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未經過聯合國同意,隨便出兵攻打其他國家。聯合國會做出怎樣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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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的主要作用大概分為以下4點::

1、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2、發展各國之間的友好關係;

3、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經濟、社會、文化和人道主義性質問題,並促進對於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4、為實現上述目標,為聯合國為中心協調各國行動。

聯合國的建立初衷是給世界各國一個互相約束,互相監督的作用。

但是到目前為止,只能說願望是美好的,而實際上是無奈的。當然,這個結論並不是否定聯合國的作用,而是聯合國事實上缺乏有效的監管以及制裁的手段。

2003年3月20日美國繞開聯合國對伊拉克發動襲擊,整個入侵行動雖然只歷時42天,但是造成了10多萬伊拉克人的死亡,數百萬人流離失所,伊拉克從此陷入了長期的動亂,然而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發現所謂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美國入侵敘利亞,以色列打擊巴勒斯坦等。包括2014年,俄軍佔領烏克蘭的克里米亞等。很多都是未經聯合國允許發動的戰爭。除了美歐因為克里米亞的問題對俄羅斯發動制裁以外(並不是聯合國)。聯合國幾乎沒有能力約束這些國家。其根本的原因就是聯合國雖然是國際性的組織,但是卻沒有多少實質性的作用,更像是一個用來約束小國,讓大國跟大國之間想談的時候有地方可以談的作用。

因為如果需要制裁,無非是軍事制裁,經濟制裁。但是對於聯合國內部來說,並不團結一致的,更像是以美國為代表拉幫結派的組織。而美國在世界上擁有最強的軍事力量,在世界經濟上擁有最高的話語權。聯合國如何制裁美國?離開美國,聯合國就分崩離析了……包括俄羅斯也是,俄羅斯雖然不復當年蘇聯之勇,但是軍事實力依舊很強。如何制裁俄羅斯?美國都不敢!一個是他自己做得更出格,第二個是代價太大了。

所以在很多事情上,聯合國也就是阻止事態失控,但對於大國之間的博弈,它其實一點約束性都沒有!





後會無期的故人


未經聯合國同意出兵攻打其他國家,一律會被認定為侵略戰爭,聯合國會制定制裁措施,其中經濟制裁為主,但是能夠起到怎樣的效果,關鍵看發動侵略戰爭的是誰。


1990年8月2日凌晨,伊拉克出動三個師的兵力越過科威特邊境,經過14個小時的戰鬥,伊拉克佔領科威特全境,此時共有20萬軍隊,2000輛坦克進入科威特,薩達姆宣佈吞併科威特,將其化為第19個省。

8月2日,聯合國安理會以14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了要求伊拉克撤軍的決議,對伊拉克的政治、經濟、外交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制裁,要求伊拉克必須在1991年1月15日之前撤軍。

然而經過一系列制裁,在最後期限之前伊拉克仍然沒有撤軍,根據聯合國授權,美國總統老布什向美軍下令,向伊拉克開戰,1991年1月17日,美國及其盟友轟炸巴格達,海灣戰爭全面爆發。

經過40多天的轟炸,盟軍開始對伊拉克發動地面進攻,伊拉克在傷亡10萬人,被俘8.6萬人,損失324架飛機,3800輛坦克,3000門火炮之後宣佈接受聯合國決議,全面從科威特撤軍。

聯合國對伊拉克的決議起初並沒有起到預期效果,直到美國出動軍隊之後,伊拉克在戰爭失利的情況下不得不撤軍。

2003年美國繞過聯合國發動了伊拉克戰爭,全面佔領伊拉克,但是聯合國並沒有制定制裁措施。

不過與伊拉克佔領科威特不同的是,美國進攻伊拉克並非要吞併伊拉克,而是推翻薩達姆政權,戰爭結束之後政權交還給伊拉克人民,伊拉克戰爭與海灣戰爭有著本質區別。

2014年,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半島,聯合國將其判定為侵略,但是真正對俄羅斯進行經濟制裁的是美國為首的北約國家。

聯合國的制裁為何會顯得“軟弱無力”?

