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关于公务员的新界定,你肯定还不知道!

可能在大多数朋友的观念里,公务员就是在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且具有编制的人员。不能说错,但也不完全准确。经过本人多方查证,最终核实了一部分情况,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果有说错的地方,也请大家直接指出,并附上正确介绍,以供本人和其他朋友学习。

公务员是什么?

内容太多,直接上链接:

注:其中有小部分内容目前已修改,下面会有所说明。

接下来,本人就目前咨询比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解析。

一、公务员与行政编制

1、行政编制≠公务员

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依照管理。

2、行政编制=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文简称为“新公务员法”)规定,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只要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将纳入公务员范围进行管理。

所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目前行政编制即为公务员编制。

二、公务员与参公人员

通过上面的解析,大家应该已经了解什么是公务员。那么,什么是参公人员呢?

1、参公人员介绍

以前参公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简称。主要分为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公机关人员一般指的是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但是性质依然是参公人员;另外一类是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编制一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待遇参照公务员。

根据上述规定,就可以知道,参公人员以前分为2类:一是参公行政编制;一是参公事业编制。而根据2006年施行的《新公务员法》之规定,已将参公行政编制统一为公务员编制。所以,目前的参公人员,仅为参公事业编制人员。

关于公务员的新界定,你肯定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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