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房地產市場,須用「整治」替代「調控」

對於房地產市場,須用“整治”替代“調控”

9月19日,北京上海兩個一線城市有關部門紛紛下發通知要求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此前,深圳在8月15日發文,嚴厲打擊中介機構以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訂金,以及“茶水費”“陰陽合同”等22條樓市亂象。

對於房地產市場,須用“整治”替代“調控”

9月18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表示,要把掃黑除惡專項行動與日常市場巡查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大對中介機構的巡查。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均出臺了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的相關細則。

同時,9月1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再次公佈一批專項行動中各地查處的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住房城鄉建設部強調,各地要持續深入開展專項行動,通過部門聯合執法,把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作為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對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房地產亂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予以曝光。

對於房地產市場,須用“整治”替代“調控”

此外,住建部還約談了海口、三亞、煙臺、宜昌、揚州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8月16日,湖北省住建廳會同省國土廳、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約談了武漢、黃石、十堰、襄陽、宜昌、荊門、鄂州、黃岡、隨州、仙桃等10個城市,要求各城市政府切實擔負起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主體責任。一些地方政府還約談了房地產機構,如長沙近日有7家房地產機構被約談。

這就對了!我一直的觀點是,對於房地產市場,必須用“整治”思維替代“調控”思維!

對於房地產市場,須用“整治”替代“調控”

1998年住房制度商品化以來,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中國房地產市場得以迅速成長和發展。在房地產發展過程中,各地房價瘋漲、投機盛行。一方面是商品房大量空置囤積在流通環節,不能充分體現其使用價值,而另一方面卻是畸高的房價在令消費者望而卻步的同時更給中國社會帶來諸多矛盾。

畸高房價令中國投機盛行、掏空實體經濟、導致各地土地徵用惡性群體事件頻現、導致所有中產將辛苦所得變成房子、導致大多數90後為了房子而迷失前進方向、導致各地方政府寅吃卯糧透支子孫資源、令社會矛盾日益激化……可以說,畸高房價罄竹難書!

當然,政府也充分地意識到了這一點,可在解決這些問題和矛盾時卻因缺乏經驗而致使從一開始就走入了誤區。政府認為,既然是住房制度商品化,那麼就應按市場規律辦事,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時進行調控即可。

對於房地產市場,須用“整治”替代“調控”

政府為此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與房地產相關的政策,以期達到令房地產行業進入健康有序的發展通道的目的。近幾年,在房地產火爆、房價瘋漲的背景下,尤其是在今年,在“房住不炒”成為鐵律之後,各地陸續出臺諸多房地產調控政策。

儘管大多數政策均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可中國的三四線城市及縣城房價繼續飛漲。結合過往的市場表現,充分表明,解決房地產業發展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和矛盾僅靠宏觀調控是難以達到目的的。因為宏觀調控需顧及方方面面的問題,需平衡市場各方的利益。在目前的房地產市場,房產供應方的勢力過於強大,其在房地產發展過程中的過錯也非常明顯。政府以宏觀調控的策略來解決矛盾,勢必也在兼顧房地產供應方的利益,這樣,所出臺的政策無論是力度還是針對性均將大打折扣。歷次調控成為“空調”即為明證。

故此,在我看來,欲解決房地產業諸多問題、矛盾,應對房地產市場進行整治而非調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