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現在國企還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工嗎?

AnitaSong


以前國企的正式工與合同工各方面差別很大,大到工資,小到過節禮品,都有很大區別,後來國企改制,基本沒有正式工一說,題主提到了一個很重要的信息,試用期過後籤合同,這本身就是違法的,正常情況下國企是不會這麼做的。國企的員工有三種類型:

一、正式編制員工

這個就是大家俗稱的“鐵飯碗,”以前國企的正式員工是不籤合同的,除非公司倒閉或犯了極其嚴重的錯誤,不必擔心突然被辭退。這個有點像現在教師的這種事業編制,區別於合同工,在以前合同工可是很有危機感的,公司如果要裁員,首當其衝的就是他們。

二、與國企簽訂合同的正式員工

現在國企採用的都是這種形式的用工,無論是校招還是社招進入,只要大家看清楚,所簽訂的合同是和國企本單位簽訂的,就都是國企大家庭的正式一員啦!

三、勞務派遣用工

這個也是目前常見的一種用工形式,通過第三方公司建立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是和國企產生的,法律上來說是和第三方公司存續,這樣一方面可以規避勞動風險,發生勞動糾紛由第三方公司解決,另一方面可以節省用人成本,一般而言,勞務派遣的員工和正式的職工待遇差別較大。

四、試用期不籤合同是違法行為

題主被國企錄用,一方面要觀察一下合同上的公司名稱是否和任職的公司名稱一致,另一方面試用期不籤合同,這不像是正常國企的行為,國企一般都很注重勞動風險的把控,是不會這麼明目張膽去違反勞動法,我猜想題主很有可能是被派遣了,趕緊與面試人員溝通一下,瞭解清楚情況再決定要不要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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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區分。就是同一單位,同樣正式職工,崗位性質可能都不同,合同工更有差別。

我妻子單位就這樣,人員主要三種類型:

十年前入職的是全額補貼,最近幾年入職的是差額補貼,前兩種都是正式員工,直接跟企業籤合同,前者一簽五年,後者一簽三年。第三種是勞務派遣,也就是純合同工,合同一年一簽。

十年前入職的全額老員工,每月公積金自己和單位合計共繳4300元。而這幾年新入職的合計共繳900多元。勞務派遣的合同工合計共繳450元。

三者名曰同工同酬,但我妻子說她們單位只是底薪同工同酬,正式員工每月獎金和各種補貼就有兩三千,社保按中檔繳納。而勞務派遣的只有底薪和飯補以及交通補貼,累半死的能拿幾百塊獎金,社保按最低檔繳納。所以說起來是同工同酬,好像跟正式員工沒區別,實際上企業為其支出差距能高達一倍左右,甚至更多。

雖說正式職工也是要籤合同的,但只要不犯大錯是可以在一家企業待一輩子的,也就是大家所謂的“鐵飯碗”,而合同工在合同到期時,無論表現如何,企業都隨時可以不續簽,因此跟臨時工沒多大區別,只是掛上了同工同酬的待遇而已。


城市發展報告


本人現在在一家省國資委下屬的國有企業任職,我是通過人才市場招聘入職的,籤的是合同工,我辦公室有很多90年代入職的人員,他們籤的是勞務工合同,俗稱長合工,也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辦公室人員一般都是合同工跟勞務工,一線工人除了自己企業職工學校培養的工人是勞務工合同,剩下的都是勞務派遣工,我們企業勞務派遣工都是一年一簽就是屬於臨時工,而勞務工,合同工,籤合同十年以上的,都會籤無固定期限合同,就是屬於俗稱的正式工,不過就算是正式工也不能算鐵飯碗了,還是要看企業經營效益。


一縷憂藍


時下當今,國企已不存在正式工,全部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一、為有助於理解,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

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主體用工形式:

1、正式工,也稱為固定工,又稱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經的“天字第一號”工人。

2、合同工。

(二)其他用工形式:

1、臨時工。

用工時長不定,又可分為:

長期臨時工,短期臨時工,甚而,小時工;

2、計件工。

3、承包工。

4、季節工。

5、附企的集體所有制工人,又可分為:

大集體工人,小集體工人。

集體所有制工人其中還包括:

