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致全縣人民一封公開信:守護沽源藍,我接力

新春佳節臨近,燃放煙花爆竹是人民群眾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之一。

但是,燃放煙花爆竹不僅造成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汙染物濃度急劇飆升,嚴重汙染環境,而且容易引發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使我們喜慶的節日蒙上陰影。

致全县人民一封公开信:守护沽源蓝,我接力

有人說少了鞭炮少了年味兒?

但是年味兒是什麼呢?

是貼春聯、掛年畫、迎新春的笑容;

是晚輩孝敬長輩在桌前敬的那一杯酒;

是媽媽忙前忙後做的一頓團圓飯;

是向周圍的朋友互道一聲過年好的熱情;

是全家團圓在一起看春晚的喜樂氣氛;

是有事沒事走親訪友的溫馨場面。

這就叫年味!

致全县人民一封公开信:守护沽源蓝,我接力

每一位沽源人

都應當從我做起,

從身邊事做起,

自覺弘揚環保文明新風,

摒棄不環保不文明陋習。

讓正能量傳遞下去,

為守護沽源藍天,

我接力!

致全縣人民一封公開信

沽源縣公安局

致縣城區居民關於城區禁燃禁放

煙花爆竹的公開信

縣城區的居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帶來噪音擾民、煙塵紙屑汙染環境,極易引發火災,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和節日氣氛,為確保廣大居民過上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張家口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已於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沽源縣人民政府專門發出《沽源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城建成區禁放煙花爆竹的公告》,對我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現向您溫馨提示:

請您和您的家人積極行動起來,自覺遵守縣城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

1、禁放範圍:縣城主城區範圍內,東至東外環路,西至西外環路,南至南外環路,北至北外環路(含經濟開發區、新民居小區)、東圍子青年湖北岸頂點向東與244省道相連以南區域。

2、禁放時段:2020年1月9日至2月9日(陰曆臘月十五至正月十六)。省、市政府發佈黃色及以上重汙染天氣預警後,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期間和時限內,以下城區、場所禁止燃放:(一)國家機關辦公場所;(二)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 ;(三) 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幼兒園、學校;(四)公共文化單位、公眾娛樂場所、商場、集貿市場 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五)車站、 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六)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其安全距離範圍內;(七)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和架空通訊線路安全範圍內 ;(八)林地、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域;(九)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區域和場所。

沽源縣人民政府已專門抽調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 ,市場監督管理局 、城市管執法局等部門人員加強城區巡查監控 ,望廣大居民自覺遵守。對違法違規人員 ,將依法進行處理。

沽源縣城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10、0313-5812248

順祝各位居民朋友,新春快樂 、闔家幸福 !

沽源縣公安局

二0二0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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