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实现乡村振兴 让“留守”变幸福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希文)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问题近年来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让这些儿童和老人的生活得以改善,是当前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展,这个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由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合力打造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公布,其中第十三章中有专门关于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相关内容。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一方面,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我们为农村居民在生活改善方面创造了很多好的条件,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高。另一方面,随着这些年农村教育的发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得到了比较好的改善,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也要看到,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正因为如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全方位、深入地推进,使农村居民能够和全国人民一道,享受现代化的生活,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在《规划》中,还对包括农村儿童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都做了相应安排,同时也进一步对农村养老保险、养老设施建设做出了部署。现在,各地各部门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过程中,也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生活保障、养老等问题,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更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我们相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社会事业会有新的发展,广大农民群众会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乡村振兴是全面振兴,需要治理有效,让农村走上生活富裕的道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让农民群众得到方方面面的生活改善。《规划》为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形势,强调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发农村康养产业项目,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规划》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

实现乡村振兴 让“留守”变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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