聯合國沒有自己的經濟,也沒有軍隊,決議需要成員國的配合才能夠生效,這就意味著聯合國決議只能用來對付中小國家,如果聯合國要求各國制裁美國,誰敢帶頭?如果是制裁俄羅斯,至少美國為首的北約會執行,制裁決議可以取得效果。



聯合國的維和部隊由各個國家組成,維和部隊的權限很小,維和部隊必須嚴守中立,除了自衛以外不得使用武力,哪怕是交戰一方的士兵倒在維和部隊面前也不能救,因為另一方會認為維和部隊幫助敵方。

維和部隊數量和戰鬥力都相當有限,根本無法與各國正規軍抗衡,靠維和部隊打不贏海灣戰爭。


聯合國很難對五大常任理事國產生實質性影響,而對中小國家的制裁需要各國的配合,如果是軍事行動,能夠仰仗的恐怕只有美國。


視野新觀


聯合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國際組織,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建立的國際新秩序的代表,幾乎全世界的主權國家都加入了聯合國,甚至可以這樣說,不加入聯合國的國家,都不算是真正的主權國家,目前全世界加入聯合國的主權國家有193個。



所以聯合國就有了對國際秩序的定義,特別是在國際間的戰爭方面有很多明確規定。對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分成兩種合法的戰爭,第一是當主權國家受到了他國的侵略,自己進行了反擊,這是合法的。第二是通過聯合國授權的戰爭,也是合法的。除此之外全部都是非法的,至少在聯合國的在國際法的框架上是這樣。



但聯合國的關於戰爭的法律條文,也就那麼一說,你也就那麼一聽。很多的情況下,聯合國是無法左右國與國之間的戰爭的,這是因為聯合國並不是一個國家實體,也不可能做到對整個世界時局的全面掌控。而且聯合國的行動基本上依賴成員國的行動力,如果聯合國最重要的成員國不配合聯合國,那麼聯合國的法律條文也成為一張廢紙。

從聯合國定義的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條文可以看出,世界上絕大部分發生的戰爭,都是非法的。很多的戰爭,既不是自衛反擊戰,也沒經過聯合國授權。而且帶頭破壞規則的,就是聯合國的主導國家美國。



比如美國在2003年,繞過聯合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還有在1999年,美國帶領北約國家轟炸南聯盟,直接導致科索沃獨立出來,塞爾維亞分裂了。這都是聯合國定義的非法戰爭,但聯合國對美國是一點辦法沒有,只能幹看著。

當然美國也幹過合法的戰爭,但是不多。比如1990年的海灣戰爭,伊拉克侵略科威特,聯合國就授權美國驅逐伊拉克侵略者,幫助科威特復國。

聯合國是對一些大國沒有辦法,但對小國還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小國之間的戰爭,聯合國可以動用自己的維和部隊去維持和平,也可以動用自己的力量制裁發動侵略的小國。



當然最終幹這些活的人還是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以及其他重要的成員國。


大正看世界


其實,國際社會就像自然動物界一樣,就是弱肉強食的社會。

原則上,未經過聯合國的同意,隨便出兵攻打別的國家,這是肯定不行的。需要受到國際社制裁的事情。

但是,現實並不一定是這樣的。遵守聯合國的規定也要看國家的力量和自覺性。

如果是小的國家,他們是不能,也不敢未經聯合國同意的出兵攻打別的國家的。

因為那樣就是自掘墳墓,自尋死路。

可是對於霸權國家來講,雖然聯合國是不允許,但他們會敢私自出兵打別的國家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攻打伊拉克。

當時聯合國是不同意美國攻打伊拉克的,但美國沒有去遵守聯合國的要求,直接攻擊了伊拉克,並瓦解了薩達姆政權。

雖然美國沒有遵守聯合國的規定,但實際上美國也沒有受到聯合國的嚴厲懲罰。

這就是如今的國際社會實態。


CKJU


一個老梗:小國與小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矛盾沒了;小國與大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小國沒了;大國與大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聯合國沒了。充分說明了聯合國的性質。

