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電動車亂收費問題終於解決,以後再也不用交這些冤枉錢了!

隨著電動車政策法規逐漸明朗,全國範圍內的電動車整治已接近尾聲。而在整治過程中,很多車主都對亂收費這一現象表示強烈的譴責,上牌亂收費、扣押車輛亂收費等,整的車主敢怒不敢言,只能忍著脾氣去交各種各樣的費用,最終,車是拿到了,但其中花費的錢都差不多可以買輛新車了,這讓車主們內心更是痛苦,買了個電動車到底得罪了誰?

電動車亂收費問題終於解決,以後再也不用交這些冤枉錢了!

最近,中央終於下達命令,對電動車亂收費這一情況做出對策。免費上牌就是其一,各地政府都開始實行對電動車免費上牌,鄭州、天津、菏澤、贛州、咸寧、南寧等城市都響應中央政策,對電動車實行免費上牌。這一舉措讓電動車主們紛紛點贊,再也沒有上牌亂收費這回事了。

但是讓車主們憂心的是,對電動車違章後被拖移保管亂收費問題還是普遍存在,很早就有多名網友在網上爆料稱,電動車違章被拖,除了給城管部門繳納了違章費用以後,還要給停車場繳納30~40元不等的拖車費與管理費。現在上牌不收費了,會不會在這個上面再加錢呢?

電動車亂收費問題終於解決,以後再也不用交這些冤枉錢了!

近日,桂林市政府首先出臺了這方面的規範,林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發文將對電動車拖車費用亂象進行整治。

對非機動車違規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拖移保管服務等費用,城管部門不能以經費不足為由,將費用轉嫁到車主身上;相關停車場經營者,不得擴大範圍向車主收取此項費用。

9月6日,桂林物價局在其官方網站發表稱,立行立改整治違章非機動車停放收費。

其實在8月28日,桂林政府就對違章車輛停車場收費問題召開了一場會議,會上就鄭重聲明:對違章停放車輛的拖移保管服務費或被依法暫扣車輛的停放服務費用,應由實施扣押的行政執法部門承擔;停車場經營者應嚴格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的文件進行收費,同時做好明碼標價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電動車亂收費問題終於解決,以後再也不用交這些冤枉錢了!

桂林價格監督檢查分局領導強調:對非機動車違規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拖移保管服務等費用,城管部門不能以經費不足為由,將費用轉嫁到車主身上;相關停車場經營者,不得擴大範圍向車主收取此項費用。價格部門將加大檢查力度,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處理。

電動車亂收費問題終於解決,以後再也不用交這些冤枉錢了!

桂林市這一做法得到老百姓們的大力支持,對這種亂收費現象,老百姓一直深惡痛絕,現在終於不會讓執法人員有機可乘,再也不用交冤枉錢了。

不過不交冤枉錢不等於不交錢!

按照《桂林市物價局文件》規定,違章、事故、查封電動車車輛按照第四類標準執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按天計費,8元/輛.天。

另外,車輛停放時間不足12小時按半天收取;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按1天收取。本標準含車輛保管費。

電動車亂收費問題終於解決,以後再也不用交這些冤枉錢了!

違章電動車被拖移收費是一直都有的,但是其中收多少很多車主都不明白,執法人員說多少,自己就付多少,就算知道了也不敢反抗。此次桂林市帶頭明確規定收取費用,讓車主們終於對不合理收費說拜拜了。

相信隨著桂林市先行出臺的政策,很快全國就會普及,電動車亂收費問題終於能得到完全的解決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