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一个人死后,银行有一笔存款家属不知道银行会怎么处理?

老梁家四姑娘


一、存款一直在银行里。银行不是民政局,它不会知道是否有客户已经“死亡”。这笔存款会一直躺在银行里,等有继承权的人等待领取。

二、亲属可以去银行查询。哪些人可以查询?过去需要公证书。现在简化了,中国银保监会、司法部与2019年4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无需办理公证机关出具的《存款查询函》。可以查,不能取。

三、有继承权的人可以支取这笔存款。我是他儿子(女儿、老公、老婆),为什么我不能取这笔钱?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OK?有遗嘱的,可凭有效遗嘱(注意是有效的,不懂可多百度查询)到银行支取,没有遗嘱,老老实实取公证处办理公证吧。银行不是万能的,它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唯一继承人。


禹童


人死后,在银行有一笔存款家属不知道,钱不会凭空消失,但出于对储户信息保密的原则,银行也不知道存款人是否在世,更不会主动去联系存款人家属来取这笔钱。

那这笔钱,银行会怎么处理呢?

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储户离世后长时间没有发生交易,一定时间之后,这资金账户会被银行转为“休眠账户”,账户内的资金一般会被列为营业外收入,超过一定期限,会被银行计入“应付账款”,不再产生利息。

银行会利用储户的资金进行经营,直至有人凭借有效继承证明到银行支取。银行会再将这笔钱转为“营业外支出“,付给继承人。

如果这笔钱一直没有继承人继承,这笔钱会一直放在银行,直至银行破产清算之后,才会得到相应处理。

如果是因为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存款人丧生,银行一般这样处理存款

根据我国《继承法》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以汶川大地震中死难者和失踪者的存款为例:

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死亡的,在银行的存款归国家所有。储户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存款归其所属单位所有。

在失踪死难者来说,虽然存款仍归他们所有,但是在超过法定期限后,他们的存款仍然没有继承人之类认领的,会被银行归为”沉睡存款“,成为”无主存款“,最终会被银行上缴国库,成为国有财产。

个人的一些看法

其实国外对于无主存款的处理,通常会将存款资金委托转入第三方公益机构,由他们去寻找资金的主任或者继承人,如果找到会将这部分资金转交给他们。确定这笔存款无主无继承人后,会被用于公益事业。

个人认为,国家可以制定统一的无主存款管理办法,并成立相关的三方公益机构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管理,一是可以通过各类途径寻找存款继承人,确定无法找到时,要么上缴国库,要么注入公益性基金用于公益事业,让这部分资金变得更有价值。


财富公元


回答这个问题,我从网上找到了很多资料,主要参考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03]第5号令)、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

人民银行对于长期不动账户是这么规定: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简单来讲就是通知单位销户,然后如果单位不来办理就视同自愿销户,剩余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关于久悬未取账户有的银行规定直接不作为存款管理,作为营业外收入(应付款项科目),不给利息;有的银行则是作为存款管理,计算一定的利息。



但是上述文件并没有对个人账户进行明确规定。

目前人民币结算账户如果长期不动,银行约定俗成的称呼一般被称为长期不动户。

中国银行对于长期不动户的定义一般是两年内没有各项业务的账户。如果是定期存款属于自动续期的,自动续期两次后,开始计算两年。如果没有自动续期,则是存款到期后两年。一般就是以两年为界。

长期不动户的取款非常严格,一般要到原开户行进行认真核对后方可取款。当然如果本人去还可以,如果本人已经去世了,还需要拿着相应的法律文书,其中避免不了一些尴尬的证明文件。



如果里边的钱数非常少,连续两年余额不足10元,那么经业务主管授权,直接转为银行的营业外收入。如果真的本人来取了,相关本息从收益中支付。当然如果银行倒闭了,那就呵呵了。

中国银行对长期不动户定期进行资料备份,并对不动户动态进行变化审核、每月报表,严格监督管理,主要也是为了防止有人骗取提取有关账户。

然后,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可以说,目前银行对于这些长期不动户的管理还是处于放任状态。账户如果不是太小,有那么几万元,那么就永远放在那里。资金仍然是以银行存款的名义放在那里。

等待银行倒闭了,按照存款保险制度的约定,受益人有权获得赔偿,但是你知道有这笔存款并提出申请。这可能就是最终的结果。


暖心人社


不会做什么处理。

根据《商业银行储蓄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对于银行来说客户的储蓄存款是银行的负债端资产,只要客户自己或者委托人不前来支取,银行不可能打电话通知别人领取。相比之下,如果是借款人的话,银行肯定会按时联系,哪怕是借款人去世也会寻找贷款担保人还款。这是银行风控体系的一部分,因为贷款可是银行真正的信贷资产部分,比起存款时手续要更为复杂。因此,存款时手续简单但取款时就没有那么容易,这也是银行为储户负责的一面。



一是银行并不清楚自己存款客户的生存情况。银行的存款系统是独立于外部系统的,并不清楚自己的哪笔存款的主人,于什么时间过世,银行自然不会去通知去世客户的亲属:这还有一笔存款没取呢,赶紧地过来取。二是银行没有办法直接定位过世客户的亲属哪些有继承权。就算是银行知道了存款的主人过世,银行也没有办法准确地了解存款人亲属的情况。亲属关系是什么样的都有,银行去通知谁合适呢?如果通知错了,该怎么办?

