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狐狸趣史:从纪晓岚的三个故事,看“狐仙”的特殊地位

今天这篇文章,我们从“大清第一段子手”纪晓岚说起。

狐狸趣史:从纪晓岚的三个故事,看“狐仙”的特殊地位

《阅微草堂笔记》

乾隆五十四年,六十六岁的纪晓岚十分清闲,于是趁着自己脑袋还好使,开始写《阅微草堂笔记》。这本短篇志怪小说集,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段子集”,纪大人那时候如果有网络,凭这些段子一定轻松收获百万粉丝。

《阅微草堂笔记》内容包罗万象,篇幅虽短,但妙趣横生,绝对是研究清朝民俗风情的最佳样本。今天,咱们就从这本书中的“狐仙”说起,聊聊300年前东西方狐狸的不同境遇。

第一个段子,狐仙的道德观。

沧州有一刘举人,自己的书房被狐仙霸占了。虽然看不见它,但狐仙可以和人说话,还会扔石头瓦片伤人,刘举人很头疼。当地董知州听说这件事之后,很好奇,于是专门来看看。到地方之后,董知州就站在书房门口“讲道理”,不停地说“人妖有别”之类的。

啰嗦了一会儿,房顶上传来声音:“董大人是好官,对老百姓好,也不贪财,所以我不拿石头扔你。但是,你对老百姓好,是为了博一个清官的名声,你不贪污是害怕以后被查,也不算是真的圣人,所以我不怕你。别啰嗦了,小心自找没趣。”

狐仙一番话,董知州非常惭愧,耷拉着脑袋回家了。刘举人家里有一个仆人,专干脏活累活的妇女,非常粗苯。这妇人就不害怕狐仙,狐仙解释说:“虽然是仆人,但人家是真正的孝妇,鬼神见了她都不敢咋样,我还敢瞎闹?”最后,刘举人把这间书房收拾收拾给这个下人住了,狐仙一看,也知趣的离开了。


以这个故事为引子,咱们先说说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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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狐

中国人对狐狸的认识,是有一个变化过程的。成书不晚于战国时期的《山海经》,其中就有关于狐狸的描述。《山海经·南山经》记载:“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你看,此时的狐狸是食人妖兽,并且还附带药用价值。

实际上,秦汉之前的人们,普遍认为狐狸是瑞兽,是祥兆。《吴越春秋》载:“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大禹娶了涂山氏之女,九尾狐也算是“功臣”,象征意义当然是祥瑞姻缘、子孙兴旺。

根据狐狸的习性而言,这一点是很好理解的。因为这种小动物不仅长相“娇媚”,而且一般捕食各种老鼠、小鸟、昆虫等,很少袭击家禽。以农业生产为本的古人,对这种神奇的动物应该是充满了敬意的。

这种敬意到唐朝还有迹可循,唐人张鷟的《朝野佥载》记载:

“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日:'无狐魅,不成村。’”这意味着唐朝的时候,人们普遍供奉狐狸,以神仙待之。在唐人的传奇《任氏传》中,任氏虽为狐精,但是能守贞洁,持家有道,也是广受赞誉。

既然是“狐仙”,那肯定异于常人,传播正确的“道德观”也是重要任务之一了。所以你看纪晓岚的这个故事中,狐仙明确表示看不起沽名钓誉的人,尊重“孝妇”——当时的人们能把这么高的境界给狐狸,足以说明它们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第二个段子,狐仙的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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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的妲己

宁波有一位吴公子,喜欢逛青楼。后来喜欢上了一位狐仙,经常幽会。但是,吴公子“爱好广泛”,虽然有了狐仙,还是常去花街柳巷。

狐仙有一天就告诉吴公子:“公子你爱好广泛我知道,我有一本领,只要看见某人的容貌,就能变化成她。你天天花银子逛青楼,还不如我天天变成不同的美女,多省钱啊!”吴公子一听,还有这等超能力?一试果然灵验,从此省了一大笔钱。

后来吴公子说:“我每天身边都能有不同的美女陪着,确实很惬意,不过心里想着这都是你变化出来的,总觉得有点遗憾……”狐仙一听,赶紧讲了一番大道理,告诉吴公子世间万物,古今美女,其实都是“幻化”,巴拉巴拉一大堆道理,把吴公子说得一愣一愣的,连连点头赞同。后来狐仙离开了,吴公子也大彻大悟,再也不逛青楼了。