聯合國就是一個群,五大管理員(五常)是維繫這個群的基礎。聯合國可以調解群內成員的矛盾(大家都是聯合國群成員就按聯合國的規定來),保護群內成員的利益(矛盾一方不是聯合國群成員是不受聯合國保護的,也就是說,只能捱打,敢還手就會被聯合國制裁)。

五大管理員是聯合國群的特殊存在,它們聯手支撐起了聯合國的底氣,所以聯合國的規定對它們的約束力幾乎為0。

瞭解了聯合國的行為模式我們再來談題主的問題。

y國(普通成員)入侵k國(普通成員),k國向聯合國投訴,A國(管理員之一)接受投訴,其他管理員同意或不反對,A國就可以糾集自己和同意國的軍隊對y國進行軍事打擊,同時,所有成員國都將對y國進行其他制裁(主要是封鎖、禁運)。

但如果是A國(管理員之一)入侵a國(普通成員),那聯合國除了零零落落的譴責,並不會有什麼實質的制裁措施。

五大管理員之間在儘量避免直接軍事對抗,更別說是相互入侵了。如果真的發生,那相信也沒聯合國什麼事了。


真誠地看著你


這個問題讓人一下子想到兩次海灣戰爭,由此可以看出聯合國的作為。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未經聯合國同意,直接出兵佔領了科威特,使得沙特、阿聯酋等其他阿拉伯國家處於極度恐慌之中。

對於伊拉克侵略行徑,聯合國曾通過多次決議,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在海灣地區有著巨大經濟利益訴求的美國首當其衝,自報奮勇要對伊拉克進行打擊,以阻止號稱“第三軍事強國”的伊拉克崛起,從而保護美國在海灣的利益,令其不敢對美國的主導地位構成挑戰。

1990年11月30日,聯合國通過678號決議,授權成員國“運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使科威特得以解放,這樣,美國在包括眾多阿拉伯國家在內的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支持下,名正言順地出兵將薩達姆軍隊從科威特國土上趕了出去。通過本次戰爭,美國在國際上的聲譽迅速提升,成了世界和平與安全的捍衛者和守護者。


然而,十多年後的2003年3月20日,美國以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化學武器為藉口,在未經聯合國許可的情況下,單方面出兵對伊拉克訴諸武力行動,導致伊拉克山河破碎,人民生靈塗炭,薩達姆被處以絞刑的局面。

事後查明,所謂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化學武器,完全是美國的臆測、杜撰,對此,聯合國海牙國際法庭要求對發動戰爭的小布什、布萊爾以“戰爭罪”和“反人類罪”進行審判,然而,在美國製裁威脅下,最終不了了之。

這說明,聯合國在處置小國方面遊刃有餘,一旦遇到美國這樣的大國就感到棘手,無可奈何。

無獨有偶,1979年12月27日,蘇聯在沒有得到聯合國授權的情況下,悍然入侵阿富汗,戰爭十年,阿富汗人民遭受了無窮的災難。由於蘇聯是當時與美國並駕齊驅的超級大國,聯合國只能睜一眼閉一眼,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由上可見,對於某些未經聯合國同意,擅自出兵攻打他國的國家,如果是中小國家,聯合國就能發揮出巨大的作用,而要是美蘇這樣的世界一超,聯合國將有心無力,得過且過,無怪乎目前很多國家欠費不交,難道不是因為聯合國已成為美國的附庸,變成了美國“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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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聖手


木叔確實對聯合國的相關制裁有過一些分析和了解,當年讀書時就還寫過一些類似的文章,所以對這個問題可以和大家說幾句。

理論上講,如果出現這樣的問題,聯合國安理會是要討論的,達成一致意見後,會有很多制裁方式。

主要有6點:

第一,經濟制裁,比如貿易禁武器等運;

