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解讀《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7大方面保障“老有所養”

解讀《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7大方面保障“老有所養”

德州新聞網訊

12月3日,德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有關立法情況。作為我市出臺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規,《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這對維護全市老年人合法權益,規範養老服務行為,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市各級各部門健全機制、加大投入、完善措施,養老服務水平有了較大提升。但同時,我市養老服務能力和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專門的地方性法規來加強對人口老齡化的及早應對、綜合應對、科學應對。去年8月1日,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良來我市進行立法調研時提出,德州要在養老立法方面先行一步,為省人大立法作出有益探索,為全省養老服務提供經驗。

為此,經過一年多的調研、訪談、調查、起草和審查修改等,最終《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經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潘曉泉 通訊員 趙凱)

解讀《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

7大方面保障“老有所養”

《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共八章六十五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養老服務發展方向、推進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提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品質等七大方面。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慧晶就《條例》進行了解讀。

保障1

明確養老服務發展方向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統籌發展、保障基本、適度普惠的原則,界定了各方面的養老責任和互補機制。

◆構建養老服務體系,即“以高齡、失能老年人照護為重點,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

◆明確不同養老模式的地位和關係,這與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要求相一致。

保障2

推進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零點二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新建城鎮住宅區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按照每百戶不低於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

》已建成城鎮住宅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的,按照每百戶不低於十五平方米的標準進行配置。

保障3

提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品質

◆《條例》規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應當以家庭為基礎,以社區為依託,以信息化為手段,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企業、社會組織提供專業化服務,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志願者提供互助和公益服務。

◆《條例》規定應當以居家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為導向,按照自願選擇、就近便利、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原則,提供多形式的服務。

◆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模式,利用城鎮住宅區配套的養老服務用房,重點建設小型化、連鎖化的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打造“一刻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圈。

保障4

推進醫養有機結合

》支持養老機構增強醫療、康復服務功能,為入住老年人提供疾病治療、康復護理等服務。

》規定醫療衛生機構通過開設老年病科,做好醫養結合工作。

》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作用,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常見病診治、轉診預約、上門出診等多項養老服務。

》通過建立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制度、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等,滿足老年人長期護理需求。

保障5

強化養老機構服務能力

◆明確公辦養老機構的兜底保障作用,規定“政府設立的養老機構應當在優先保障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者低償託養服務。”同時,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興辦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個性化、多樣化服務,滿足不同層次的服務需求。

◆針對服務質量問題,一方面要求養老機構要注重服務能力提升,加強內部管理;另一方面加強外部監督,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反映強烈的養老機構歧視、侮辱、虐待、遺棄老年人的行為,《條例》設置了相對其他行為更為嚴厲的法律責任。

保障6

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

◆《條例》明確,市縣政府應當將農村養老服務納入鄉村振興戰略。

》對農村特困老年人,通過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發揮政府託底保障作用。特別是對集中供養的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到護理型養老機構統一照護。

》鼓勵支持鄉村醫生、農村養老機構中的護理人員發揮專業特長,為農村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門護理服務,或者進行護理指導。

》開展多形式的互助養老,利用閒置的村集體土地、房屋、農家院等,因地制宜建設農村幸福院等互助式養老服務設施,推行鄰里互助、親友相助、志願服務。

保障7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鼓勵、支持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和培訓機構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者培訓項目,培養專業人才。

》通過落實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費補貼政策、創業貸款補貼政策等措施,確保留住人才。

》通過開發設置社會工作者崗位或者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吸引專業人員就業。

》注重發揮志願服務作用,推進志願服務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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