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封面(微信ID:shidaifengmian)了解到,日前,保定市公安局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分局友谊路派出所所长郭辉(正科级)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由唐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对郭辉作出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另,12月2日,保定检察发布通告,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保军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提起公诉,通告内容如下:
日前,保定市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徐保军(副科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保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保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经营提供帮助,收受、变相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未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管对象违法行为未予查处,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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