第二,軍事制裁,在當地設立禁飛區,等於這個國家主權被聯合國限制了;

第三,外交制裁,呼籲各國不承認這個政府,以此對其合法性構成威脅;

第四,道義制裁,通過發表譴責聲明或者通過譴責決議,讓其國際形象受損;

第五,旅行制裁,是對發動戰爭國家高層和相關人員實施全球旅行禁令;

第六,法律制裁,這主要是國際法院出面,對其發佈逮捕令。

所以,可以看出,如果一國侵略另一國的話——

聯合國要做出反應的前提是:安理會討論;

要件是:一致同意或者沒有否決票。

這就意味著安理會的權力很大。如果這個入侵的國家不是安理會成員國,甚至是常任理事國的話,安理會做出一致表態的可能性很大。

這個國家要是安理會成員國乃至五常或者利益相關方的話,安理會做出懲罰和制裁的決定可能性就減小。

舉個例子——

第一次海灣戰爭時,薩達姆入侵科威特,安理會舉行了會議,15個安理會國家一致通過制裁薩達姆,在當地設立禁飛區,對其個人和政府實施了貿易和武器禁運以及旅行限制。

有些制裁令直到薩達姆退兵科威特後也還在保留,比如禁飛區。

再舉個例子——

俄羅斯吞併烏克蘭的克里米亞時,美國在安理會散發一份譴責的草案,但俄羅斯有一票否決權,因此安理會沒通過。

也就是說,聯合國安理會沒辦法對俄羅斯像對伊拉克一樣實施木叔以上所說的6大制裁。

但隨後美國要求聯合國大會討論,最終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了維護烏克蘭領土完整和主權不受侵犯的聲明。

支持俄羅斯的國家只有10個,其他國家要麼支持美國草案,要麼投票棄權表示中立。

這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對俄羅斯國際形象的一次打擊。

只不過聯大聲明不像安理會決議那樣有強制力罷了。


木春山談天下


會做出“不交會費”的懲罰,保證窮死你丫的!

作為二戰後協調國際秩序的最權威機構,理論上聯合國是應該凌駕於其他成員國之上的,聯合國秘書長更是高高在上的“地球球長”。

但理論和現實總有差距,特別是在地主(簡稱地頭蛇)美國面前,聯合國不是沒有脾氣,而是壓根兒不敢生氣,就差不敢喘氣了。

雖然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大最權威的國際組織,但聯合國作為美國霸權主義的工具,本質上和雞肋一般的國際聯盟沒什麼區別。

聯合國相比於國聯,最大的進步就是它把世界各大國都拉進來了,特別是安理會五常,這就讓聯合國相比於國聯,有了更多的權威性。

但權威性不等於權力,特別是面對美國。

在聯合國成立初期,美國想要毆打朝鮮,於是操縱聯合國通過譴責朝鮮的決議,然後美國根據聯合國的“指示”出兵了,這種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態勢,讓身為天子的聯合國很傷心。

但時光跳轉到2003年,美國和諸多小弟直接繞開聯合國對伊拉克展開軍事行動,這個令諸侯的架勢連挾天子的步驟都省了,身為天子的聯合國更傷心了。

而更讓聯合國無語凝噎的是,美國的所謂“僭越”,就跟婚內出軌似的,出軌一時爽,一直出軌一直爽。

而被美國的做派深深感染的其他大國,在條件成熟時也沒有理由不以美國為榜樣,巧取豪奪時將聯合國踢到一旁。

所以,聯合國對世界大國的制約性幾乎為零,相反,因為聯合國的所謂權威性全部拜世界大國所賜,因此是大國們制約著聯合國而不是相反。

再加上在國際社會中,大國尤其是美國承擔的聯合國會費份額舉足輕重,這就更使得聯合國對大國的僭越無可奈何了。相比之下,視而不見反而能活得更久,比那些英年早逝養生專家們強多了。

