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社旗法院:公職人員成失信被執行人 信用懲戒不手軟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通訊員胡嘯峰

5月28日,社旗縣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該縣某局機關,將正在上班的曹某依法拘傳,原來曹某竟是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榜上有名”的“失信人”。

曹某是因為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而成為“老賴”的。兩年前其朋友張某向此案申請執行人商某借款12萬元,商某要求張某提供相應擔保。張某找到曹某,希望曹某能做自己的保證人,並向曹某表示這12萬用後馬上就還,不會很久。曹某抹不開朋友面子,並想到張某有房有車,到時候肯定能還得起,便在擔保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令曹某沒想到的是,張某近幾年因做生意四處借貸,生意失敗後家產悉數變賣也不夠償還,便隱姓埋名逃之夭夭。直到商某將其告上法庭,曹某才知道出了這麼大的變故。面對判決中要求其連帶清償的內容,曹某傻眼了,“錢不是我借的,我一分都沒見過,憑什麼讓我還啊!”隨即耍起賴來拒絕履行。

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曹某向其催要,但曹某充耳不聞,死賴不還。直至被執行法官拘傳至法院後,曹某仍態度蠻橫,“誰借的錢你們去找誰要啊,張某有房有車的你們去執行他啊!這錢我一分都不會還!”執行法官向曹某介紹了張某名下已無任何可供執行財產的情況,並再次向其釋法說理,“當初若不是身為公職人員的你提供擔保,商某也不會向張某借款。如今作為債務人的張某無力清償時,你作為保證人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堅決拒不履行,法院將以拒執罪向你追究刑事責任,並報送紀委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同時告知曹某在履行債務後,仍有權向債務人張某追償。

聽完執行法官一席話,曹某悔不當初,認識到如今的局面都是源於自己輕易擔保的行為,在法律面前人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沒有逃避的餘地,隨後曹某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和商某簽訂了還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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