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荣县:25户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商接受约谈

在荣县县城大街小巷,在农村乡村道路上,处处可见行驶在道路上的无牌无照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有市民称这些车为“霸王车”。“方便了少数人出行,但危及着更多人的安全,也影响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规范经销商的经营势在必行。”6月20日,牵头约谈电动车辆经销商的荣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荣县通过前期排查,全县共有电动三轮车经营户19户,涉及宗申、爱心琦等19个品牌,各品牌库存总数130辆;电动四轮车经营户7户,涉及宝路达、丽驰、江淮等9个品牌,各品牌库存总数量共计78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和非法电动车辆,影响了荣县的交通秩序。“由于这些车辆没取得合格证,根本就不能上牌,目前,在荣县城区和农村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没有一辆上了牌照,全是无牌无照行驶。”荣县警方介绍。

据悉,近年来,荣县县委、县政府加大对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力度,专门成立整治办对城区电动车非法行为进行“零容忍”的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共计查扣电动车1000余辆,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荣县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共25户电动三轮、四轮车经营户开展行政约谈,并签订《电动车销售经营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自觉服从并配合县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电动车经营户按照国家工信部公告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开展经营活动;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车辆。”这就是经营户五项承诺内容之一。

行政约谈后,经营户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和践行“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价值观,不再出售没有取得机动车目录的电动车,共同为荣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创”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蒋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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