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西安上学难,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过?

西安上学难,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过?

2018年对于西安人来讲,注定是一个难忘的年份。在融创南长街壹号"摇号门"风波过后,入学难再次吸引着大众的眼球,而几乎所有人都把责任推给了政府。但是,这样的评判是否显得有些武断呢?

壹:回顾

最近,入学难就像每年的"常规动作"似的,再次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西安本地媒体隔三差五会报道一些小区业主的投诉。在众多线索中,最吸引我关注的是其中的四个。

西安上学难,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过?

事例一:西安万科高新华府部分业主说,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陕师大万科城中小学学位没有了。本月初某个周一上午,大批万科高新华府业主拉着横幅上街讨要说法,一时间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6月9日晚,我恰巧路过万科城时,看到一长溜排队的家长,突然想起朋友圈有人说万科小学6月10日报名,所以家长们已经开始用小板凳排队了,于是好奇的围观了一下,真是开了眼界!现场板凳挨着板凳,就那么紧紧的,从校门口拍到人行道上近百米。多数小板凳旁边都有主人在守护,有人干脆搬来了躺椅、凉席准备夜战,还有人叫了外卖在旁边解决晚餐 有人拿了凉席,看来是准备夜战了。

事例二:2013年,崔先生在确定科技路西段的紫薇臻品小区有上高新二小的指标后购得一套二手商品房。最近,崔先生在准备孩子入学事宜时,小区物业说二手房不能享受上学指标。在紫薇臻品小区的业主群里有一份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0日出具的《关于紫薇臻品小区业主就学适用西安高新区教育政策的说明》,称"紫薇臻品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自2006年9月1日起入读高新区各层次教育机构(包括高新小学、高新中学),均享受高新区区内待遇"。而小区其他业主的孩子按一房一指标,已在高新二小报名。

事例三:2017年,包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在浐灞华远海蓝城二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被告知会得到一个海蓝城小学的学位。前几日小学开始登记,包女士却没有报名的资格,原因是小学只接收一手房业主的孩子。小区学区学校浐灞一小说,华远海蓝城小区未交教育配套费,没有资格登记报名。华远海蓝城售楼部一位工作人员理直气壮的说:"学校是我们开发商花钱盖的,我们有权决定谁能上学,谁不能上学。学校(海蓝城小学)只认购房合同,合同上写谁的名字,谁家娃就上学!""我们小区共有3000个上小学的名额,没有义务再给公办学校交教育配套费,我们的孩子不用上他们的小学,我们只要保证一手房业主的孩子能够上学就可以了。"

听听,听听,华远海蓝城售楼部这位工作人员的语气,真的是太牛x了,好像他是皇帝似的,所有事情都是他说了算。

西安上学难,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过?

事例四:陈先生今年5月落户西安,因为户籍所在地是未央区,住房在经开区,孩子上学问题被踢皮球:未央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称,虽然陈先生一家户口在未央区,但房子属于经开区管理,针对这种情况,他们已经跟经开区教育部门沟通好了。"经开区很多人房子买到了未央区,户口在经开区,如果他们不能安排上学,未央区同样也不给他们安排孩子上学"。而经开区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说,户口属于未央到未央报名,不用来经开区报名。

贰:剖析

我查阅了近几年反映西安入学难的一些事件,发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开发区最集中,问题的焦点就是开发区与行政区重叠,管辖权存在争议。比如今天说的未央区和经开区,这就是最典型的一个例子。

西安上学难,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过?

未央区行政区划图

西安上学难,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过?

西安经开区示意图

适龄儿童在哪里上学,最具权威的教育部门给不出一个标准答案不说,反而相互推诿,一方称按户口入学,一方称按房子入学,两者就这样踢起了皮球。问题都找上门来了,却还是喜欢互相推诿。曾有媒体指出,管与不管,以有利为标准,有利可图的争着管,无利可图的相互推。部门之间相互推,同一部门不同科室相互推,实在推不掉的干脆大门一关电话不接。这是多么形象的现实写照。

从2016年底开始,西安开始了一场"行政效能革命","当好'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几乎是各级官员的口头禅,并且被印在了名片上,成为大西安耀眼的标签。"五星级店小二"精神是一种政商关系,也是一种官民关系。领导干部被称为公仆,公仆就要服务于人民。但是,个别区县或者个别领导干部仅停留在了嘴上,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不可否认,在入学难这个问题上,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该推给政府部门?非也。

在我看来,在众多的入学难事件中房地产开发商也难辞其咎。我说这句话,也许会引来很多人的质疑,甚至是怒骂,但是事实确实如此。

不论是万科高新华府,还是紫薇臻品,或者是华远海蓝城,当初销售时都打着学位房的口号,并且承诺(书面或者口头)一房一学位,于是许多人争着抢着购买,哪怕比其他楼盘贵也无所谓,看中的就是将来孩子能上学。

但是,一旦房子卖出去后一切就变了,以不是一手房来拒绝业主子女入学,即使曾经承诺的学位没有使用也不行,这样的理由实在是太荒唐,比霸王条款还霸道。我们先不说当初合同中并没有注明二手房不能享受学位这个事,二手房主难道就不是你们的业主?他们没有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房就应该区别对待?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个很形象的比方:一个男人和原配离婚了,后来又和其他女人组成了家庭,如果这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那这个男人用不用照顾孩子?如果不愿意管,那你怎么能赢得妻子的心。

西安上学难,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过?

陕西省要求在新建居住区时同步配建幼儿园、小学,或者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以满足新增居民的教育需求。但是,一些开发商对建学校的兴趣远低于建房子,因为一所学校占地至少需要二十亩,地还是自己掏钱买的,如果建成几栋高层可以卖几个亿。建设学校不仅没有一点收入,还要花几千万元,里外要损失多少钱。

所以,有些开发商不愿意把学校交回政府,而是当成手中的一张王牌,谁有资格上学完全自己说了算,就像华远海蓝城,"我的地盘我做主",政府教育部门无权干预。或者是规划的小学规模太小,导致部分业主的孩子无处上学,最后把所有的担子都押给了教育部门。更有甚者,在卖房时承诺有学位,入住后学位变学区。比如,灞桥区纺园三路香榭水岸,公开的广告宣传中称,入住香榭水岸,入学纺织城小学,结果现在学区被划分到了村小学,业主当然要闹。

这种情况,地产开发商应不应该为入学难负责?我想答案必然是肯定的。

现在西安迎来了史上最密集的黄金发展期,在人口新政与教育新政下,作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份子,我们都应该懂得一个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不论是不想担当、不愿担当,还是不会担当,肩负着相关职能的公共部门一定要真正装着市民和这座城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而地产开发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西安这片土地为你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你就应该积极地为这座城市分忧,而不是推卸自己的责任。

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回有这样一句:"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 在此,我希望诸位认真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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