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兩張“隱身”表格糾出12名漏犯

兩張“隱身”表格糾出12名漏犯

  


  庭審現場

  2019年10月,浙江省新昌縣首例“套路貸”案落判,14名犯罪團伙分子分獲刑罰。在該案審查起訴的過程中,辦案檢察官發現,該案無論是涉案金額、犯罪手段還是涉案人員,似乎都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而關鍵證據則被“隱身”處理了。日前,經新昌縣檢察院依法追訴,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

  一場深陷“套路”借款的噩夢

  冬夜,一陣“俞冰欠債還錢”的喇叭聲,劃破了居民小區的寧靜。此外,俞冰家門口還被噴上了顯眼的紅漆。近幾個月,俞冰一家一直面臨著這樣的情形,於是,俞冰選擇遠離家鄉。他沒想到大半年前向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會讓他有家難回。

  優佳網和眾佳網是兩家經營模式相同的小額貸款公司,共享客戶資源,統一審核、放款,即“1+ 1”經營模式。2017年夏天,俞冰因資金緊張需借款3萬元,經人介紹來到了優佳網和眾佳網。兩家公司的負責人陸琪、王皓審核俞冰的個人信息後,把他帶至財務處,財務人員拿出兩份相同的合同,上面標明瞭材料費、中介費、服務費等多個收費項目,其合計“借款”金額竟高達5.6萬元。因急於用錢,俞冰簽下借款協議並開始分期付款。

  在俞冰逾期兩天未及時繳納欠款後,該公司催收人員就開始以噴油漆、堵鎖眼、貼字報等方式,要求俞冰繼續支付虛高的借款及高額違約金。2018年2月至3月,陸琪、王皓等14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一份被忽略的“隱身”表格

  2018年8月,新昌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這是新昌首例“套路貸”案件。起訴意見書上,公安機關以40多名到案的被害人陳述為基礎,認定全案的犯罪事實和36萬元犯罪金額,據此,14名涉案人員法定刑均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下。

  “總覺得哪裡不對勁。”有著8年公訴工作經驗的檢察官認為,這麼一個人數眾多、分工明確的犯罪集團,36萬元違法所得遠不足以維持公司的日常開銷,難道這是一場虧本生意?這個案子一定沒有那麼簡單!

  於是,辦案檢察官白天去看守所提審涉案人員瞭解詳情,晚上在辦公室反覆翻看案卷材料,尋找蛛絲馬跡。終於,在一張隨案移送的光盤裡發現一個重要線索。這個光盤的所有數據,提取自涉案公司財務人員的U盤,裡面的一張Excel表格清晰地羅列了1200餘名借款人和優佳網、眾佳網簽署的虛高借款金額,以及還款、催收等情況。根據這份表格,檢察官再次訊問了財務人員,瞭解具體情況後,一次次對數據進行篩選、計算、整理,最終確定了1200餘萬元的犯罪金額,據此,該犯罪團伙主要成員的法定刑期將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此外,公安機關以陸琪、王皓等14人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起訴,但檢察官在審查過程中發現,涉案人員在向被害人催收“債務”時,以各種手段威脅、逼迫被害人及其親友,使其產生恐懼心理,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等,屬於“軟暴力”,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明顯,已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故依法追加敲詐勒索罪名。

  一記嚴懲“套路貸”的鐵拳

  另外,在這份光盤內,還有一份表格,清楚地記錄了所有涉案人員的分紅、工資分配情況。經過排查,檢察官發現除了被抓獲歸案的人員,還有15人也參與了公司分紅和工資分配。依據這份表格,檢察官再次來到看守所,一輪輪訊問涉案人員,最終確定了該15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019年2月,該院向新昌縣公安局發出《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要求將15名同案犯及時補充移送起訴。同年6月,其中12名同案犯被陸續抓獲歸案。4月,新昌縣法院公開審理陸琪、王皓等14人詐騙、敲詐勒索案。8月,陸琪、王皓等14人因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並處罰金,陸琪、王皓被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一審判決後,陸琪、王皓等人不服,提出上訴。10月,紹興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近日,追訴到案的12名被告人中,2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餘9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零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文中被害人、網站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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