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德國確診150例遍佈10個州,柏林也中招,“封城”在德國是否可行?

此前一直只在德國西部蔓延的新冠病毒,最終還是對東部下手了。

截至當地時間3月2日上午10點,德國新冠病毒感染者已達150例,首都柏林也出現了首個確診病例。

德国确诊150例遍布10个州,柏林也中招,“封城”在德国是否可行?

至此,德國16個聯邦州中,已有10個“淪陷”,疫情最嚴重是北威州(86例),其次是巴伐利亞和巴符州。

德国确诊150例遍布10个州,柏林也中招,“封城”在德国是否可行?

(圖片來自Bild.de)

柏林最新確診的是一位年輕男性,來自Berlin-Mitte區,他是德國首例自己主動去做檢查而確診的患者,目前已在夏理特醫院(Charité)接受隔離治療。初步判斷密切接觸者10人。

德国确诊150例遍布10个州,柏林也中招,“封城”在德国是否可行?

巴伐利亞州在過去的週末新增多例確診患者,其中一例來自位於Allgäu的機械製造企業DMG Mori。今天該公司在當地的所有子公司全部關門停業,1600餘名員工居家隔離。

此外奧地利累計確診共14人,其中兩人為德國遊客,這兩位遊客此前在德國參加了狂歡節活動並與一名確診患者有過接觸。

德國疫情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口流動。幾天前,德國著名病毒學家克里斯蒂安·德羅斯滕(Christian Drosten)說:“接下來的幾天,我們將會看到大量新病例像蘑菇一樣冒出來。因為我們的國民非常喜歡旅行” 。

德國加強防控措施

本週開始,從中國、韓國、日本、意大利和伊朗乘坐飛機或遊船抵德的旅客均需要填寫健康信息。德國境內的火車上出現疑似病例的話,也必須立刻停車處理,而且該車乘客均有義務登記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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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藥店和超市消毒用品已被搶購一空。科隆和杜塞爾多夫地區的藥店協會主席Thomas Preis表示:過去一週賣的消毒用品超過了過去兩年加起來的總量。

但聯邦衛生部長施潘(Jens Spahn)表示,目前八成感染者症狀輕微或無症狀。因此他認為完全沒有必要恐慌,也沒有必要囤貨搶購。

但他也表示政府和醫療部門應加強防控:在病毒檢測的費用報銷方面要更慷慨一些,寧願多做一百個也不要少做一個(“lieber hundert Tests zu viel als einer zu wenig".)

在德國,“封城”是否行得通?

一個多月前,面對武漢等地“封城”的措施,以及隨後有些地區要求居民減少外出,每戶只能每兩天派一人出門採購等措施,德國不少評論員表示,這樣的做法在德國是不可能的。

德國城市與社區聯合會(Deutschen Städte- und Gemeindebund)主席蘭茲貝格(Gerd Landsberg)也表示,在德國不存在採取封鎖整座城鎮的措施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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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的說法很快就被“打臉”了。德國內政部長澤霍夫(Seehofer)在接受《週日圖片報》(Bild am Sonntag)採訪時表示,在病毒蔓延的情況下,不排除對某些地區和城市進行封鎖。但他強調這是“最後的手段”。

德國《日報》(taz)週五也發表了文章《Rechtslage beim Coronavirus:Der Staatsschutz》,表示在抗擊病毒時採取封城舉措,在德國也是有法律基礎的。

德国确诊150例遍布10个州,柏林也中招,“封城”在德国是否可行?

文章指出,很多人認為封城在德國行不通,"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在抗擊疫情方面,西歐國家一直都有很大的干預權限。"

文章指出,德國有一部《傳染病防治法》(Infektionsschutzgesetz,簡稱IfSG ),其中對疫情蔓延時民眾和政府的責任與義務做出了明文規定,包括醫院的疫情報告義務、疑似感染者配合檢查的義務,以及衛生部門有權限制公共生活等。"雖然法律中沒有具體明確地寫出封城這樣強大的舉措,但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8條,政府衛生部門有權採取'一切必要的保護措施”(alle notwendigen Schutzmaßnahmen)。

德国确诊150例遍布10个州,柏林也中招,“封城”在德国是否可行?

《法蘭克福匯報》也指出,德國的《傳染病防治法》是“一把利劍”。這部法律出臺於2001年,取代了當時的《聯邦瘟疫法》(Bundes-Seuchengesetz),使得政府在控制疫情時有更大的權限,也可以限制公民的基本權利。其中包括強制隔離,要求相關人員不能離開指定地點等。

這些限制自由的措施不僅僅針對已確診患者,而是對疑似患者同樣有效。而且措施可以立即生效,無需等法院宣佈。(Die Anordnungen betreffen nicht nur Personen, die sich nachweislich angesteckt haben, sondern schon Verdachtsfälle. Und sie gelten unverzüglich, sie müssen nicht von Gerichten verfügt werden. )

但另一方面,《法蘭克福匯報》也指出,即使在面對疫情的情況下,措施也必須“適度,政府幹預必須能夠經得起法律檢驗”(verhältnismäßig sein, und jeder Eingriff ist auch gerichtlich überprüfbar)。這也是德國體制對政府的一條重要的限制原則:“適度原則”(Verhältnismäßigkeitsprinzip)。因此在極端情況下,政府雖然有權“封城”或嚴格禁止聚會,但誰也不敢輕易做此決定。

週五總理默克爾也就新冠病毒發聲,強調採取措施應保持 “適度和平衡”(Maß und Mitte)。也就是說,並非所有活動都會被取消。德國媒體認為,只有當病毒學家確信有必要的情況下才可能會實施封城令。

最後,德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衛生防疫屬於各州衛生部門的管轄範疇,因此是否要“封城”,也要由各州政府和衛生部門決定。聯邦衛生部負責協調工作。目前德國政府已成立了的危機小組,每週將召開兩次會議決定進一步的措施。這也是聯邦層面協調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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