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3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元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及中共黑龙江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有关通知的要求,王元庆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元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8名,王元庆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元庆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元庆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王元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王元庆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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