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欠款130万未还,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这名实行被执行人,看看是不是你的邻居

欠款130万未还,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这名实行被执行人,看看是不是你的邻居

失信被执行人:贺艳艳

身份证号:4107251982xxxx0446

性别:女

年龄:36

住址:中原区桐柏北路113号院4号楼20号

执行案号:(2017)豫0105执11941号

立案时间:2017年10月31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申请人刘冰与被告王九贵、贺艳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0105民初2881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6)豫0105民初2881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王九贵、贺艳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刘冰借款本金1300000元及逾期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0371-66682383(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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