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临汾通报23人!忻州两官员被调查,一官员被双开!

临汾通报23人!忻州两官员被调查,一官员被双开!

临汾通报23人!忻州两官员被调查,一官员被双开!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警示,净化节日风气,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太原市古交市协税护税办公室原主任邢巨忠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用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09年,经邢巨忠同意,古交市协税护税办公室以工作名义,借用该市某民营企业无限牌越野车一台,实际由邢巨忠等人使用。党的十八大后,仍继续使用该车,直至2018年3月归还。2018年5月,邢巨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忻州市河曲县盐政管理站站长兼县盐业公司经理张雄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雄先后多次违规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私人车辆燃油费,共计3000元;2016年至2017年,张雄先后为包括其本人在内的4名干部违规发放通信补助共计7200元。2018年4月,张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党组成员、煤炭安全纠察支队队长张宏斌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4年9月,张宏斌在为其子操办婚事过程中,超出申报范围分批进行宴请,并违规收受下属礼金2.23万元。同时,张宏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4月,张宏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晋城市陵川县马圪当乡卫生院负责人尚仔国私车公养、违规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费用问题。2017年6月至10月,尚仔国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注燃油,花费公款共计2049元。2017年6月至12月,尚仔国以虚报支出方式,违规公款结算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餐饮、购买土特产等费用共计3451元。2018年5月,尚仔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刘张村党支部原书记谢建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谢建军通过虚开道路硬化工程款税票、虚开“一事一议”杂工款等方式,先后套取公款93890元,其中53000元用于支付该村村支两委成员在外吃喝、购买烟酒副食等费用,剩余4089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4月,谢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重申纪律要求,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不断强化节点监督检查,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成风化俗,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想了想,一个好人,怎么活都活不好。好了好了好了,见好就收。 --仓央嘉措

忻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荣建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临汾通报23人!忻州两官员被调查,一官员被双开!

忻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荣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忻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荣建平简历

荣建平,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岢岚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0月至1986年1月,某部队服役;

1986年12月至1993年3月,岢岚县煤销站、纪检委工作;

1993年4月至1996年2月,五台山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工作;

1996年3月至1997年4月,任五台山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1997年5月至1998年9月,忻州地委行署接待处工作;

1998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忻州地委行署接待处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忻州市委政府接待处接待科科长;

2007年1月至2011年9月,任忻州市委政府接待处副处长;

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忻州市委政府接待处副处长、忻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2012年1月至今,任忻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效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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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效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忻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效林简历

李效林,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静乐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8年7月,任忻州地区财政局科员;

1998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忻州地区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科副科长;

2002年8月至2003年9月,任忻州市财政局外债科科长;

2003年10月至2007年11月,任忻州市财政局国际科科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2008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忻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2015年7月至今,任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祁耀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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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忻州市委批准,忻州市纪委监委对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祁耀明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祁耀明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录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操办婚丧事宜中借机敛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祁耀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祁耀明简历

祁耀明,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山西原平人,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任忻州行署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2009年10月,任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临汾通报23人!忻州两官员被调查,一官员被双开!

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0人)

端午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王苏龙,洪洞县第一中学副校长王苏龙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月7日至12日,王苏龙在临汾市委党校参加市管干部培训班期间,违反党校住宿规定,每天乘坐单位公车往返,且有两天司机带车在校全天等候。处以党内警告。

孙涛坤,临汾市城市特种垃圾焚烧处理厂副厂长孙涛坤违规绕道旅游问题。2017年4月,孙涛坤在海口市公务培训期间,绕道三亚旅游并违规报销个人就餐费用678元。党内警告,违纪款已追缴。

芦建福,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原主任芦建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该单位先后4次违规发放春节、国庆及加班补助8300元。党内警告,违纪款已追缴。

洪文忠等6人。尧都区教科局党委委员洪文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年4月,洪文忠在同县底镇联合学校校长张岳、工作人员卢国强、陈正强等一行4人下乡检查过程中,违规接受县底镇城隍中学校长王祥斌、副校长李海龙宴请,餐费250元由王祥斌个人支付。期间洪文忠、陈正强、王祥斌三人饮酒。洪文忠、王祥斌,党内警告;陈正强,记过;张岳、卢国强、李海龙,诫勉谈话。

景文元,蒲县克城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景文元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8年4月,景文元在克城镇某饭店违规操办女儿订婚宴,邀请非亲属人员35人参加并收受礼金4100元。党内严重警告,违纪款已追缴。

临汾通报23人!忻州两官员被调查,一官员被双开!

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3人)

为深入推进全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樊海云等5人

古县环保局局长樊海云、环保局副主任科员刘金平、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人段俊峰、环保局监察大队二中队负责人赵福宏、古县古阳镇政府副镇长周海红监管不力致使违规排污等问题。

2018年4月,古县古阳镇金谷煤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被查封的燃煤锅炉,造成环境污染。古阳镇白素村矸石场大面积处于裸露状态,没有进行环保治理,对环境造成了破坏,且存在自燃隐患。赵福宏、周海红,党内严重警告;段俊峰,党内警告;刘金平、樊海云,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黄直平,永和县扶贫局原副局长黄直平脱贫攻坚履责不力问题。2016年12月,黄直平未对打石腰乡马家岭村和李家垣村香椿树种植项目实地查看就出具项目验收报告,致使14.1万元扶贫资金在项目未实施的情况下拨付。黄直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党内严重警告。

刘海滨,翼城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人刘海滨在学校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过程中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1月,刘海滨未按照规定要求对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就付清工程款51940元,致使该校安防监控系统中交换机的数量、规格与谈判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党内严重警告。

孔志刚,洪洞县甘亭镇东孔村村委主任孔志刚挪用村集体土地承包款问题。2014年5月至9月,孔志刚将175000元村集体土地承包款挪作个人使用,直到2015年6月才归还村集体。开除党籍;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红锁,霍州市开元街道办事处赵家庄村村委原主任张红锁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2010年,张红锁擅自将该村永康路西、胜利街南1628.9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用。留党察看二年。

曹平安、高万明,乡宁县双鹤乡高家坡村党支部书记曹平安、村委主任高万明识别贫困户不精准问题。2014年,曹平安、高万明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李某列入并使其享受教育扶贫补贴资金4000元。党内警告,违纪款追缴。

王记明,蒲县克城镇连捷山村党支部书记王记明在贫困户识别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09年10月,王记明违规将自己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扶贫政策资金,并于2017年10月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序列;2014年7月,王记明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哥哥、弟弟登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分别享受扶贫政策资金740元和920元,2018年3月,违纪所得被追缴。王记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党内严重警告。

郭小根,襄汾县工商质监局城区所副所长郭小根擅自长时间保管涉案公司财务账本问题。2013年5月,郭小根与本所工作人员对襄汾县佳丰五交化公司部分股东联合举报该公司法人崔建明擅自修改公司章程、侵吞公司股份等事项进行先期调查,并调阅公司账务账目。2013年7月,郭小根不再负责此项工作,在移交有关资料时,郭小根未将其保管的该公司账务账本一并移交,直到2017年7月才将账本移交襄汾县佳丰五交化公司。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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