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失信被執行人(老賴)最怕什麼?

債轉轉


“失信被執行人”最怕什麼?

這個問題,問得好!首先我們看看什麼叫“失信被執行人”。

因為債務糾紛,被人民法院判決,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對於一個真正的“失信被執行人”,除了國家法律的制裁之外,他已經啥都不怕了!

你想想,都說放債的時候是爺,要錢的時候是孫子,但凡是能夠協商的,誰願意去法院訴訟呢?

衙門的事情難辦,誰都知道,把債權人逼到了人民法院,協商就已經完全失效了,法律是一個體系,這個體系講究的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在法院判決後,仍然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仍拒不執行,你說他能怕什麼?

“失信被執行人”一定是懂法的,“失信被執行人”是有能力請得起專業律師的,"失信被執行人"絕對是沒有嚐到法律後果的人。

所以,面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時候,要理性!唯有指望法律的公正裁決,好在當下法律體制越來越完善,很多“失信被執行人”都將越來越難生存,幾年後的國家信用體系建成後,失信被執行人一定會越來越少,如果你不幸遇到了這樣的人,你還是把精力往賺錢的方面挪一挪,讓他接受國家法律的裁決吧!

如果一個公民,面對國家法律的裁決,仍然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執行,那他必然將失去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一個被國家所拋棄的人,會有多好的結果呢?不要在不幸被人誤之後,再繼續自誤了,一方面堅持法律申訴,另一方面趕緊自我發展,只有自身實力,才能碾壓生活中面臨的一切不幸!

走出債務泥潭 就上陽光叢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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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成為老賴,我老公被人騙,給別人寫了兩個欠條,準確的說這個“別人”就是我老公的前女友。她以索要青春損失費,騙我老公給他寫了一個欠條,後來又以以前的欠條丟失,又給她追加了一個條子,共計8萬,中間用過無數手段來要這個錢,我們為什麼不給,因為我們中間斷斷續續給了她將近四五萬元,有經過法院扣走兩萬元,有經過中間人拿走五千,我和我老公當面給了她一萬,中間又給了她四千,她走我們工地接走接近一萬塊錢,這些她通通不承認,現在她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8萬元,現在我們願意還他8萬元錢,她依舊不依不饒,法院的這個兩萬她都不打算認,我們打算給她定個還款計劃,分期還,因為我們確實很累,我們情願吃虧,不願意被這種人在糾纏不清了!她不同意調解,非得讓法院執行我老公,非得把我老公抓起來,我願相信吃虧是福,人不憑良心沒有好下場,我已經提起抗訴,我們平白無故當了幾年的老賴,憑什麼!



楊雨沫1


我是出生在農村的,在農村有的辦理貸款需要擔保人,有人擔保人會因為貸款人的跑路,擔保人也成了老賴。

我家裡一個叔叔,好的都是體力活,實實在在的人,平時喜歡喝酒。他的連襟做生意,需要貸款80萬,自己辦不下來,需要找兩個擔保人。開始他還是猶豫的,請他喝了兩次酒就答應人家了。結果他連襟做生意賠了,錢還不上了,現在就找上他了。他都不懂這些事情,就這樣,自己上了老賴名單了。

普通老百姓,就這樣成了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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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老賴,真的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武漢59歲的朱某是一名老賴,她在當地欠下2500多萬的債務。去年她為了躲避法院追討,徹底人間蒸發。直到今年7月中旬,法院接到舉報電話,朱某一直藏身於深圳,逍遙自在地做生意,令人更驚訝的是,她竟然還換了一張臉。經過整容,年近六十的朱某看上去年輕似少女。目前因為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朱某已被警方刑拘。

先為打舉報電話的勇士點個贊!瘋狂打call call call!

一談到老賴,大家都表示鄙視不已,故意賴賬不還,行為非常惡劣!如果遇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又或者是根本沒錢可還,或是故意隱匿財產不還,那就苦了債權人了。

為了讓老賴受到懲罰,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的通知”裡就強調:

各級法院要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的快速反應作用,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組織機構代碼查詢系統等,集中對財產線索進行調查核實;

要充分運用罰款、拘留、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境、限制消費等措施;要加大對規避、抗拒執行行為的懲戒力度,被執行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對依法提起自訴的,應當及時受理並審判。

除此之外,針對老賴還有這些懲罰:

1、老賴的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老賴還可能禍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2、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不僅是銀行賬戶,就連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也都在法院可執行的財產範圍內。老賴一旦進了黑名單,這些賬戶都將被限制,同事網上購物、訂房、買保險等都會受限。

3、老賴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4、老賴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5、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老賴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老賴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另外,如果老賴名下有大面積住房,申請執行人可以按照廉租房的標準,“以小換大”,只維持老賴生活必須即可;申請執行人也可按照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8年的房租,老賴的唯一住房也可被執行。

