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 惹禍的“傳家寶”

人人可能都希望得到一份“傳家寶”,可在遼寧省丹東市寬甸縣,一男子就是因為家中有“傳家寶”,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處罰。看看什麼原因吧?

7月23日下午,寬甸縣石湖溝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王某的妻子鄭女士信仰邪教,且家中藏有相關宣傳資料,接到舉報後民警迅速趕往王某家中,經過現場詢問鄭女士,走訪周圍鄰居,以及對其家中的搜查發現,原來這是場誤會,鄭女士是一位無神論者,家中也無任何邪教宣傳品,正當大家準備離開的時候,“等等,這是什麼?”細心的民警有了新的發現,在電視櫃裡的一個綠色塑料盒中,隱約能看到些子彈形狀的黃銅色物體,這究竟是什麼?

當民警小心的打開這個綠色塑料盒,撥開外面的一層塑料袋後,一小堆軍用子彈呈現在民警眼前,經現場清點一共有子彈21發。經丹東市刑偵支隊鑑定,這21發子彈中有14發為56式軍用步槍子彈,7發為軍用特種子彈,當民警詢問其為何不將這些子彈上交時,得到的答案令人苦笑不得。

原來家住寬甸振江鎮的王某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農民,2006年王某父親去世時,王某在整理父親的遺物時,發現了這21發軍用子彈。王某的父親早年當過兵,這些子彈是父親留下來的,原本王某想把這些子彈送到派出所,可是後來他覺得這只是些子彈,沒有什麼危險,放在家中還能當個紀念,也許還能成為“傳家寶”傳給後人,就這樣王某將這些子彈精心藏好,直至被公安機關發現。

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彈藥罪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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