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赤峰檢察:為解嘴饞打野味,男子獵殺保護動物獲刑

殺了一隻“雞”就被判刑?

聽起來匪夷所思,像是在開玩笑,

實際上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

赤峰檢察:為解嘴饞打野味,男子獵殺保護動物獲刑

阿魯科爾沁旗村民潘某因此而獲刑

到底怎麼回事?

本期拍案說法瞭解一下

阿魯科爾沁旗巴拉奇如德蘇木某村的村民潘某,本想品嚐一下野味“解嘴饞”,所套的獵物和捕獵用品不但被全部沒收,自己還涉嫌犯罪被起訴到法院,最終被判了刑。今天讓我們走近一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19年4月,潘某無意中發現村北約三四里地的林地內有黑琴雞,為了吃一頓野味解解饞,潘某回家後使用鐵絲製成套子,偷偷在林地內下套,獵捕並殺死了1只黑琴雞。潘某將黑琴雞清洗乾淨後,放入自己家的冰箱裡儲存起來,還沒來得及吃,就被群眾舉報了。阿旗森林公安局辦案人員順藤摸瓜將潘某抓獲,並從冰箱裡搜出了黑琴雞死體,人證、物證俱全,可謂是“人贓並獲”。

殺了一隻雞就被判刑?聽起來匪夷所思,像是在開玩笑,實際上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近些年來,由於生態環境的惡化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使得環境保護在全世界範圍內達成了共識。為了保持生態平衡以及物種的多樣性,我國制定了一系列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予以重點保護。如《野生動物保護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我國還加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與世界各國一起來保護地球上的物種。為了保證上述法律法規能夠得到有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了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本案中,潘某所獵捕並殺死的黑琴雞,是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系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潘某被抓獲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法院一審以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潘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赤峰檢察:為解嘴饞打野味,男子獵殺保護動物獲刑

潘某一案提醒著我們,切莫為了滿足舌尖上的享受,貪圖一時口舌之慾,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否則必會受到刑罰處罰,最終得不償失。

野生動物不是你想抓,想抓就能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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