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什麼那麼多人願意支付動輒上萬的房產中介費?看房後去物業拿到業主聯繫方式很困難嗎?

大耳朵新餐飲


樓主提的問題我可以回答,本人曾經在某南方知名房產公司工作5年,這幾年自己創業,所以現在是局外人,客觀的聊一聊這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不是大家都願意支付動輒幾萬大城市幾十萬的中介費呢?我想99.99%的人不願意,現在社會掙錢不易,能省錢肯定要省,但有些錢不是那麼好省下來的。

第二個問題,跳過中介找到業主成交是不是很容易,說容易也容易,說難也難,容易是因為只要你看過房想找到業主電話真不難,現在公開信息非常容易查的到個人電話,工作單位,再不濟沒事兒就到樓下轉悠也能碰得到業主的。說難也難,有些小區管理嚴格,有些人不願意動腦筋,當然找不到。

【但是】

我們來說說為什麼絕大部分人都還是寧願花錢給中介費,而不跳過中介成交。

第一,交易安全無法保障。中介存在的價值之一,標的房產是否有產權瑕疵,交易過程中資金安全等,有人說這些自己提高警惕可以規避,但如果真的發生了,後果只能自己承擔,如果是中介公司交易中出現這些問題,中介公司就要來承擔這個責任,其實就相當於把風險轉嫁到中介公司了。

第二,交易過程繁瑣,耗時耗力,要知道在一二線城市能買房,說明時間精力比錢更寶貴,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第三,中介公司作為專業機構,辦理交易時間更快,更高效,而絕大部分買房人對流程並不是很熟悉,自己操作一定不會很輕鬆,就像老話說的只見賊吃肉沒見賊捱揍。

第四,跳單這種事現在絕大部分業主是不敢幹的,因為現在市場行情還是在業主實收,反正他不承擔中介費,走第三方機構成交業主更放心,也是因為早前有業主和客戶跳過中介成交被騙了,所以業主群體更願意選擇穩妥的方式成交。

第五,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因為中介公司作為居間服務提供機構,出了在交易過程中協助辦理遞件過戶,幫交易雙方規避風險外,中介公司更主要的價值在於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中擁有信息資源優勢,說白點就是,他們對市場行情更瞭解,擁有更多的資源選擇,而買房人一旦跳單被抓,強勢的中介公司就會給交易雙方發送律師函催討中介費額的,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一旦敗訴,買方就要另外承擔中介費,而業主方一般都可以免責的,也就是客戶你自己買房自己辦完了手續搞不好還要另外出全額中介費就得不償失了。

以上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同時也給買房的朋友們一些建議:

誠信第一的基礎上,貨比三家沒關係,借別人的嘴壓價和借別的中介談佣金。

中介費是可以打折的,目前深圳市場二手房的中介費在2個點,最低可以做到1個點也有可能就看自己會不會談。

前期不要明確佣金金額和給明確的佣金點數,可以把佣金問題模糊化,這樣可以為後期談判增加籌碼。



支持中文漢字


我來說兩句吧,本人剛好前段時間賣了一套房子,在過戶之前,我們兩口子當時也想過,自己和新業主去辦理過戶,這樣,雙方都可以省下一筆不小的中介費。(按成交價的百分之一收取雙方)可現實是,你連第一步怎麼走都不知道?況且現在買房子多數都是貸款來買的,那就更不用說了,跑銀行,做面籤,跑政務大廳,做合同,光是簽字的手續就一大堆,沒有中介來回協調,做提前準備工作。我想!就憑我們自己!沒個幾天時間,是辦不下來的。有了中介做中間人,真的特別省事,你就往那裡一座,該你簽字你就簽字,給你拍照你就拍照!啥也不用問,啥也不用說,只管配合就行。更重要的事是,對方是貸款買房子的,沒有中介,你敢只拿了首付款就把房子過戶給對方?而且後面牽扯到新房主拿到房本後還要做抵押登記等等其他手續,有了中介在,這些原房主就不在出面跑這些事了,全權委託中介來辦,包括後期的銀行催款,放款這些!你壓根不用操心!我覺得,人家就是吃這碗飯的。這錢該花,花的值!總之就是。讓專業的人辦專業的事!