千百年来,“狐”与“媚”始终难以分离,这与狐狸本身的长相有关,也与神话传说有关。北宋开始,严守礼法的文人就开始给狐狸“扣黑锅”。当时民间已有“武王伐纣”的故事流传,其中的妲己就被称为“九尾狐”。此时文人们一旦说起谄媚、妖媚之人,大多会提到狐狸。

南宋《武王伐纣平话》之后,九尾狐的形象深入人心,明朝许仲琳《封神演义》一出现,更是广为流传,狐狸的神圣地位一落千丈。唐朝老百姓正儿八经供奉的狐仙,到这里彻底转变成了狐妖。在民间,善于魅惑的女子,也正式被称为“狐狸精”了。

所以,从此时开始,狐狸在传说故事中,最大的超能力就是“魅惑”了。清人虽然并不强调狐狸为非作歹的一面,但依旧强调其狐媚的超能力。你看纪晓岚这篇故事中,狐仙就可以变化成看过的任何美女,和好莱坞电影中的变种人“魔形女”一样了。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在纪晓岚的笔下,人们已经认同狐仙就算善于魅惑,也不是沉溺于此。她们有着自己对世界的认识,甚至能摆出“世间万物皆为幻化”这种大道理,可见境界已经很高了。


第三个段子,狐仙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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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裘备受古代贵族喜爱

《阅微草堂笔记》中还有一个非常好玩的段子,说京城有一个空宅院,里面藏了不少的狐狸。有一个女子常常半夜翻墙而入,和邻家的少年偷偷幽会。少年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这女子起初还瞎编骗一骗少年。后来被问急了,于是说自己是这宅院中的狐仙。

少年一听,哎呦喂,还真能和狐仙幽会啊!于是,两人就这么偷摸在一起了。后来有一天,这女子的家中,屋顶忽然有人扔瓦,还边扔边骂:“我们狐狸住在那院子中,虽然有时候孩子们不听话,扔扔砖石惊动邻居,但绝对没干过偷摸幽会,诱惑男子的事情啊!以后,不要再污蔑我们狐狸了!”

你看,狐狸也受不了常常被污蔑,起来反抗了。纪晓岚能这么写,至少说明他那个时代的文人和百姓,对狐狸身上“魅惑”这个标签,也并非完全赞同的。狐狸在北方民间位列“五大家仙”之首,可见清人对其还是很尊重的。

不过,古人不会因为狐仙的传说,就对它们敬而远之。因为地位尊贵,所以狐狸皮毛成了达官贵人的最爱。《诗·秦风·终南》记载:

“君子至止,锦衣狐裘”。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也有:“狐裘,贵者之服。”《朱熹集传》中则有:“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


你看,狐狸的最重要作用,就是给贵族提供皮毛——这是否意味着,狐狸的“地位高”仅仅是说说而已?

狐狸趣史:从纪晓岚的三个故事,看“狐仙”的特殊地位

《白蛇:缘起》中的小狐妖

其实,中国古人历来信奉“万物有灵”,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都有其“位置”和作用。民间拜“五大家仙”,因为它们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需要得到一定的敬重,但这种敬重不代表“高高在上”。

也就是说,中国古人有一种朴素的世界观,认为万事万物都有其作用,共同构成了这个世界。一边利用自然界,一边保持敬重,才是世界和谐之道。

举个例子,捕猎狐狸取其皮毛,衣于贵人之身,依然保持其地位。《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有“狐裘虽敝,不可补以黄狗之皮”的说法,就是明证。

再举一个更加通俗的例子:小时候家住农村,母亲每次杀鸡的时候,都会小声念叨着:“鸡鸡你别怪,你是平常一道菜……”你看,杀之食肉,言语敬之。

在詹姆斯·卡梅隆电影《阿凡达》中,导演也表达了同样的世界观:纳美人杀死一个动物的时候,嘴里会念叨着“我看见了你兄弟,谢谢你。你的灵魂与圣母在一起,你的肉体成为人们的一部分”。

这就是对自然的尊重,对万事万物的尊重,中国人对待狐狸的态度,正体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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