6、老賴的車輛上不了高速

老賴名下的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老賴們的車輛只要行駛上了高速,就將被現場扣留,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

7、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老賴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8、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

除了私家車出行受限,拒不還款的老賴也買不了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

9、禁止老賴高消費

對於有財產拒不執行的老賴,讓他們有錢也不能花,老賴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想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也很難通過審批。

10、限制老賴炒股、買房、出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備忘錄限制老賴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11、鼠標一點就可網上凍結、劃扣老賴財產

針對不執行還款的老賴,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可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意味著執行法官只需要點擊鼠標,老賴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金融機構的財產都能查到,並可以凍結、劃扣!

12、老賴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都是對老賴的懲罰,上了失信黑名單,相信老賴的日子也好過不到哪裡去!同時提醒一下債權人一定要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對於拒不還錢的可持相關證據上訴,勝訴後如果老賴還賴,那就送他上黑名單!


律師說


老賴最怕的就是執行動真格的。

老賴無外乎兩種人,一種是確實實力不濟,完全沒有償還能力,即便自己不想當老賴,但實力不允許;另一種就是純粹耍賴,他們有很多辦法和你纏鬥,你很多時候眼睜睜看他們很瀟灑,但就是拿他沒辦法。

我有一個法院執行庭的朋友,在談起來執行問題時說,沒有什麼是執行不了的,只是想不想的問題,只要動真格想執行,任何老賴都跑不了。實際上,法院的辦法有很多,特別在這個信息透明化的時代,想要搞清楚老賴的財產狀況和日常活動情況,非常簡單,只是想不想查的問題。再者說,法院的業務那麼多,哪有那麼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去抓執行呢。

去年,我們當地一家酒店,因為供餐的問題,被老賴拖了近五十萬的餐費,十多年了一直解決不了,後來老闆實在沒辦法,通過個人途徑,找到了法院執行庭的朋友,庭裡剛好也要幫個業績,專門安排兩名工作人員,到陝西進行執行。工作人員找到老賴後,把情況簡單一說就把問題解決了。所以說,想要執行,那些想耍賴的是賴不掉的。

當下,對於老賴的辦法,基本還是要靠債主自行想辦法,自己收集和提交證據,自己與老賴周旋,想借助於外力施壓是很難的。


元芳有看法


有錢不還,轉移資產,逃避責任,這樣的叫老賴。但是請調查一下,被執行人中,有多少人是因為客觀原因導致的?他們不逃避,但是被逼瘋。翻身無望,只有在現實中被擠壓蹂躪。破產法沒有,無限責任,永遠沒有希望。看看現實社會,為什麼那麼多路怒症,那麼多衝動的人和事?因為他們除了責任和壓力,什麼也沒有,處處碰壁,讓他們抑鬱。隨便一個小事,就可以點燃他們心底的那把火。國內很少重視心理健康,尤其是現在,壓力大的人,很多都有抑鬱症,狂躁,甚至有自殺傾向。這不是小事。希望能重視

現在重新回到這個話題。什麼叫最怕?你想怎麼樣,別人怕什麼你就針對什麼對嗎?如果他告訴你,他除了一家老小,其他什麼都不怕,包括死,你要怎麼樣?你去他家滅門嗎?還是綁架?告訴你,如果有這樣的事,他一定毫不猶豫幹掉你,當墊背的


神龍架小子


如今老賴不好混了,自從法院建立失信執行名單以後,老賴的春天結束了,隨之而來的是老賴的嚴寒冬天,誠信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失信就相當於自己把自己否定了。

曾幾何時,老賴很猖狂,人們雖然都很重視誠信,但是限於約定俗成的東西,而法律好像執行不力,造成了很多老賴逍遙法外,執行難的問題,而今,終於有治理老賴的高招了,不怕你賴,就怕你擔當不起老賴的名聲,只要名聲在外,只要被列入失信執行名單,你也會處處受限制。

大家都知道現在家長對孩子教育的重視程度,老賴也是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子女,他們的孩子也要接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他們的失信行為嚴重影響到他們子女的求學、受教育、就業、前途等等方面。

當學校給他們下發通知的時候,他們分分秒秒就把錢換上了,他們不是沒有錢,而是賴著不還,他們並不是不想還,而是不還也沒事,還可以逍遙自在,他們心存僥倖心理,自認為不還錢,你又能奈我何。當今,遇到了法治社會,當今遇到了失信名單,他們立刻變成了好良民,為了他們的孩子,他們立刻就把錢換上了。

法治社會真好,失信黑名單真管用,那些老賴真的可以不再賴了。

就要讓老賴不敢賴,就算賴賬了也不能讓他們好過,要從他們的生活中處處給予限制,讓他們沒那麼的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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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查詢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是錯誤的,同樣,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也是錯誤的,而且,錯的更嚴重!