家有倆祖宗vip


說個我們這邊的真事。

一個男的,說房子要賣,他的房子當時差不多值三百多萬,然後說急需用錢,一百五十萬全款,然後通過中介帶著看房,私下聯繫買方,我們這邊中介帶著買方買房時,一般業主都在,房產證也給你看。有幾個買方就跳過中介了,結果這個男的一房多賣,最後騙了八百多萬,跑了。抓沒抓到我不知道,反正這個錢十有八九拿不回來了。可憐他兒子女兒,上課的時候一堆人來找他們,還好學校不給隨便進,不然這倆孩子估計要有心理陰影了,但是第二天就不上學了。然後那套房子,據說男的賭博抵押出去了。

找中介可能也會碰到這種事,但是你可以跟中介打官司,尤其是大的中介,不至於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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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我經歷的事情吧。16年我一個好朋友工作調動到我市來了,租房子住。看上一房,各方面都不錯,中介帶著看房,步步緊跟。偶然見了房東,中介警惕不讓我們一起說話,但我聊了孩子,沒想到我們兩家孩子竟是同班同學,看房時什麼都不說了,直接讓兒子問同學要了電話號碼,呵呵,三家在一起把房就敲定了,最後我朋友花了不到1000元找了箇中介幫忙跑跑手續辦好了!給雙方都省了不少錢,皆大歡喜


喀什噶爾的藍


有這個想法本身就很無恥,中介給你把信息發到網上,一次次領人來看房,然後你把別人甩了,直接交易了,道德嗎?有人給你介紹個媳婦,還得請媒人吃頓飯呢。

15年我賣房子,其中就有個買家,跟我說咱們直接交易吧,別讓中介吃咱的中介費了。我直接就沒理他的茬。況且你坑了我怎麼辦?

其實,做人還是厚道些好。


吃東北好米找測井老李


我剛買了房子,中介費不便宜,但是我還是願意找靠譜的中介來操作,買二手房的都知道,拿錢和過戶總會有個先後的,特別是有的房子還有貸款,需要解押,現在是個房子都要上百萬了,不是小數目,那你是先把錢交給房主再過戶呢還是先過了戶再拿錢呢?不管選哪一個另一方都是在承受極大的風險,何況還牽扯到首付完了貸款的問題,有的房子還有可能會被抵押出去了之類的,普通人很難考慮的周到而且有途徑去調查這個房子的各種問題,靠譜的中介就是讓雙方都心裡有底,我買房中介帶我看了以後有幾個中意的我還去鄰居家和物業都打聽了一下,想約房主單獨見面聊輕而易舉,但是我沒這樣,有什麼需求跟中介說,交了中介費也理直氣壯,人家拿到錢服務也很好,兩邊都有保障,交易也順心些,當然前提是靠譜的中介。至於中介費多少人家只要明碼標價,不壟斷不強買強賣欺詐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選擇自己覺得合適的中介,而且價格都是可以商量的嗎。


153767357


來,我們現場模擬一下,我是房東,您是房客。

您想買我的房子,價值100萬的。

那麼問題來了,是你先給我100萬,還是我先給你房本呢?

你先給我100萬,我錢賴手裡不還你了,你怎麼辦?

你要我先給你房本,嘿嘿。反正我肯定不幹。不知道別人幹不幹!!

買房子,又不是稱瓜子,你給我五塊錢了,我馬上就可以稱好一斤瓜子遞給你。

房本換名字,要走一定的程序,是需要時間的。

這就必然導致了,兩邊交易無法同時進行。

所以,你是先給錢,才開始走程序換名字。

還是等換好了名字,你再給錢呢(做為房東,我肯定不答應這個)?

你說:既然互相不信任,那就找個信的過的中間人吧。

呃,中間人給錢嗎?

