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重要通知:临沂市人民医院疫情期间门诊就诊须知

尊敬的门诊就医者:


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率,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诊就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者待疫情稳定后择期来医院就诊。已预约且选择暂不到院就诊者,可在就诊当日前通过原预约渠道取消预约。待疫情结束后,我院将尽量解决未就诊患者的就诊需求。

2、请您尽量选择预约的方式来院就诊:

登录健康临沂APP预约;

电话预约:0539—8200169。

3、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请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进入各门诊前均需接受体温检测,请予以配合。为保障您及家人安全,请减少陪诊人员,最多限一名陪人;就诊时请主动维护就诊秩序,做到一室一医一患。

4、凡有以下情况者,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发热门诊就诊:

(1)体温37.3℃以上,同时伴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2)体温37.3℃以上或有呼吸道症状,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③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

5、我院医保门诊、东区儿科门诊等暂时停诊,开诊时间待定,需要就诊的患者可至其他专业门诊就诊。

6、根据医保部门通知,为减少医保、慢病患者(异地转诊)多次往返医院,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可以放宽至3个月。延长处方时间的药品在用完前的14天(根据处方用法用量以及开药量计算)才能开具下次处方。

7、我院严格执行实名制就诊,患者凭身份证挂号,并主动告知有效的联系方式。

8、近期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您已预约的专家可能因临时工作调整不能出诊,我们会第一时间告知并安排同等级别的专家为您接诊,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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