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莘縣新縣醫院有患者家屬擡棺、燒紙“醫鬧”,警方通報:鬧事3人被行拘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5日訊 莘縣縣醫院12月1日搬遷了新院區,但新縣醫院啟用沒幾天,就發生了一起患者家屬通過抬棺材、燒冥紙等方式“醫鬧”的行為。但“醫鬧”不等於維權,近日,莘縣警方發佈通報,參與鬧事的違法人員已被依法行拘、罰款。

莘县新县医院有患者家属抬棺、烧纸“医闹”,警方通报:闹事3人被行拘

12月9日,莘縣公安局莘州派出所接到莘縣人民醫院南區報警稱:有患者家屬用抬棺材堵醫院大門、在門診一樓大廳燒冥紙等方式鬧事。接到報警後,該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鬧事者正在醫院產房大哭、大鬧。

莘县新县医院有患者家属抬棺、烧纸“医闹”,警方通报:闹事3人被行拘

經民警瞭解得知,12月8日,張魯鎮王某在莘縣人民醫院南區入院分娩時,因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相關醫療監督機構正在調查)。隨後,死者家屬採取抬棺材、燒冥紙、大哭大鬧等方式擾亂醫院就診秩序。

因死者家屬情緒激動、現場秩序混亂,為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莘縣公安局迅速抽調警力到達現場支援,維護秩序,疏導人員,教育勸導死者家屬以正當、合法的途徑解決問題,積極促進醫院與死者家屬協商。

經多日工作,死者家屬拒不聽勸,繼續在醫院內燒冥紙、抬棺材堵門、圍堵醫院病房通道,並以跳樓方式進行威脅,嚴重擾亂了醫院的正常秩序。

莘县新县医院有患者家属抬棺、烧纸“医闹”,警方通报:闹事3人被行拘

為儘快恢復醫院就診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公安部與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莘縣公安局組織民警對現場進行清理,疏導圍觀人員,並將王某玲等鬧事人員強行帶離現場。

經調查詢問,莘縣公安局依法將違法人員王某玲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元;將違法人員呂某為、呂某超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500元。

警方提醒:患者家屬失去親人,內心悲痛,可以理解,但這不能成為患者家屬大鬧醫院的理由。我們應該明白,疾病是醫患雙方共同的敵人,與公與私,醫生都會全力以赴救治每一位患者。患者、家屬對診療有疑問,可以依法維權,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申訴,若採取極端方式聚眾鬧事的方式進行所謂的維權,一旦醫療機構運行正常秩序受到干擾,這不僅不利於糾紛的解決,最終拖累的是公共醫療服務的質量,埋單的卻是社會大眾,同時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對診療有疑問,就先到醫院大鬧一場贏得“先機”的套路,已經成為一條死路!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申訴、合法渠道進行維權才是正確的選擇!

閃電新聞記者 左新新聊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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