不給錢誰幹這吃力不討好的事啊?

給,當然給錢!

那不還是中介嘛!!

看看,這還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全額交易呢。

要是按揭,那不得更麻煩?


因為最近正好有買房的打算,所以對二手房交易也算有所理解。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極其複雜的,我就記了個大概,現羅列出來,給您看看,這收費還算合理不?

1、籤合同-付定金,這一步表示此房源已經鎖定,合同正式生效。買方付定金,賣方交房本。統一給中介。此後買賣雙方若有反悔,須賠償一倍定金於對方。比如我付了10萬,後來不管因為什麼原因(比如錢不夠,聽人說房價要跌),不想購買了,那這10萬是拿不回來了,直接給賣家的。同樣的,如果賣家不想賣了,他也要賠償10萬給我。連我付的定金,我會拿回20萬。

2、中介會查房本的問題(產權是否正常、有無貸款等)。如無問題,買方付首付。

3、賣方拿到首付後,償還房本抵押。為後續正常交易做準備。

4、買方提供各種資料,準備按揭。

5、中介帶著買方去辦理按揭(只此一條,收您手續費就不算虧了)。

6、貸款成功。款項轉進監管帳戶。

7、房東取錢,過戶成功。


還有很多很瑣碎,又很細的步驟,我也沒記清楚。

總歸就這麼一回事,中介在其中起到了一個幫助買賣雙方、並且保證交易正常進行的作用。

所以,他們收取費用,實在正常不過!


80後小夥的農村生活


這麼說吧,房子的價值(總價)越高,購房者基本上都不太會跳過中介直接找房東,因為中介能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做很多事,而不僅僅是倒賣信息差那麼簡單

看完房後跳過中介通過其它途徑聯繫房東私下籤合同,固然是省去了一筆不菲的中介費,但也是伴隨著極高的風險

1:房子有抵押貸款(銀行)或抵押借款(私人),這些潛在因素是購房者不知情的,如果碰到個別房東以此詐騙買家購房款,那麼在買家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房東簽署買賣合同,而房東收到首付款後卷錢跑路的話,不僅房屋不能正常交易和過戶,而且買家會直接損失掉一大筆現金,這筆錢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講是筆鉅款,風險太高了

2:房屋產權問題是否清晰,很多房子的產證上有好幾個產權人,很有可能其中一個人想賣而其它人不想賣,或者是某一個產權人偷偷掛牌售賣,如果賣家別有用心不提前告知買家的話,簽完合同不能走交易流程同樣會對買家造成一定的損失,後續還有很多問題會導致雙方不斷的扯皮,即使通過法律途徑,也是一個漫長的時間,往往這些時間購房者是等不起的,所以這些都需要在交易之前與房東協商好

3:房屋戶口問題,很多房子的戶口掛在這套房子內,而戶口是最初的房東家的,後來經過幾次買賣,現在的房東已經不知道最初的房東聯繫方式,甚至聯繫上了戶口是否願意遷走也還不一定,而戶口又決定著醫療,教育,就業等眾多重大家庭問題,所以這個是必須事前查清的,不然損失就太大了

4:現在的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房東到手價(房東方稅費轉嫁到買家身上,買家需要支付上下家所有的稅費),而通過中介有一點好處就是他們知道如何操作可以規避省掉一些稅費,特別是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這三大稅,如果操作得當,應該可以省去不低於中介費的費用

5:交易程序和時間問題,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從籤買賣合同到過戶交房,這個時間是精確到某一天,如果自己跳過中介而對於交易流程不太懂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會導致交易時間延後,特別是對於需要貸款的買家和需要置換的房東,你們的時間都很寶貴,如果約定是一個月的時間完成全部交易手續,而因為買家不懂交易流程導致交易時間延後,對於好說話的房東倒還好,對於那些急著置換而又不好說話的房東,那買家就是違約了,違約金一般是總房價款的10%~20%,所以找一個專業的中介確實可以省去不少時間和精力,因為他們知道交易流程,所需材料,材料遞交日期,貸款和放款程序,房屋交接,水電煤結清以及尾款等問題

