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一審判決離婚,僅就財產分割上訴的,判決離婚的內容生效嗎?

一審判決離婚,僅就財產分割上訴的,判決離婚的內容生效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一審判決是全部都不生效的。本律師做了十多年的婚姻案件,辦理過的起訴離婚近千件,還是頭一次聽到如此荒唐的觀點!除去法律規定不說,眾所周知離婚後要持離婚有效憑證(協議離婚憑離婚證,訴訟離婚要憑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到公安機關更改戶籍信息中的婚姻狀況。按照那位外行律師的理論:我的當事人只要拿著一審未生效離婚判決書,同時為了證明二審只是就財產問題上訴,不包含離婚部分,再拿著對方的上訴狀。有了這兩樣東西,公安機關就可以辦理戶籍中婚姻狀況的更改,更改後我的當事人如果需要就可以隨時再婚了。公安機關敢憑老百姓寫的一紙文書來斷定人民法院判決書的效力嗎?這麼做豈不荒唐至極!那位離婚律師的專業水平有待提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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