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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认为,老人立遗嘱给老二老三时,老二老三在立遗嘱现场,以及老大不在现场的事实,都不是遗嘱无效的法定条件。
本案中,老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须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根据题目的基本内容,法海一粟判断,本案中的遗嘱应当是自书遗嘱,也有可能是代书遗嘱。因此,下面仅阐述这两种遗嘱的生效条件。
1、自书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须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须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说,立遗嘱人不存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情形。
(3)须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立遗嘱时没有受到胁迫或欺骗。
(4)须立遗嘱人对于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利。
(5)须立遗嘱人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须遗嘱没有被篡改。
2、代书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符合上述自书遗嘱第(2)至第(6)项条件。
(2)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其中一人为代书人。
(3)遗嘱见证人不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本案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本案遗嘱是自书遗嘱,而老二老三在立遗嘱现场对老人进行了胁迫或者欺骗,那么,该自书遗嘱无效;相反,该自书遗嘱有效。老大不在现场,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如果本案遗嘱是代书遗嘱,而老二老三在立遗嘱现场作为见证人,另外并无其他见证人的,那么,该代书遗嘱无效;相反,该代书遗嘱有效。同样,老大不在现场也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有以下几种情况的除外。
第一,老人不具有法定立遗嘱的能力。比如精神有障碍。
第二,遗嘱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有欺诈,胁迫之类的情况出现。
第三,老大没有可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收入。
第四,存在其它优先遗嘱,且其它遗嘱效力优先。比如还有一份公证遗嘱在。
最后一种极端情况,如果老二或老三把老人遗弃甚至干掉了,或者老二或老三处于争夺遗产的目的把对方干掉了,不管既遂未遂问题,涉及他那份遗嘱无效。
另外补充一句,实务中这种遗嘱很容易引起纠纷,如果要确保效力,还是去做个公证遗嘱为佳。
法律人的读书笔记
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该遗嘱是由何人所写。
自书遗嘱
如果遗嘱是由老人亲笔所写,那么只要该遗嘱满足基本的形式要件,比如有具体日期、亲笔签名等,该遗嘱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自书遗嘱不管老大是否在场,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代书遗嘱
如果老人不会写字找人代写遗嘱,那么需要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由其中一人代写遗嘱,遗嘱写好后还需要老人和两个见证人共同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老二和老三作为法定继承人,当然属于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因此,如果现场没有其他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只有老二和老三的话,代书遗嘱肯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冰焰
这个要看遗嘱生效的法律要件,跟老大在不在场没关系。
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在这里,如果老大是残疾人或是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遗嘱就不能取消老大的份额。
遗嘱还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比如公证遗嘱就大于自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效力。如果上述问答中,老人立遗嘱时只有有利害关系的老二和老三在,没有其他无利害关系的2个或2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就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
合肥知识产权赵红律师
遗嘱的合法性取决于:
一、立遗嘱的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中财产是否为个人财产
三、遗嘱中的财产是否合法所得
四、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无经济独立与生活自理者当有的份额
遗嘱的分类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要有自己的签字与立遗嘱的时间,也可由第三方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签名。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口述,代书人记录书写,之后,由代书人亲自读一遍,由遗嘱人确认真实反应遗嘱人的意愿。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人及以上第三方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并签名。同时,代书也必须是第三方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三、录音(像)遗嘱
录音(像)遗嘱同样需要两位及以上第三方无利害关系人见证。
四、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往往为紧急情况下,遗嘱人用口头进行遗嘱。这种遗嘱同样具有合法性,但同样需要两位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
五、公证遗嘱
就是以上几种遗嘱的任何一种,由遗嘱人亲自到当地公证处递交相应的遗嘱,由公证处进行认定其合法性,并备份份遗嘱档案,同时给遗嘱人遗嘱公证书。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几种的遗嘱,具有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遗嘱人立遗嘱时,并未提到继承人是否在场。也就是说,继承人无论是否在场,只要遗嘱是合法的,任何人都不能否认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因此,大儿子即使不在场,只要遗嘱是合法的,就必须执行。除非大儿子能找出证据能证明父亲遗嘱的不合法,是伪造的,或并不能真实反应父亲的真实意愿。那么,或许可以推翻遗嘱,实行法定继承。
鱼人私语
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没有提到是属于自书遗嘱遗嘱还是代书遗嘱。
如果本案遗嘱是自书遗嘱,而老二老三在立遗嘱现场对老人进行了胁迫或者欺骗,那么,该自书遗嘱无效;相反,该自书遗嘱有效。老大不在现场,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如果本案遗嘱是代书遗嘱,而老二老三在立遗嘱现场作为见证人,另外并无其他见证人的,那么,该代书遗嘱无效;相反,该代书遗嘱有效。同样,老大不在现场也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自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并且这两个人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所以按照题意该遗嘱乃无效遗嘱。而且一般来说,立遗嘱最好不要让受益人知道,因为可能会有对立遗嘱人不利的道德风险。所以需要立遗嘱最好请律师代办,然后去公证,死后由律师执行。 所以按照题目所说,这个遗嘱就是不合法,是无效的,因为二个儿子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权利作见证人的,必须是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行。
老六明虎
家是一个讲爱的地方,老人应该给儿女做榜样,让兄弟姐妹知道情谊是无价的,而不是因为财物伤了兄弟之间的感情。
既然老人的心愿儿女顺从就是,无所谓合法不合法。
忘不掉的地方就是家乡
有时间来讨论合不合法,老大应检讨自己为什么不在现场,在生活伦理中,没有不孝父母,只有不孝子女,先考虑好自己的付出,再决定自己所要的回报。(法律的事情由法律法规决定),因为人一生,极其短暂,付出是主观的,是能得到心安慰的,而回报是被动的,是看个人胸怀决定的。心胸容万事,家中无大事。
游客老赵
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凯腾聚知。
关键是作为子女要正确认识老人遗产问题。
人要靠自立,老人遗产最多就是一份心意,有那份心就收下,没有那份心就算啦😄何苦自寻烦恼?!
另外,老人既然能清醒的立遗嘱。那对后事就有比较清醒的安排——诸如丧葬,墓园,等七七八八的后事。
如果没有这个安排,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可信度就很低了!
最后要说的事是,物资贫乏时代的记忆给国人留下的最大的恶果是对财产的私有属性有刻骨铭心的认知。
但忘却了财富的社会属性,和财富的适度性占有特点。
这一点要有所改变,可能还需要若干代的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