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农村拆迁,拆迁方这些不规范行为是日后维权的要点!

在农村拆迁中,会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导致拆迁纠纷的发生,尤其是拆迁方利用农民朋友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和拆迁政策的不熟悉致使被拆迁的农民朋友利益受损,对于这种行为,中师建议农民朋友学习一些拆迁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在应对拆迁纠纷时能够更好的给律师提供有效的证据,助您维权成功。那么,究竟哪些可以会容易出现问题呢?


1.拆迁方主体不规范

农村拆迁,拆迁方这些不规范行为是日后维权的要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也就是说实施拆迁的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然而大部分拆迁中很少有拆迁方会按照此项严格的规定执行,由政府成立临时机构进行拆迁指挥,人员参差不齐,对于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当然可以选择拒绝拆迁。


2.拆迁公告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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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是必经的程序,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根据上述多条法规可以看出,拆迁公告的重要性,当然,还是有一些拆迁方不会进行拆迁公告或者拆迁公告内容不完整,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是拆迁项目还未审批就开始进行拆迁工作,自然拆迁公告也不敢张贴,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不告知听证权

农村拆迁,拆迁方这些不规范行为是日后维权的要点!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依照上述规定,被征收拆迁的农民是有权对拆迁中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着不同意见的,法律明确规定有权要求听证,并且对听证时间有时间要求,如果拆迁方没有赋予农民朋友这项权利,自然可以拒绝签字,并保留证据,为日后维权做好充分准备。


4.评估工作不严谨

农村拆迁,拆迁方这些不规范行为是日后维权的要点!

拆迁工作是一项巨大耗费时间的工作,拆迁方应对的数百数千的拆迁户,会有一些拆迁方因为时间工期的问题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评估及调查工作不细致对待,出现差错,对于这种行为,被拆迁人一定要求评估方重新评估,拆迁方漏审的也要求重新审核,对不满意的更要二次评估调查。如果多次出现问题被拆迁人更要及时咨询律师,以免发生更大的问题。


5.后期补偿、安置不到位

农村拆迁,拆迁方这些不规范行为是日后维权的要点!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在现实的拆迁工作中,也会遇到房子都拆了,但是补偿和安置还没有解决,对于这种违法行为,被拆迁人一定要先获得补偿后在办理原房屋,如果签署条约后拆迁方威逼利诱致使被拆迁人搬离房屋的一定要保留证据,为日后维权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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