生產自救工,家屬工。

上列其他用工形式,也可釆用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是合同工的一個變種。

二、1992年,企業進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一)首先,幹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來視同幹部身份的是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為工人崗位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企中延續幾十年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國家幹部身份成為歷史,不復存在。

(二)其次,既然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幾種形式,轉變成全體職工單一的用工形式,全體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理論上 ,國企上至高級管理人員,中間專業技術人員,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之分。

(三)勞務派遣工。

國企還存在另一個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可以視為原國企的非正式工,實質上也是屬於合同工範疇,只不過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已。

(四)農民工。

是對農民在國企務工的稱謂,國企原臨時工、合同工的主體成分,現在實質上也是合同工,不過非城市人口,人員來自農村,農業戶口罷了。


我是5458


省級國企,剛成立,才20多人,是籌備處嗎?

省級國企,如果是重要領域關鍵行業,原來都是省政府組建班子,現在是省國資委。

如題主所說,這20多人,一半是董事,鐵定的領導,那一半,將來也會是領導,畢竟是元老。

既是社招,籤於國企的慣例,題主也是最原始的一班人,前途無量。

要說分別,國企裡的用人模式,區別大了去了,花樣百出。

前期社招的人員,如果不三心二意,是最容易轉正的一批,把握機會。

正式工,就是鐵飯碗,雖然現在淡化這個詞,但是國企裡的確存在。

為社會穩定計,國企一般不會裁人,除非你太不像話,得罪領導沒事,大不了不受待見,調崗!

違法亂紀,別當別論,法律找上門來,國企比誰撇的都清,那叫一個速度!

臨時工,現在也不這麼叫,換名了:協議工。換名不換藥,簽約時間不一樣,見過變態的,仨月一簽。

還有另一種,派遣工,在國企裡幹活,籤合同卻是第三方勞務公司。

說白了和國企沒任務關係,在國企幹活,卻毫無關係,這事正常的很!

你得佩服發明這詞的人,聰明用到極致,細思好像不是人事,但人家確實做的是人事!

待遇肯定不一樣,不然,費這勁幹嘛,所有的,都是為區分待遇,具體工作區分,較真你就太天真了!

歡迎討論!



河口觀世界


現在國企還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工嗎?

雖然從形式上講,國企已經取消了正式工和合同工,所有的員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工人。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並沒有真正取消。其中,管理層是最明顯的。特別是經營層、董事會成員等。

從經營層和董事會成員們來看,他們都是行政任命的,也是不需要簽訂什麼勞動合同的。更重要的,他們還可以在公務員之間竄來竄去。想拿年薪了,就脫掉公務員身份到企業工作,擔任企業高管。哪一天覺得錢掙夠了,不想幹企業高管,又想當公務員,當官了,又脫掉企業高管的帽子,跑回公務員隊伍。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人多得是,名為雙向交流,實際上被權力左右。只有員工,永遠只能是合同制,且離開以後到其他單位就必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所以,所謂的打破鐵飯碗,最終打的是員工的,企業高管仍然是鐵飯碗。


譚浩俊


作為曾經的人力資源工作者,十分高興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時下當今,國企已不存在正式工,全部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一、為有助於理解,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

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主體用工形式:

1、正式工,也稱為固定工,又稱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經的“天字第一號”工人。

2、合同工。

(二)其他用工形式:

1、臨時工。

用工時長不定,又可分為:

長期臨時工,短期臨時工,甚而,小時工;

2、計件工。

3、承包工。

4、季節工。

5、附企的集體所有制工人,又可分為:

大集體工人,小集體工人。

集體所有制工人其中還包括:

生產自救工,家屬工。

上列其他用工形式,也可釆用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是合同工的一個變種。

二、1992年,企業進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一)首先,幹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來視同幹部身份的是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為工人崗位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企中延續幾十年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國家幹部身份成為歷史,不復存在。

(二)其次,既然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幾種形式,轉變成全體職工單一的用工形式,全體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理論上 ,國企上至高級管理人員,中間專業技術人員,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之分。

(三)勞務派遣工。

國企還存在另一個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可以視為原國企的非正式工,實質上也是屬於合同工範疇,只不過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已。


(四)農民工。

是對農民在國企務工的稱謂,國企原臨時工、合同工的主體成分,現在實質上也是合同工,不過非城市人口,人員來自農村,農業戶口罷了。


z山海


現在國企還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工嗎?

