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能否用“空置稅”替代“房產稅”?社科院這樣建議

能否用“空置稅”替代“房產稅”?社科院這樣建議

隨著近年來房價的快速上漲,高房價帶來的壓力越來越大,買房也越來越困難。在高房價問題出現的同時,房屋空置率也越來越高,成為當下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

能否用“空置稅”替代“房產稅”?社科院這樣建議

近日,中國社科院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佈了《房地產藍皮書:中國房地產發展報告No.15(2018)》。報告提出能否用“空置稅”替代“房產稅”的建議,並對“空置稅”的徵收對象作了簡單的說明,例如家庭自用住房即使空置(如工作外派、探親訪友、學習培訓等)也不宜徵收“空置稅”。

能否用“空置稅”替代“房產稅”?社科院這樣建議

此建議一出,引發網友們的熱切關注和討論,大部分網友覺得:

這個建議靠譜!”

“房屋空置就是浪費資源,必須調配,否則發展紅利將被蠶食掉。”

“這是一個好建議,但執行要過硬!”

“這個可以有,但收房產稅不能缺失。”

空置稅才是刺向炒房客的一把利劍,絕對有效。現在有的一家人名下每人一套房產,老人和孩子名下都有房子,這些人怎麼也不能一家人分多個地居住吧!所以徵收空置稅才是控制炒房的根本方法!”

能否用“空置稅”替代“房產稅”?社科院這樣建議

確實!如果能以“空置稅”替代“房產稅”,這既可以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遏制炒房客的炒房行為,也可以鼓勵住房出租以提高住房的利用效率,避免造成資源浪費。

互動:對於用“空置稅”替代“房產稅”的建議,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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