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河北省劃分為4市2區10縣的3線城市,享有“管道之都”之稱

河北省劃分為4市2區10縣的3線城市,享有“管道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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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市是河北省的一個地級市,地處河北省東南,東臨渤海,北靠天津,與山東半島及遼東半島隔海相望,距北京200公里,距天津100公里,距石家莊和濟南均為220公里。

滄州市是國務院確定的經濟開放區、沿海開放城市之一,也是石油化工基地和北方重要陸海交通樞紐,是環渤海經濟區和京津冀都市圈重要組成部分。

滄州已成為西煤東運新通道的出海口和冀中南、魯西北等地區對外開放的橋頭堡。

十大“滄州名片”分別是石油之城、管道之都、黃驊港、鐵獅子、大運河(滄州段)、滄州武術、吳橋雜技、金絲小棗、詩經傳承地、著名人物紀曉嵐。

河北省劃分為4市2區10縣的3線城市,享有“管道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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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滄州因瀕臨渤海而得名。

上古時期,滄州屬幽州和兗州,西周時屬

環渤海地區核心城市——滄州市

青州,春秋戰國時代為燕、齊、晉、趙等國地。秦朝時屬鉅鹿郡和洛北郡,漢代屬冀州和幽州。

河北省劃分為4市2區10縣的3線城市,享有“管道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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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屬魏國,南北朝時屬北魏的瀛州和冀州。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公元517年)設立滄州,轄浮陽、樂陵和安德三郡。隋初廢浮陽郡,後分屬河間郡、渤海郡和平原郡;

唐朝貞觀元(公元627年)屬河北道,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滄州置景城郡,治清池縣(今河北滄州市東南)。轄境相當今天津市海河以南,靜海縣和河北省青縣、泊頭市以東,東光縣及山東省寧津、樂陵、無棣等市縣以北地區。乾元元年(758年)復改為滄州。

北宋又改為景城郡,後廢。宋代屬河北東路河間府,元代屬中書省河間路,明代屬北直隸省河間府,清代屬直隸省河間府,部分縣屬天津府。

中華民國初屬直隸省渤海道、津海道,1928年廢道府制,改屬河北省。抗日戰爭時期,屬中共晉察冀邊區冀中、津南行署和山東渤海區行署轄。

河北省劃分為4市2區10縣的3線城市,享有“管道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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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設滄縣專區,專署駐滄縣鎮,轄11個縣。

1958年6月,天津市歸屬河北省後,滄縣專區與天津專區合併,稱天津專區,專署駐天津市,同年9月,滄縣鎮改設滄州市(縣級),隨後撤消併入滄縣。

1959年初撤天津專區併入天津市。

1961年6月1日,恢復滄州專區,並恢復滄州市(縣級),專署駐滄州市。

1967年12月,滄州專區改稱滄州地區。

1983年12月,滄州市改為河北省轄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駐滄州市。

1993年7月,地、市合併為滄州市,市政府駐運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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