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一男子大玩“障眼法”进行口罩诈骗被批捕

疫情期间,口罩成为了紧俏资源,一些自认为“聪明”的不法分子为了弄点钱花花,换着花样实施口罩诈骗,殊不知头顶上法律的大网早已落下。近日,就有一男子小周在网络发布虚假货源信息,再“偷梁换柱”以其它物品寄给买家,骗取钱款用于买车等个人挥霍,最终新车未坐热就坐上了警车。 3月4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小周依法从快批准逮捕。该案由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办理。

2020年2月8日,被害人小韩看到初中同学小周的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相关信息,便通过微信联系小周以人民币6.5万元购买1.5万只医用口罩,其中1万只为浙商小吴通过小韩购买,欲捐赠给家乡。应小周要求,小韩于当晚通过支付宝、微信先后向小周转账2万元、1万元作为订金。次日上午,小周将发货视频、快递单号及物流信息截屏提供给被害人小韩,佯装口罩已发货,小韩便将尾款3.5万元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给小周,后快递到货后小韩发现收到的货物并非口罩,再次联系小周时发现已被拉黑,遂报警。2月11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小周抓获,其到案后对自己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小韩钱款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骗取的钱款被用于购买了一辆价值2.9万元的二手现代牌轿车,其余部分钱款用于个人挥霍。

3月4日,公安机关以小周涉嫌诈骗罪向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快速办理,对小周进行了远程提审。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小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具有口罩货源的虚假信息,以此为饵诱骗被害人钱款,并采用虚假发货的方式,继续骗取被害人钱款,具有犯罪故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疫情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将从严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案件,在全国人民同心协力战疫之时,若妄借机谋取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官也提醒广大群众,购买口罩要选择正规渠道,莫病急乱投医,掉进“朋友圈”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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