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高台:一女司机因酒驾被暂扣驾证期间仍在开车被拘留两次

9月27日,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不长记性的女司机刘某。该司机今年5月份因酒后驾驶被高台交警大队查处,驾驶证被暂扣,如今,驾驶证还没到手,已经两次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被查。目前,刘某再次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被高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高台:一女司机因酒驾被暂扣驾证期间仍在开车被拘留两次

 

9月27日23时,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巷道中队民警在县城北环路开展夜查整治时,发现一辆沿北环路由西往东行驶的“长安”牌小型轿车有异样。这辆车在路上时走时停,有意在躲避执勤民警的检查,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辆拦截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称驾驶证在今年5月份被交警大队暂扣,民警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将该驾驶员及车辆带到交警大队,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该驾驶员在今年5月份确实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处,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让民警吃惊的是,当进一步核实时发现,刘某曾经在9月7日因为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已经被拘留过七天,也就是说,她9月14日刚刚从拘留所里释放,27日便又一次被交警查获。

民警问刘某为何要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该驾驶员称,她婆婆日前因病住院,照料病人不方便,今天开车就是想这么晚了,不会有交警查车。根据刘某在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刘某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并扣6分。

高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因交通违法驾驶证被暂扣后,已不具备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或一旦被查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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