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洪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洪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雲南省普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李洪武(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向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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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洪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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