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黄宇峰,法院提醒你该还这三人的钱了!(2019年11期10)

黄宇峰,法院提醒你该还这三人的钱了!(2019年11期10)

被执行人:黄宇峰

姓名:黄宇峰

性别: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营前镇蛛岭村中心组65号

案情介绍: 黄宇峰分别与黄某、戴某、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三案,黄宇峰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经黄某、戴某、胡某申请,案件分别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7年5月3日、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9日

执行案号:(2017)赣0724执302号、(2017)赣0724执824号、(2017)赣0724执835号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黄宇峰偿还黄某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利息;

黄宇峰偿还戴某借款本金5000元;

黄宇峰偿还胡某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黄宇峰至今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713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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