老賴,毫無疑問是小人,欠債不還古今中外都是小人,但這種人一直都有永遠存在。

世上沒有哪一個人會把“老賴”兩個字刻在額頭上,所以,在老賴成為老賴前是沒有人能看出端倪的。

老賴在借錢的時候往往比其他人做得更加誠懇更加實在,他們可以信誓旦旦,可以非常可憐,可以非常厚道,也可以非常親近非常忠心,但是,一旦錢到他手上,用不多久,一副潑皮無賴相就會顯露,先是謊話連篇,接著百般搪塞,最後死不認賬,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無賴嘴臉暴露無遺。這時候,你除了後悔還是後悔,有的會懊惱,還有的會怒火中燒。但這一切都無濟於事!

能做老賴者,絕對是無恥之徒!忘恩負義心腸歹毒自不必說,而且,個個都死不要臉,愛財如命!

你的錢一到他手,那就是他的,憑本事借的為什麼要還?這就是他的邏輯!

治老賴,除了用法律武器別無良策。曾有報導,一人性格剛烈,多年的欠債催討無果,一怒之下將老賴一家三口全殺掉,這氣是出了,傍人看著也解恨,還會茶餘飯後津津樂道,但作為債主及家庭損失實在太大,雖然也是替天行道,為民除害,但代價太大。

所以,治老賴還須依靠法律!

最後,還須提醒一句話:莫信直中直,須防人不仁!

逢人借錢,三思再三思,一要人品看清,二要手續齊全。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道法自然4667


一般的失信懲戒措施確實對老賴來說不痛不癢,但是一旦有坐牢風險或者牽連子女時,老賴多半就會乖乖還錢了。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拒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將其告上法庭並獲得生效的勝訴判決,債務人仍不履行到期債務。於是,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但是,債務人仍舊採取隱瞞、轉移財產等卑鄙手段,故意逃避法院的強制執行的,那麼就是失信被執行人,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老賴。

目前對於老賴的失信懲戒措施比較豐富,比如限制高消費、定期向社會公佈失信名單、禁止報考公務員、禁止擔任董事高管等人生贏家、限制出境等。但這些措施對於老賴是有些不痛不癢,很多老賴都有恃無恐地叫囂道:“我不高消費,自有我的家人幫我高消費;公佈就公佈,反正我是不要臉的人;禁止就禁止,難道我還稀罕當公務員?我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還怕不能出境?”

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才會存在眾多老賴,明目張膽地欠錢不還,囂張跋扈地表示道:“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不過,如果法院強制執行後,老賴還是無所畏懼地欠錢不還,明明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的,那麼就涉嫌構成拒執罪。一旦法院動真格的,把拒執線索提交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正式啟動追訴程序,那麼很多老賴便會驚慌失措,無奈之下乖乖還錢。



當然,現在對於老賴子女也有諸多限制,比如他們不能上私立學校、不能被大學錄取、不能報考公務員、不能參軍入伍。一旦真的牽涉到孩子的切身利益的,老賴都會忙不迭地趕緊還錢的。

因此,要想破裂執行難,就是要動真格,就是要切中老賴的要害,讓他們感受到失信懲戒的恐怖之初。


冰焰


最近在悟空問答上看到很多同情失信被執行人(老賴)的言論,他們認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很多都是勇敢的創業者,不應該對他們趕盡殺絕。在這裡我想闡明一點,只有有錢而拒不履行、違反財產報告限制消費令或者妨礙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才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些因為生意失敗而確實沒有還錢能力的人,僅僅屬於被執行人,不是失信被執行人(老賴)。

失信被執行人(老賴)最怕什麼呢,總結起來就是他們最怕觸及到他們核心利益的懲罰措施。老賴A多年來一直轉移財產,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老賴A的兒子高考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學,在舉辦升學宴時聽別朋友說,父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的,子女的入學將會受到限制。老賴A信以為真,害怕自己耽誤了兒子的前途,第二天就找到執行法官要求履行義務。

老賴B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法院要求其為離職職工補繳社會保險的義務,也不向法院報告財產。因此被人民法院決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同時對其法定代表人老賴B限制高消費。老賴B在雲南麗江開完會之後,回來時發現已經被禁止購買機票無法返回天津,最後主動聯繫法院要求履行義務。

從上述兩個案例可知,每個失信被執行人(老賴)的情況不同,他們所懼怕的執行措施也就不同。應該根據案件事實,結合被執行人的個人狀況,採取能實現最優效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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