不過除了幾個主要的世界大國,聯合國對其他中小國家還是有一定製約力的。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秩序下,“窮則趨之若鶩,達則不屑一顧”的規律適用於任何小國弱國。對他們而言,加入聯合國比是置身事外有更多的優勢,他們在享受聯合國帶來的好處時,相應的也要受到聯合國的制約。

理論上說,沒有經過聯合國同意,就擅自出兵攻打其他國家的行為,是一定會受到聯合國嚴懲的,而嚴懲的形式就是麻煩大國帶隊群毆,比如美國在1990年在海灣戰爭中,就是在聯合國的“指示”下,帶領一幫小弟群毆出兵攻打科威特的伊拉克薩達姆政權。

但此時又出現了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那就是中小國家在對聯合國有所需求且實力不濟的情況下,是沒有能力隨便攻打其他國家的,畢竟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的國家只有一個。除了薩達姆這種自認為世界第三的二桿子,其他中小國家絕大部分都是大國的附庸,他們的所謂侵略,都是背後大國搗鬼的結果,例如在斯大林授意下大舉進攻韓國的朝鮮。但是這種所謂的“侵略”,本質上也是針對昔日同宗同源的小夥伴,這種稱之為“統一”的武裝行動和武裝侵略他國本質上是不一樣的。

而這種行為到底構不構成侵略,解釋權並不歸聯合國,而是歸世界大國所有。而能否聽從聯合國“調遣”出兵懲罰那些所謂的侵略者,全看這些侵略行為是否威脅到了自己的國家利益,比如伊拉克的坐大,對美國的中東戰略形成的強烈的衝擊,且挑戰了美國的美元石油霸權,這讓美國即便不經過聯合國,也一定要將薩達姆徹底消滅。

所以,聯合國能懲罰的,只有那些對聯合國有所需求的中小國家,而聯合國能否進行懲罰,全看世界大國,尤其是美國的臉色。

在這裡,靜夜史想起了那句著名的俗語:

“小國和小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衝突沒了;小國和大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小國沒了;大國和大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聯合國沒了。”

今天的聯合國,仍然為8月份即將用完的聯合國會費發愁,秘書長古特雷斯甚至想到了賣房救急。作為會費最大分攤國的美國,在聯合國的“表現”沒有讓美國滿意前,聯合國的窘況短期內難以改變。

懲罰美國?不存在的!美國對聯合國的懲罰倒是司空見慣。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夜史,期待您的關注。


靜夜史


懲罰與否主要取決於聯合國五常的態度,具體到細節就取決於美國的態度,美國說想要懲戒就懲戒美國說不懲戒就不懲戒,至於美國本身,能夠懲戒到他的基本上就沒有,甚至連彈劾抗議都被否決。

想要在聯合國取得戰爭授權的難度很大,前提是必須要五常裡沒有反對票且贊同數必須超過半數(五常有一票否決權),除此之外還要在聯合國總會員投票,超過半數的聯合國成員支持才可以取得聯合國的授權。這意味著全球各地的軍事戰爭都不可能獲得聯合國授權,但是也沒見得他們受到聯合國制裁。

但是呢,反過來看想要申請聯合國援助也非常困難。他們首先得由受害國向聯合國發起申請,然後超過半數的聯合國成員支持,再交由五常開會決議,這時候如果五常之間有一國否決,那麼決議也無法通過的(一般來說,侵略國也會通過外交手段買通五常中的一個)。所以受害國如果無法取得聯合國的維和授權,聯合國同樣不會介入雙方戰爭。這也是為何全球打得天昏地慘卻也沒見聯合國冒個影。

至於美國方面,美國自從二戰結束以來,總共發動了大戰三場(半島戰爭,越南戰爭,海灣戰爭),其中只有海灣戰爭取得聯合國授權;小戰爭(黎巴嫩,格林納達,利比亞,巴拿馬,利比里亞,索馬里,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只有阿富汗戰爭取得了聯合國授權。其他情況下,都是非法入侵的。但是呢,由於美國自己就是五常之一,根據聯合國法案他可以否決任何聯合國提案,包括對美國要求停止軍事入侵的提案,所以聯合國根本就沒啥卵用,該管的沒權管,不該管的卻成了幫兇。