現在不分正式工和合同工,現在只要是和公司直籤的勞動合同,就是合同工也就是正式員工,這兩種叫法現在都是屬於企業的正式員工,企業還有一種用工方式是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派遣制用工,這種用工方式員工與第三方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與派遣工之間沒有任何勞動關係,這種用工就是現在所說的勞務工。

目前比較成熟的國企根本不對外招聘合同工

現在由於國企自身優勢,很多國企根本不可能對外招聘合同制員工,基本都是招聘的臨時工,通過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真如題主所說是新成立國企,急缺人才,不用筆試就可入職,那真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了,如果想在國企長期發展的話真應該把握住這次機會。現在合同制員工一般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一般為三、四年,籤至十年後可簽訂終身合同,這種企業員工穩定性好,職工福利有保障,是比較好的工作選擇。

派遣制這種奇葩的用工方式沒有穩定性可言

不少國企及事業單位由於編制有限,就將一部分髒活累活分包出去,直接給派遣公司,再通過派遣公司招聘勞動者為其工作,這種方式的用工對勞動者沒有絲毫保障,隨時有辭退的可能。工作強度大,工作福利差,作息時間不規律,沒有權益保障等。不建議採取這種用工方式工作,但是目前社會上很多勞務派遣公司,因為這種方式用工確實也消化掉了很多沒有技術卻想要進入事業單位或國企工作的勞動者,總之派遣制用工有利有弊,但是弊大於利,需慎重考慮。

結合目前主流的用工方式主要為以上兩種,希望題主在選擇工作方面要認真、謹慎,但是據我所知目前國企、事業單位進行社招時比較正規,一般都是採取面試+筆試的招聘方式,如果真沒有筆試環節的話也需要慎重考慮,因為很多的國企並不是真正的控股公司,很有可能是國企參股,這種國企參股的國企相對來說就很難去分辨好壞了,所以對於一個新成立的公司還要多做背景調查,查清楚公司背後真正的股份及股比,對自己選擇工作會有決定性的幫助,感謝閱讀。


絕望的八零後


不邀自來,現在國企還是分的,主要有合同制用工;市場化用工;勞務用工這三種,臨時工基本在慢慢取消,也有的國企還保留。



合同制用工

一般是指以前接班(已取消)和地方政府包分配的,這樣的就是我們俗稱的正式工。主要人群是子女接班,城鎮戶口的退役軍人等。個人與單位直接簽訂合同。



市場化用工

一般指的是,企業通過社會進行招聘的用工。主要有國企單位的沒有工作的子女,大學應屆畢業生等。個人與單位直接簽訂合同。



勞務用工

一般是指,企業通過勞務公司獲得的勞工。主要是指應屆大學生,各地方普通用工。這類用工是勞務公司與企業簽訂合同,個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

臨時工

是指企業臨時性的用工模式,一般是從當地招募。是個人與企業簽訂合同。



總的來說,國企現在基本的用工模式為合同制用工、市場化用工和勞務用工,其實企業更加偏愛勞務用工,因為責任主體是勞務公司。


民生黃金眼


樓主您好,這個問題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是不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制員工了,因為不論是正式員工也好,還是合同制員工也好,只要是為員工購買正常的社保,五險一金等各項福利那麼正式,員工和合同制員工是沒有任何區別的。

因為國有企業它分為一個編制內和編制外這樣一個區別,當然編制內的員工相應的福利待遇會好一些,這就是編制內和編制外的一個最本質的區別,有些人認為這個合同制員工和正式員工還是有一定差別的,你比方說正式員工會有一定的行政級別,那麼就會在所在的工作單位當一定的中層領導或者是高層領導,如果作為合同制員工的話,是沒有晉升渠道的。

但實際上現在我們國家很多大型國有企業都形成了市場化用工,也就是說,不可能出現這種差異化用工!那麼很多大型國有企業,有一種叫做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這種情況其實是很常見的,這種情況主要是和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會出現一定的差異化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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