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汝南:用巡察的力量为脱贫攻坚护航

汝南县是省定贫困县,脱贫任务非常重、责任非常大、难题非常多。汝南县委根据这一实际,调整工作思路,把脱贫攻坚领域作为巡察重点,决定运用巡察力量发现并推动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为此,该县相继组织开展了4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计巡察17个乡镇(街道)、11个县直涉农重点局委。累计收到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598件次,发现问题324个。先后向被巡察单位交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343件次,向县纪委转办223件次,向县直单位转办32件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56份、情况说明书14份。通过问题线索的查办和持续整改,有效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促进了汝南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提升。

汝南:用巡察的力量为脱贫攻坚护航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任正晓,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李成宽,汝南县委书记彭宾昌,汝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于向阳调研巡察工作。

汝南:用巡察的力量为脱贫攻坚护航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李成宽,汝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于向阳在汝南农村群众家中座谈。

汝南:用巡察的力量为脱贫攻坚护航

汝南县巡察办主任袁东昕在群众家庭走访。

精准巡察

打牢整改基础

精准发现问题是整改的前提和基础。汝南县立足“惩治脱贫攻坚领域腐败问题,上级有要求,基层有反映,群众有期盼”这一实际,把深化政治巡察和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政治任务有机结合,把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科学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在巡察对象上,把承担脱贫攻坚任务较重,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民政局、卫计委、农牧局等11个县直单位和直接从事脱贫攻坚工作的乡镇(街道)、村作为重点巡察对象。特别是2017年上半年,该县率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精准扶贫专项巡察,采取“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对全县17个乡镇(街道)开展精准扶贫专项巡察全覆盖,共发现扶贫对象不精准、干部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6大类124个。省纪委网站刊发了汝南的做法。在巡察内容上,把农村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作为巡察的首要内容,着力发现这些方面存在的“小微腐败”问题。在巡察方式方法上,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实际,认真研读、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进村入户走访、获取第一手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作为发现问题的主要方法,先后走访贫困村51个、脱贫村51个、非贫困村158个,走访率100%。

汝南:用巡察的力量为脱贫攻坚护航

县纪检监察干部一线帮扶群众。

加压推动

夯实整改责任

汝南县委注重加强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实行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制度;建立“县纪委书记点问题、县委书记提要求、党组(党委)书记交答卷”的问题反馈机制;出台了《关于规范巡察反馈意见问题办理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具体步骤、办理程序等要求,实行整改结果真实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度,夯实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责任。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由县委巡察办主任任组长的整改工作督导组,下设4个督导小组,分别由4名巡察组组长牵头负责,通过定期督导、随机督查等形式,促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的“必答题”。

汝南:用巡察的力量为脱贫攻坚护航

巡察办工作人员在农村开展巡察工作。

台账管理

量化整改任务

主要是建好“四本台账”:一是整改任务台账。被巡察单位按照“问题准、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累计建立了28本整改任务台账,涵盖三大类、324项反馈问题,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效果“四明确”。二是工作推进台账。县委巡察办建立整改工作推进台账,并实行周报告、旬督导制度。累计开展督导活动69次,已整改反馈问题315项,占324个反馈问题总数的97.2%。三是问题线索台账。巡察办主动与县纪委案管室对接,对转办问题线索定期督导,紧盯结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选取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发挥巡察案件震慑作用,巡察开展以来共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8起。四是结果公示台账。为防止巡察整改“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建立整改结果公示台账,实行访评公示制度:即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适时回访,组织群众对整改成效进行定期评价,将整改结果在“清风汝南”公众微信号、汝南政府门户网等媒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评判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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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办工作人员实地丈量农村土地。

专项治理

推进整改落地

针对巡察中发现和暴露的共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问题解决。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下发了《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推动发现问题整改“1+3+X”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改为抓手,不断深化整改。一是开展一个专项行动。即“扶贫路上以案促改”专项行动。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案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以党纪、政纪、法纪为内容的“三纪”教育系列活动132场次;持续开展以自查、督查、审查为内容的“三查”行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共自查自纠问题5700多条次,解决群众利益诉求107件;推行县、乡、村三级党务联建,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3类289项,建立问题台账9类27册,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问题整改措施675条次。省、市纪委对汝南县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该县以案促改的具体做法。二是组织三个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相继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19件,党政纪处分23人。开展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掌握项目和资金审批权、分配权、管理权、处置权的重要岗位的重点人员,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70余次,下发通报23期,通报批评68人,党政纪处分18人。开展扶贫领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治理,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资金在申报、审核、拨付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累计取消不合格家庭低保2882户、9386人,核减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11人,追回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29万元,纠正违规结余资金20余万元;立案审查48起,党政纪处分63人,诫勉谈话41人。三是启动一批专项整改。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督导被巡察单位有的放矢开展了336项专题整改和45项专项治理,提高了巡察整改的精准度,增强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获得感”。

汝南:用巡察的力量为脱贫攻坚护航

县纪检监察人员帮助农民抢收庄稼。

建章立制

固化整改成效

在巡察整改中,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在治标的同时,在治本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三类制度体系,努力固化巡察整改成果。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制度体系。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党建方面问题,县委出台了《关于县委常委会“以上率下、从我做起”加强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189项。二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制定了《汝南县关于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汝南县党风政风日常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21项规章制度,并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制度体系。制定下发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筛选32起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制《鉴案析规》系列读本,要求各单位对照案例表现,深挖问题根源,完善管控措施,努力推动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闭合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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