所以说,当有人去世后,银行只会让这笔钱乖乖地躺在账户上,等待去世的亲属前来认领。如果没有人发现这笔钱,甚至没人认领,那么这笔钱就会继续躺在账面上,吃着每年非常低廉的活期利息了。


洛伦经济铺


如果一个人生前并不告知家人在什么银行有存款,那么当他去世之后这笔钱也就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很普遍的现象,不要说别人,就连自己有哪些账户、账户里面有多少钱恐怕也说不清楚!


既然家属不知道,那么银行自然也不会打电话给家属。事实上,银行也不知道这个储户的情况,所以这一笔钱就一直放在那里,一天没有人来取就一直待在账户里面!当然,如果账户里面钱不多的话,扣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都会慢慢把钱扣光,如果钱多的情况下只能等家属来领取。


家属是不知道死者在什么银行有多少存款的,所以也不太会去支取,通常这事也就不管了。现在社会已经不太流行现金,大家的资产都以数字的形式存在的,这不但适用于银行,而且对很多金融机构都管用。


大家想一想,除了银行之外,如果他还买了股票和基金呢?股票的话可能比较容易查到,但基金公司这么多还真不好找!你最多就是看看他微信和支付宝有没有资产,总不能每一个基金公司去查吧!同理,银行里面的资产也是这个道理,如果觉得他还有资产在银行,那么就带着相关手续去主要的几间国有大行去看下,如果有就有,没有的话也就找不回来了。


至于银行,他们也不会乱动这笔资产,有人来认领他们就给,没有的话就一直放着不动!


小兵一枚


德国有20亿欧元躺在银行无人认领,澳洲有10亿澳元躺在银行无人认领,加拿大有8亿加元躺在银行无人认领。我们这么一个爱储蓄的民族,估计会有更多金额的存款,躺在全国的各个银行里无人认领。


无人认领的存款,是不是最后被银行“拾金而昧”?

啊,你真的猜对了。对于无人认领的存款分为三个银行处理阶段。

第1阶段是“看而不昧”。如果活期储蓄存款账户15年以内不发生任何交易,定期存款账户20年以内,银行在此期间还将其列为正常户,不会做任何账务处理。

第2阶段是“转而不昧”。活期存款超过15年,定期存款账户超过20年,都没有进行支取或交易记录,那银行会将其从客户名下转为银行内部不动户,不再为其计息。其实也就进入到观察期。

第3个阶段是“昧而不贪”。一般在转为不动户两年内,如果还是无人认领,那银行就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自由支配,变成了银行财产。但是一直到永远,如果有客户进行支取或继承人来继承,银行必须无条件为其兑付。银行内部账务也会做一次反向交易记帐。

其实同我们接受一个朋友委托,保管一项东西,最后的处理方式一样的。


银行会对此类账户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一直收到归零吗?

以前银行会这么做,一般低于300元以内的活期存款账户,会逐年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一直归零后取消此账户。

但是自2017年8月1日起,人民银行不再容许这样收取。银行卡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取消,何时可以恢复收取,要让人民银行批准之后。所以不用担心,小额账户等被发现时,已经被银行用此费用收没了。

外国对于无人认领的睡眠账户怎样处理啊?有的是用于公益事业,有的上缴国库,有的也是归银行。

下面是加拿大专门为全国居民开放的无人认领存款互联网页面。您也可是上去查查,你会不会有笔巨款存在加拿大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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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枫财技大兜底



在理论上,这笔资金还是会一直以存款的形式存在,并按照约定的计息规则计算利息,随时等待有权继承人支取。银行可以用于放贷,但无权据为己有,也不会主动告知存款人家属。

银行将资金用于放贷是因为支付了存款利息。储蓄行为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行为,一笔资金存入银行,实际上是将货币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分离,即银行通过支付利息而获得货币使用权,按照对等原则,储户也会因为获得利息而放弃使用权,但所有权并未发生改变,仍然属于储户。所以,银行用于放贷,实际上是在行使货币的使用权,无可厚非。



为什么银行无权据为己有?正如前述,存款对于银行来说就是债务,对储户来说才是债权,而这笔债权债务并未约定期限,即储户既可随时支取,也可以永远存在银行。因此,有人说无主存款被银行私吞了,是比较荒诞的,是对银行账务核算的严重不了解,你以为是皮包公司啊?况且,谁又能够预测有权继承人何时来支取呢?在法律上,存款继承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可以20年,也可以50年再支取,只要银行不倒。试问,假如继承人支取时露馅了穿帮了,银行的脸往哪里放?这可是严重的声誉风险吧。据为己有,纯属子虚乌有。



那为什么银行又不告知家属或继承人呢?

