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貴州茅臺第二屆董事會監事會超期服役,九年不換屆涉嫌違規!股民呼籲早日換屆健全治理

貴州茅臺上市18年了,怎麼還是第二屆董事會?

近日,有高姓投資者向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爆料稱,貴州茅臺(600519)自2010年以來,董事會和監事會還稱為第二屆,一直沒有換屆。

12月7日,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發現情況的確如此。為此,該投資者呼籲李保芳等新領導重視,“超期服務6年”的貴州茅臺第二屆董事會監事會早日換屆,以遵守相關規定,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成為A股市場的標杆。

12月6日,貴州茅臺報收1170.00元,漲3.56%,換手率0.31%,總市值達14697.51億元。

第二屆董事會10年開了69次會議

貴州茅臺第二屆董事會自2010年開始。

當時的公告顯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0年度第一次會議,於2010年5月27日下午在公司辦公大樓10樓會議室召開,應出席會議的董事11人,均出席了會議,其中,親自出席的10人,授權委託其他董事出席的1人(董事王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親自出席會議,授權委託袁仁國先生代為出席並行使表決權)。

會議一致選舉袁仁國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根據董事長袁仁國先生的提名,聘任劉自力先生為公司總經理。

根據總經理劉自力先生的提名,聘任呂雲懷先生、譚定華先生、杜光義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楊代永先生為公司總工程師、譚定華先生兼任公司財務總監。

根據董事長袁仁國先生的提名,聘任樊寧屏女士為公司董事會秘書。

值得注意的是,貴州茅臺對該次會議編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0年度第一次會議”。

今年10月26日最新的公告,為“第二屆董事會2019年度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這意味著,貴州茅臺對董事會會議是按照年度進行編號,而不是像絕大多數公司,對董事會會議進行累計編號。

從2010年第二屆董事會誕生以來,貴州茅臺董事會召開的會議,據統計,2010年為3次,2011年為 9次,2012年為5次,2013年為7次,2014年為8次,2015年為 6次,2016年為8次,2017年為7次,2019年為8次,2018年為8次,合計69次。

按照規定董事和監事任期為三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條 “董事會組成、任期及職權”。

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而《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董事任期”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按照貴州茅臺2018年9月修訂的《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能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同樣,《公司法》對監事任期也是三年。

而按照貴州茅臺《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條也規定:“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第二屆董事會監事會已超期6年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瞭解到,貴州茅臺第二屆董事會,於2010年5月27日開始,按照正常三年一屆,到2013年5月26日止,如今已經超期服務了6年之久。

董事長任期最長的為袁仁國,從2010年5月27日到2018年5月9日,達到8年,如今袁仁國因案件被調查,而現任董事長李保芳任期從2018年5月9日開始,任期只有一年半。

值得注意的是,貴州茅臺第二屆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林濤、陳紅、梁蓓,在2016年離任,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獨立董事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這符合該規定。

2016年當年,推舉陸金海、許定波、章靖忠為新獨立董事,但仍稱為貴州茅臺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貴州茅臺監事會也如此,於2010年5月27日開始,按照三年一屆,到2013年5月26日止,如今也已經超期服務了6年之久。

追溯到貴州茅臺第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任期也是超長,第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從1999年11月20 日到2010年5月26日,達到11年。

袁仁國也是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加上第二屆任期,合計任期達到19年。

重慶瑞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在A股市場上,上市公司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超期服務”幾個月,也是市場所接受的範圍,但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超期服務6年,甚至更長時間(第一屆達到8年),貴州茅臺應該是絕無僅有。

為此,向上遊新聞·重慶商報爆料的高姓投資者,呼籲貴州茅臺李保芳等新領導重視該情況,早日換屆,以遵守相關規定,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成為A股市場的標杆。

延伸閱讀

第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整改三年 完成換屆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獲悉,對於貴州茅臺第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從1999年11月20日到2010年5月26日),11年的超長任期,其實貴州茅臺自己也有發現。

貴州茅臺是2001年8月27日A股上市的。

貴州茅臺在2007年12月5日發佈的《關於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整改報告》就表示。

“公司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健全公司組織機構(…..省略無關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存在超期任職的情形。

具體情況如下:(……省略無關部分),本屆董事會和監事會任期已於2002年11月屆滿,為確保相關工作正常開展,順利完成各項工作,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同意將本屆董事會和監事會的任期延至2003年臨時股東大會召開並選舉產生新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為止。

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由於控股股東及相關部門未確定其推薦的公司下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公司尚未選舉產生新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與控股股東及主管部門一起積極推進,力爭儘快解決(……省略無關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超期任職的情形。”

貴州茅臺2007年12月5日的公告還顯示,貴州證監局也向公司出具了黔證監[2007]116號《關於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況的綜合評價意見及整改建議》,認為公司治理專項活動開展以來,公司能夠按照中國證監會《關於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組織動員、自查自糾、公眾評議、整改提高等各環節的工作,公司治理基本達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要求。結合現場檢查及日常監管、公司自查和公眾評議等情況,對公司治理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如下:

(……省略無關部分)公司第一屆董監事和高管人員已於2002年11月到期,已超期任職5年。

貴州茅臺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由於控股股東及相關部門未確定其推薦的公司下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公司尚未選舉產生新一屆董事會和監事會。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與控股股東及主管部門一起積極推進,力爭儘快解決(……省略無關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超期任職的情形。”

時隔三年之後,貴州茅臺於2010年5月27日進行了換屆選舉,產生了第二屆董事會和監事會。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首席記者 劉勇 實習生 閆涵 桑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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