州市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