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珠海国企改革措施解读

1、通常来说,托管通常都是借助并购重组实施资源整合的一个过渡手段;珠海市国资委做出四家企业的托管决定,应是正在谋划推进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推动国有企业强强联合,或是专业化重组,以提高国有企业的产业集中度,不仅是珠海市国资委对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要求,也是中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要求。未来类似的操作还会不断涌现。

2、格力控股权的转让,是珠海市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混改中的一个积极探索。家电领域属于充分竞争性领域,而且市场已经十分成熟,竞争非常激烈。一方面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在家电市场的充分竞争中,并不一定具有优势;另一方面,家电企业未来盈利前景的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市场竞争与消费升级对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日益迫切。在此背景下,珠海市国资委通过转让控股权引入更为灵活的非公资本控股,将可以给格力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如果混改有效激发了格力活力,焕发了企业新春,国有资本可以一起分享发展成果;相反,如果企业随行业发展盈利出现下滑,国有资本也已经在企业发展较好的时期完成了部分退出。

3、格力的混改,可以算是一个新的模式:一个在企业整体盈利较好状态下,国有资本让出控股权的混改模式。此前的混改,或者是国有企业拿出非优质资产启动混改,或者是拿出少量优质资产股权来搞混改。但这一探索能否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目前看,还有待观察。特别是这种母公司层面的控股权转让,改革将会采取谨慎稳妥的方式推进。对那些对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感兴趣的非公资本来说,肯定都希望能够拿到优质资产的控股权;但对国有企业和国资委来说,将优质资产拿出来搞混改,显然面临着较大阻力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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