優己


聯合國是一個龐大的組織,名義上它是管理整個世界的各項事務,可實際上,聯合國的權力也是有限的,有很多人都在質疑著聯合國存在的意義,不過聯合國對於世界的穩定,確實是有著很大的幫助。

比如說它的存在,就限制不少的戰爭,一般來說,主權的國家都是聯合國的成員,既然要加入這個組織,必然是要受到組織的約束,在聯合國的規矩中,戰爭是不能隨便發動的,也不會主張用武力解決問題。

得到聯合國允許的武力,只有兩種情況,要不就是個體或者集體不得已進行的自衛戰爭,另外一種就是在得到聯合國授權的戰爭。

那麼這麼多國家,必然會有一些國家不遵守規則,要是沒有經過聯合國的授權,去發動戰爭的話,那麼會遭到怎樣的懲罰呢?

其實這件事就是赤裸裸的雙標,在歷史上就有一些國家沒有把聯合國當回事,發動戰爭,卻得到不同的結果。

美國攻打伊拉克——安然無恙

最有名的就是美國,作為五常裡面的老大,美國當初就沒有得到聯合國的授權,直接去發動伊拉克戰爭。

這場戰爭讓美國重新取得中東石油交易的霸權,也把不太聽話的薩達姆政權給推翻,當時美國也是打著正義的旗號,表示伊拉克那邊是有著很多殺傷性武器,可這畢竟是沒有得到聯合國授權的戰爭,按理說聯合國應該對美國進行一些制裁,結果聯合國什麼表示都沒有。

甚至輿論還都認為這是一場正義的戰爭,可從結果來看,這場戰爭讓伊拉克陷入到混亂中,到現在伊拉克的局勢也非常不穩,無數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中。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遭受打擊和賠償

美國的這番舉動,卻沒有受到任何的懲罰,而之前伊拉克也不老實,他們也曾經沒有經過聯合國的允許,就發動戰爭。

之前它們入侵科威特,這場戰爭他們甚至都沒有打著自己的旗號,指望著先斬後奏,很快就把科威特全部佔領,這次聯合國是真的採取制裁。

以美國等成員國為首的軍隊,對伊拉克進行瘋狂打擊,迫使伊拉克不得不撤軍,單單是撤兵還沒有結束,後面伊拉克還不得不賠償科威特大量的金錢,用作這次戰爭的賠償款,聯合國這次對伊拉克的制裁還是非常嚴厲的。

同樣的兩個國家,做出相同的事情,卻遭到聯合國的區別對待,這也能夠看出聯合國的本質。其實聯合國的主要力量,就是五常,這五個大國的實力都非常強,尤其是美國更是世界上的超級強國,實力強的國家,才能在聯合國裡面取得話語權。

而裡面其他的成員國,它們的實力非常有限,只能是指望依靠強國來生存,因此這些國家就會跟風,比如說美國要發動什麼戰爭,依附它的這些國家就會幫著美國打仗,這些國家聯合起來實力強大,誰都不敢隨便干預它們的戰爭。

況且美國是有實力單獨組織一個維護世界的機構,聯合國的這些法律還真的管不到它。像伊拉克這樣的國家,在聯合國裡面沒有人脈,自己的實力也非常有限,聯合國的條例就是專門限制這些國家的,這麼看聯合國這個平臺,也確實是強國主導世界的工具。

不過聯合國的存在還是有必要的,美國儘管有著很大的野心,可它也是要面子的,這些戰爭它都打著正義的旗號,既然自己要面子,它就不會真正把聯合國給拋開,在處理一些大事上,這些大國還是要重視聯合國的意見。

它還給世界各國提供了一個對話平臺,即便是在打仗,雙方也能夠通過聯合國進行對話,我覺得有這麼一個平臺,總比沒有要強很多,別管它是不是能起到什麼好作用,畢竟能有點用,也比完全沒有約束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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