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执行局不去找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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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题目来看,题主应该是对执行工作有意见,而意见的产生有可能是执行局的工作进度没符合期待,也有可能是不理解执行工作的具体情况。

执行局是法院的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不满意有许多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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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并不一定要找被执行人才能开始工作

目前的执行工作,许多信息都已经存在于网络上,现在法院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打通了信息调用的渠道。所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可以足不出户在办公桌的电脑上一点,就可以查出被执行人在全国400多家银行的账户信息和财产情况。

所以说执行局不去找被执行人,有可能是对执行工作不够理解,并不知道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有关。

当然执行局有许多工作是需要出动人力的,比如查封房屋,扣押车辆,查封股权等等方面,都需要执行法官到有关部门去处理,同时对拘留被执行人等还要上门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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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执行一直推进不顺利,又该怎么办?

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执行是实现自己诉讼目的唯一可以期待的方式,所以肯定非常的关心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执行工作停止或者执行不力的情况,自己要通过一些方式来寻求救济。

首先,对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仍没有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利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对执行人员的消极对待等,可以通过向法院信访部门,院长信箱,纪委部门等投诉,请求监督。

结语

许多案件最终都是卡在执行阶段,执行难是个大难题,除了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有关联外,还与目前的法院工作力量不足有关,许多执行法官在周末都有可能出差应对,工作也特别辛苦。

但对当事人来说,眼中往往只有自己的案件,而法官来说是摆在档案柜的全部案件,所以容易出现不平衡的认知也可以理解。


悟法析律


现在普遍的问题是,执行局人少案多,叫他们长期盯住一个案子不太现实,其实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想办法。

例如我们在青岛李沧的案子有一个老赖叫武鑫,原籍沂水,现住即墨,是个九零后,2016年秋在青岛李沧区汉川路交通肇事撞死一人,撞残一人(一级伤残)后玩失踪。强制执行立案后,过了一个阶段,执行局说,此人名下无财产,人也找不到。这个老赖每过一段时间就换一个电话号码,同时也换一个住处。 我们也不能干等,在网上发布悬赏通告,凡是提供此人行踪和财产线索的,奖励2000元,外加查获财产的10%。过了不长时间,就有线索反馈,这个老赖一直躲在即墨,卖家具、卖衣服,兼做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每月收入有6000多元,甚至还有一张往来港澳通行证。下一步我们准备进一步整理证据,追究此老赖的拒执罪。

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尽管这个老赖死硬异常,但是也处处暴露出其外强中干的丑态。例如,平日出门,老是戴着个大口罩,碰到即墨的熟人都不敢打招呼,住处、手机号没多少日子就换一个,看得出,这个老赖过得也不舒服。实际上加入临控的老赖,相关部门的人像比对系统一直在监控其行踪,一旦在摄像头下边出现,系统会立即报警。这个黑心的老赖她愿意赖,就先这么受着吧。


淮北日月升


执行局是人民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专门负责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去人民法院讼诉服务中心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以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执行措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申请执行人就可以什么都不做了。

一方面,近年来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执行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案多人少的的矛盾越发突出。东部发达地区很多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人均结案数都已经突破四百。如果仅仅依靠执行法官,那么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另一方面,执行局仅仅是执行实施机构并不是侦察机构,与公安机关相比执行局存在查人找物难的问题。现阶段执行局并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手段用于寻找被执行人。

根据司法实践如果要找到被执行人,建议你和执行法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如果有被执行人的线索,你要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提供。如果执行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合作建立了执行警务局,那么你可以向法官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最后大多数情况下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很熟悉的,有的曾经还是很好的朋友,相比于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更了解被执行人。你可以自己想办法跟踪或打听到被执行人的下落然后及时通知执行法官。


榨汁小二郎


找不到人。谁也没有办法。

别说是借了你的钱。就算是个杀人犯,找不到人也没办法。

毕竟案子已经到了执行局了。说明他名下也没有什么可供财产可查。

那么法院会根据情况给你下达终结本次执行通知书。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时候,在恢复执行。

不过法院在下达终本执行通知书以后,会每隔6个月,通过网络查找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往来。法院可立即回复执行。

你也可以积极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线索。这样更有利于法院的执行工作。

借款的本身是由你们达成了一种协议。所以你也要负上一定的责任。

不过作为原告也不要灰心。现在信用体制逐渐的完善。不急到各行各业。如果金额不大。不用过于担心。

不怕被执行人跑,就怕被执行人年老体衰。又无财产可查。而且欠款金额较大。






异乡超哥


执行局不去找被执行人是有很多原因的,并不一定就是你所想的那个原因。因此具体你该如何应对,还是要分情况讨论。


如题所述,甲获得胜诉判决后,债务人乙仍不主动履行债务。于是,甲一怒之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甲的案子执行庭立案以后,却迟迟不见执行法官有任何行动,乙仍然堂而皇之地逍遥法外,这让甲看在眼里后心急如焚、怒火中烧。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执行法官就真的没有任何作为呢?