首先,我国银行业至今没有此项制度规定,当然银行就没有法定意义上的告知义务。

其次,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储蓄管理条例”中一条核心内容就是“为储户保密”,这种保密的对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肯定包括家属或继承人。当然也不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查询,而是除存款人本人以外,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手续进行查询。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银行主动告知的特例,包括银行破产和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大家知道,任何一家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能永生,银行业也不例外。按照破产程序,所有债务(存款)都会向社会公告;其次,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导致存款人意外死亡的,如果涉及人员较多,比如08汶川灾害时,当地政府和人民银行就组织过死者存款清理。以上两种情况,有合法继承人的可以依法继承,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按照财政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职工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这就是死者存款的最终去向,同时也再次证明,银行私吞的说法是不成立。


龙门山财经


说实话现在人们的防范意识很强,很多人的银行卡密码或者存款多少只有他自己知道,假如说,突然有一天人没了,那么他存在银行的钱该怎么办?



如果是不记名存款的话,长时间没人认领。这笔钱就会被充公,或归集体所有。

如果是记名存款,长时间没人认领,那么银行就会把钱存着,等到储户的家人拿着公证证明来认领,如果一直无人认领的话,那么同样也是充公或归集体所有。

拿公证领钱来说,前几年我们那里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例子。一家三口人,父母在外打工,结果孩子父母出车祸去世了,家里就剩下了孩子跟两位老人。然后那家人就打算把孩子父母的存款取出来养孩子,但是他们都不知道银行卡密码是多少,结果跑到银行,银行让开公证证明,证明孩子她妈是他妈,孩子他爸是他爸的证明,然后又让开这一家人是一家人的证明等等各种证明,最后折腾了一年多,他们才把钱取出来。

所以说,我们在生活当中尽量留一手,避免以后出现这种尴尬情况。真是应了那句话,人这一生最悲哀的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苗树生


朋友们好!标题中的问题,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一直在发生,当今时代金融存款网络化,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非常明确的讲:这种情况,银行会把长期,无活动的的账户冻结!其中的存款资金,达到一定条件后会分类处理,但是银行不会通知家属!而作为家属,也有很多可以查询的方法…

首先,常规,银行不会,也无法,主动通知相应家属,而是按相应的标准规则,冻结账户,待处理…但也有例外!

银行储蓄存款,属于个人所有,银行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也无权处置其中的资金,但对于长期不活动的账户,会给予冻结,想要解冻,需要凭相关的个人存款,身份证明,或司法文书办理!


但也有例外,唐山大地震之后,拍关着金融单位,银行,为了寻找相应的存款人,前前后后,达一二十年的时间,直到80年代初…做了很多工作,可谓,天灾无情,人有情!

其二,不同性质的无主存款,最终的归宿不同:

1,农村五保户,集体企业的人员,确定的,银行存款个人财产,为集体所有!

2,无法确定的,达到一定条件,归入国库,有继承人的,凭相关文件依法继承!



其三,重点:一起来了解,查找亲人存款的方法:

1,怀疑亲人有存款,但又不知道详情的情况下,可由法定继承人,持公证书等证明,依法申请,开具:“存款查询函”!


2,由法定继承人,本人持相关证件,存款查询函,前往银行进行查询!

3,查询到的,银行会出具相应的存款证明,继承人,凭相关的继承手续,即可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银行中的无主存款,银行会冻结账户并进行妥善保存,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置!

友情提示:当代社会金融活动频繁,因此在存款时做好备忘,可以大大的减少不必要的精力耗费!另一方面,经常及时的清理小额账户,以免长期没有资金流动,冻结,造成损失…


理财迦


最怕的就是这个“不知道”,依照目前的情形来看,这笔钱只能永远“沉睡”在银行的账户里,银行则继续使用并获取经营收益。但本金及产生的利息部分还是属于储户所有,如果有一天储户的家属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领取,银行就给予照常办理即可。

可能很多人想不通,但这确实是没法子的事,因为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储户去世后的银行存款如何处理进行相关立法。不过,早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这件事深受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为个人存款不同于贷款,它属于储户的个人资产而非银行信贷资产。储户在办理存款业务时本着自由自愿的原则,并不像贷款时需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等手续。再说,银行也无法了解储户去世与否的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发布消息称,银保监会会同司法部发布了《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事宜的通知》,立足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无需再去办理公证机关出具的《存款查询函》即可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

虽然赞时对于已故存款人存款的取款业务办理没有出台具体便民服务措施,但银保监会已经表示,下一步将就此进行着手准备。因此,估计很快就会有结果的,这算是迎合大家的需求。

总之,作为个人储蓄存款,只要储户及其继承人不前来办理取款,银行是不可能主动通知。但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到期后一定会联系家属或者担保人还款。因为贷款是银行的信贷资产,而存款则是它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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