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 偷换尸体滴骨认亲案

滴骨认亲法在宋慈所著古代法医名著《洗冤集录》中有详细的介绍:“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意思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血缘关系。

电视剧《大宋提刑官》里,玉娘的丈夫被人杀死。宋慈查出真相,玉娘的父亲和魁就是元凶,原来和魁并不是玉娘的亲生父亲。在公堂上,宋慈找来玉娘亲生父亲的骸骨,以滴骨法检验。玉娘刺破手指,指血很快渗入骸骨中,确认玉娘与死者有血缘关系。

偷换尸体滴骨认亲案

(《大宋提刑官》剧照)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个滴骨认亲的案件。

清朝时,浙江绍兴有个富翁妻子早亡,育有三儿一女。三个儿子,先后娶妻。可惜三个儿子先后过世。无奈之下,富翁为女儿招赘了一个女婿,负责管理家族财产。但这个富翁不甘心“绝后”,为延续香火又娶了个媳妇。没过一年,新媳妇给富翁生下一个男孩。不久之后,富翁撒手人寰。

丧事在富翁女婿的主持之下有条不紊进行。出殡那天,恰好邻村也有老翁出殡。两家狭路相逢,仪仗队伍因交通拥堵而争吵打骂。富翁的棺材被停放在路边,吵架过后,道路疏通,富翁遗体才得下葬。

但富翁下葬后不久,富翁的女儿告到官府,声称新媳妇儿生的孩子不是富翁的亲生儿子,无权继承富翁产业。官府受理案件后,富翁的大儿媳妇闻言大怒,跑到官府,说富翁的三个成年儿子已亡,但新生儿子确系富翁亲生骨肉。如果不信,可以开棺进行滴骨认亲。县令说,富翁已经下葬,哪能轻易开棺?大儿媳妇说,如果滴骨认亲的结果证明不是亲生儿子,自己甘愿以诬告抵罪。县令同意了她的请求。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滴骨认亲的结果显示新生儿的血不能渗入死者骨头。于是大儿媳妇被投进监狱。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不利的判决。二儿媳妇听说后,勇敢站出来,说新生儿子确系富翁亲生骨肉,要求滴骨认亲,如果不是亲生,甘愿以诬告抵罪。县令没办法,又进行一次“鉴定”,结果新生儿的血还是不能渗入死者骨头。二儿媳妇又被投进监狱。

真的猛士,敢于再次直面不利的判决。三儿媳妇听说后,又勇敢站出来,说了和她两个嫂嫂相同的话。县令被她们的诚意感动,决定再进行一次“鉴定”,结果新生儿的血终究还是不能渗入死者骨头。三儿媳妇又被投进监狱。

至此,富翁的三个儿媳妇在监狱里实现了团聚。可怜的死者,骨头也三次被拿来做实验。但这个案件也成功惊动了高层。一个大官决定亲自审理本案。本案的蹊跷之处在于,三个儿媳妇前赴后继指认,且冒着进监狱的危险申诉,显然是出于真情。但屡次滴骨认亲,新生儿的血都无法渗入死者骨头。这个大官访问了很多有经验的法医,法医们都说不出个所以然。

正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有个师爷突然想到一个妙计。大官依计行事。他把富翁的女儿叫到县衙,跟富翁的女儿说:“你说新生儿不是你父亲的亲骨肉,那么你怎么证明你是?要不这样,你也来滴骨认亲试试。”富翁女儿闻言色变。果然,她的血也无法渗入死者骨头。富翁女儿一下慌了神,说:“这都是我丈夫搞的鬼。”原来富翁下葬时,富翁女婿趁仪仗队伍吵闹时偷偷把富翁棺材和另外那个老翁棺材互换了。滴骨认亲的“骨”已经不是富翁的“骨”,亲生子女的血当然无法渗入。于是大官对这个女婿按律治罪,放了富翁的三个儿媳妇,把家产判给了富翁的儿子。

按现代法医学理论分析,骨骼无论保存在露天地,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腐败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最後仅剩下白骨化骨骼。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因此,滴骨认亲法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