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乳源这伙人非法采砂近10年,挖了1000多万,终于被判刑!

3月29日,乳源县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邓某辉、邓某荣等三人涉嫌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罪一案在乳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办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十余年非法开采获利,触犯刑律锒铛入狱

2008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邓某辉、邓某荣等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国土、水务部门开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采乳源县桂头镇沙头坝地段的河沙并对外出售获利,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多次查处后仍不停止非法开采行为。经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鉴定,三名被告人非法销售河沙人民币8955434.3元,已开采未销售的河沙价值1906392.8元。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鉴定,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811万元。

乳源这伙人非法采砂近10年,挖了1000多万,终于被判刑!

(非法采矿现场)

2018年11月23日,乳源县检察院以邓某辉等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诉,建议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九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信息联动互通共享,搭建公益诉讼线索平台

得益于乳源县检察院各部门的信息联动及线索移交机制,该案在审查起诉期间就引起了民事行政部门的注意。通过阅卷和实地调查,发现非法开采地段含耕地57198平方米(约85.8亩),且近十年的开采使得河漫滩基本变成砂卵石场,破坏了河堤稳定,加剧了水土流失,受损土地修复难度高,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自然环境。经相关单位出具的治理方案,相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196314.8元。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乳源县检察院认为,邓某辉等三人非法采矿的行为导致八十多亩土地遭受人为破坏,生态环境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19年2月13日,乳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乳源这伙人非法采砂近10年,挖了1000多万,终于被判刑!

庭审释法说理到位,被告人自愿承担修复责任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充分利用刑事证据的同时,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做的修复费用评估报告,形成了完整充分的证据链。公益诉讼人请求判令三被告人将非法采矿点所占用的85.8亩耕地的生态环境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和功能,如三被告不能履行修复义务则判令其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还就非法采矿导致基本农田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当庭对三名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普法宣教。

乳源这伙人非法采砂近10年,挖了1000多万,终于被判刑!

(庭审现场)

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悔改,并愿意承担环境修复费用,请求法庭对该案进行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明确回应,被告人必须以实际行动证明,及时修复环境或将修复费用赔偿到位,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和解,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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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对土地的利用开发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不能为满足一己私利而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公益诉讼旨在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破坏者敲响警钟,为守护碧水蓝天筑起一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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