答案是否定的。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执行庭立案以后,就把乙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都给冻结了,但乙的这些账户本就没有什么钱,冻不冻结都对他没有任何的实质影响。当这起案件具体分配到执行法官后,执行法官便会网络查控他的财产。但是,很有可能执行法官没有查控到他的名下有任何财产,也没有掌握乙的任何的财产线索。这时候,执行法官就真的是无计可施了。

所以,执行法官没有行动,并不意味着他们在不作为,而是因为根本不能采取任何行动,根本就是寸步难行。对于那些一穷二白的老赖们,任谁都没有任何办法。当然,法官毕竟案件缠身,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一个案件上,但甲不一样,只有当前这起案件让他揪心。因此,甲可以自行寻找财产线索,然后提供给执行法官。必要时,甲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令,寻求知情人士的帮助。


冰焰


申请人不提供被执行人线索,一问三不知,法院干警也被气的不行。

不少申请人什么线索也没有,所有的压力都转给法院,用脚趾头想想,怎么可以这样。每个执行法官手里有几千个案子,自然先给有线索的申请人解决。这是一定的。


法院执行干警是人,不是神。

案多人少,人的精力,时间都是有限的,每年都有几百个新立的执行案子,在加上旧存,很多执行法官需要执行几千个案子。每个案子都很急,谁的钱不是钱啊,自然先给有线索的办理。配合法院工作,才能更快的执行。

法院没有侦查系统。

法院没法定位被执行人,侦查系统只有公安.国安有。法院找被执行人的难度,不比申请人容易。申请人最起码还是老赖的熟人,提供线索比法院海底捞针好的多。

是否有找的意义。

有的被执行人没有还款能力,真的没钱,你抓他干嘛?!还有个别老赖身体条件不符合拘留条件,抓到拘留所也不收,怎么办?!

很多执行案件背后,有很深的恩怨。

单纯的财产纠纷还好,很多案件不仅仅是财产纠纷,比如婚姻财产纠纷,农村宅基地纠纷等,矛盾激化后可能会出人命。不是吓唬你。


我们应该怎么办?!

要会规避风险。

亡羊补牢终究不好,不要为了一点贪念,就把钱借出去。为了一点利息,把本金都搭进去。细细老赖可恶,但你自己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就把钱给老赖,你自己的行为可恶吗?!在借钱之前可以办理公证,抵押等措施,有效降低损失。

可以申请悬赏。

如果你实在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寻找被执行人,人多力量大,强过你自己寻找。

多向老赖的朋友打听。

没有共同的生活交集,不可能相互借钱,想打听还是能找到很多线索的。

现在执行案件多,矛盾点多,风险高。不只是当事人痛苦,包括法官也不想干执行,很多法院执行局干警人数较少,法院领导需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才能把法官调到执行岗位。

其实和社会上其他的工作一样,累死累活又被误解的活儿,没人想干!!

如果有不同的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锋语里的故事


遇到此种执行难的问题,如果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可以尝试向该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提级执行的书面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132.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嘉安刘律师


没有找不到的人,只是愿不愿意找。首先当执行局找不到人后可以通过公安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在现在的大数据时代,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可以通过大数据显示。其次如果该当事人继续藏匿,法院可以要求检察院依据拒执罪起诉该人,后面由巩安机关负责抓捕。


空格键4


民事判决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中国法院实行审执分离,如果你不去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法院是不会主动给你执行的。等再久也没用,因为还没有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局那边根本不会管。

首先,你姨住院医疗费都花了12万多,判决才赔付了13万四千元,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常理。

如果医疗费12万多,再加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赔偿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因此,按照一般正常的交通事故赔偿 标准,你姨赔偿数额明显太低。

其次,你姨需要去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生效判决只有进入了执行程序,法院才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如把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一旦被执行人有财产,你可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其财产,之后申请法院进行拍卖、扣划存款等,从而拿到执行款。

最后,你请的律师不管这个案件了,看看你们签订的代理合同中,有没有申请执行这一阶段。

就目前律师收费都是按阶段(一审、二审、执行)收费,5000元一般可能律师就代理一审阶段,具体需要看你们代理合同中约定,如果代理合同到一审就终结了,人家律师自然不会管你执行阶段。


太狼312


执行局是专门执行财产的一个部门,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执行局执行法官不去处理,那么就属于不作为,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目前社会诚信意思严重下降,导致执行案件逐年急剧增加,每个执行法官每年手里最少都有上百件案件,两人一组那就是近三百多件案件,这些案件多数都是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而且前去拘留被执行人一般两个人都很难控制被执行人,一般都会派出四至五人前往,拘留人员光体检就需要近一个小时,再加上来回奔波的路程,快则半天能成功拘留,慢则一天。如果每个案件都让执行法官前去找人、拘留那是不可能实现也不大现实。一般执行局为了提高效率会让申请执行人前去盯着被执行人再根据情况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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