最後就是道德問題了,讓別人付出勞動而又跳過人家確實是不道德的行為,簡稱就是沒素質。如果是在港澳以及西方國家,中介單方面收傭是3-5個點,雖然他們是獨家委託模式,上下家各付各的稅和佣金,但這麼高的點數也遠高於國內的兩個點佣金,而且如果跳單,那麼坐牢基本上肯定的,沒有迴旋的餘地


時代兵器


其實就像題主說的,拿到業主的聯繫方式並不困難,方法很多,甚至不需要經過其他任何人,你看過房後記住房號,直接上門找業主就行了,但是為什麼很少有人這麼做呢?


第一、中介帶看房產,付出了勞動,再說中介公司要收集二手房產信息,培養中介人才,這些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行有行規,利用中介去看房後,又私下找業主成交,這就是行業內說的“跳單行為“,這本身就不道德。再有現在很多中介公司也汲取了跳單教訓,在帶看房產前,就會跟看房者簽訂“看房協議”,其中明確規定這種跳單行為需要付出的法律責任,誰也不想房子沒買成,惹來一些其他問題吧。


第二、大部分人都不是業內人士,不懂房產交易流程,更重要的是非業內人士不懂怎麼規避交易中存在的各種風險。這樣私下交易被騙的事例不少,例如如何知道該房產是否有抵押情況?是否有二次抵押?業主是否有其他債務?房產是否有被法院查封或潛在查封風險?贖樓程序怎麼走?過戶及按揭程序怎麼做?還包括一些其他未知的風險,例如交易完成後原業主戶口不轉出怎麼辦?物業管理費欠費很多原業主不處理怎麼辦?等等情況,有些情況你可以私下協議約定,但是有些情況業主是不會跟你說實話的,你要自己查證,不熟悉的人查證起來很難。再有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比新房複雜很多,其中交易流程就很繁瑣,非業內人士估計也很難操作,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錯,損失都不少。幾十上百萬甚至幾百上千萬的房產,誰都不想因為中介費而擔負太多未知風險,因小失大。


所以大家通過中介成交,並不是找不到業主聯繫方式,而是大家都知道中間存在太多風險,所以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做,該出的費用不要省。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意見跟觀點,僅供參考,祝您購房順利!


lucky365


主要還是風險的問題,我是會計,之前買過兩套房子,辦理過戶,契稅相對來說還是搞得定,,但是糾結了很久,還是決定走中間。

一般來說賣家沒法主動聯繫買家,都是買家聯繫賣家,買家作為一次性生意,就願意省點錢,得罪中介也沒關係,對於四五線,很多都是免買家中介的,或者即使聯繫上賣家,也是各省一半,萬把八千的,因此很多買家不願意為了省一點點錢主動聯繫賣家。

首先是風險,之前很多同事遇到過一房兩賣,雖然說違反刑法,但人家一句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不通過中介,一旦是欠了高利貸,賭債,或者鉅額虧損的賣家,他們為了還清鉅額債務,往往選擇一房兩賣,再進入監獄躲避,或者因為房價上漲賣家反悔,到時候魚死網破,即使賣家坐牢,買家也沒有好果子吃。

其次是置業擔保的問題,在房產證沒辦下來之前,如果走貸款,則買家需要為貸款提供擔保,除非是全款或者有其他擔保,否則繳納置業擔保金由中介出面擔保幾乎在所難免,這時候又回去找中介估計很尷尬,自己操作不能說辦不成,但對於一般個人來說,為了省這幾千塊增加麻煩,未必核算。

最後我覺得是怕麻煩和麵子成分,如果繞過中介,中介的工作就得由買家完成,買家畢竟沒有經驗,辦起來事倍功半,一旦遇到中介又尷尬,傳出來又跌面子,最後綜合風險,辛苦,面子,加上自己又不熟悉流程,還是決定花錢買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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