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關於各金融機構暫停面向社會公眾金融服務的通知

雲陽縣各金融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進一步做好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交叉感染、降低傳播風險、遏制疫情擴散,經研究,決定全縣金融機構暫停面向社會公眾的金融服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金融機構(含銀行、保險、證券、典當、小貸公司及金融代理機構)網點自本通知下達之日起必須落閘,不對外公開營業,暫停面向社會公眾的金融服務,恢復正常營業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恢復正常營業時間視疫情另行通知。

二、暫停面向社會公眾的金融服務期間,各金融機構網點要保障自動取款機等自助機具的順暢運行,並每日要對自助機具進行消毒。

三、各金融機構網點要安排專人值守,保障疫情防控資金撥付、疫情防控特定領域的信貸支持,滿足客戶緊急金融服務需求。

四、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客戶的宣傳解釋力度,倡導廣大客戶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業務。


雲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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