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想将商铺的收款码换成我的
并将这个大胆的想法付诸了行动
当“我”静静地享受着丰收
警察叔叔找上了门
“我”才知道
“我”做了很多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可是……
没有人告诉“我”
换二维码也犯法
2月24日,罗雄派出所在县局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破获近期发生在县城区四方井菜市场、红星街、东屏街,腊山街道松岗街菜市场、学田路菜市场、金塘农贸市场等贸易商场商户(店、摊主)售货款被盗系列案,刑事打处1名犯罪嫌疑人。
1月22日,县局110指挥中心、罗雄派出所、腊山派出所相继接到多名群众报案,分别是城区几个农贸市场的售货收款二维码被人调换,客户购物使用微信扫描支付的货款商户(店、摊主)无法收到。
接到群众的报警后,局值班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多部门进行研判,罗雄派出所、腊山派出所办案民警、特警便衣赶到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寻找、收集案件线索进行汇总。在多警种的共同努力下,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方某,男,28岁,家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九龙街道得等村委会。
近日,罗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方某在罗平县城区活动,并在松岗街将方某抓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方某如实供述了因缺钱,编造谎言欺骗朋友自己的收款码故障,不能收款,要到朋友的微信收款码后,将朋友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打印到城区几个农贸市场将原商户(店、摊主)的收款二维码覆盖,盗取商户(店、摊主)售货款的犯罪事实。
据统计,方某仅一天便盗取了10多商户(店、摊主)的售货款4500余元,都是通过方某朋友的收款码所收再通过支付宝转给方某。更可笑的是,犯罪嫌疑人方某到案后,还质问办案民警:这样都犯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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