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呼和浩特市建立市场监管人员“驻场值守”制度

为在特殊时期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作用,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职责任务,确保我市食品市场价格平稳、秩序稳定,经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31日起,在我市重点农产品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建立市场监管人员“驻场值守”制度。

该项制度作为一项延续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将在重点农产品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实行市场监管人员“驻场值守”。每个派驻市场(超市)至少要派驻2名工作人员值守。“驻场值守”人员要履行好三项职责:

一是监测场内各类食品销售价格水平,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要及时向所属市场监管局报告。

二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做好申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置工作,对涉嫌违法的申诉举报事项要进行立案查处,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前沿 “主力军”作用。

市场监管 “驻场值守”人员将着制服或统一佩戴明显标志上岗,其中的共产党员佩戴党徽上岗,进一步亮明共产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良好地社会形象稳定市场秩序、安民众之心。

按照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派驻计划,271名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将深入18个大中型农产品集贸市场和142家大中型超市进行“驻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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