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楚王丟失一寶貝,孔子老子和尚都發表了看法,看看他們有何不同

諸子說“弓”

《孔子家語·好生》記載了一個故事說,楚王一次狩獵,丟失了一張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王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之!”孔子聞之,惜乎其不大也,不曰人遺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

楚王丟失一寶貝,孔子老子和尚都發表了看法,看看他們有何不同

大意是說,楚王阻止下屬去尋找那張丟失的弓,理由是在楚國丟失,最終撿到的還是楚國人,不必去找。這說明楚王有“王民合一”的境界。

為了襯托孔子的大胸懷、大境界,《孔子家語·好生》就把楚王與孔子的思想做了比較,孔子說:“丟失弓的是人,撿到弓的也是人,都是人,又何必計較是不是楚國人呢?天下任誰撿到還不一樣嗎”孔子把“楚人”推而廣之到了“天下人”,這是儒家“仁者愛人”的思想境界。

《呂氏春秋·孟春紀·貴公》同樣記載了“楚王失弓”的故事: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則至公矣。

老子的意思是說:“把‘人’字也去掉更好。”老子認為,人與天地萬物彼此,都是自然造化的平等產物,從道的角度看,根本談不到得與失。“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漢燦爛,若出其裡”,一切得失、生滅無不在大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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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明末高僧蓮池大師在他的《竹窗隨筆》裡也寫到了這件事:“大矣哉!楚王固滄海之胸襟,而仲尼實乾坤之度量也。”但是,仲尼“尚不能忘情於弓也”,“尚不能忘情於我也”。蓮池認為,世間四大皆空,本無所謂“有”,談什麼嗎弓啊、人啊的?

不只佛儒道,諸子百家之一的“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也對這個典故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公孫龍就是“白馬非馬論”的發明者,與惠施(莊子《子非魚》裡的主人公之一)都是名家的代表人物。

《公孫龍子·跡府》寫道:“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矣,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王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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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都是概念學的專家高手,擅長“名實之辯”,所以需要註釋一下。

這段話是公孫龍跟孔子的六世孫孔穿的一段辯詞。孔穿要拜公孫龍為師,前提是要他放棄自己的“白馬非馬論”。公孫龍於是說出了這段話,大意是:我的‘白馬非馬論’的思想源頭出自你孔穿的先祖仲尼。當年楚王曾經拉著‘繁弱’的強弓,搭上‘忘歸’的利箭,在雲夢澤射獵蛟龍犀牛時,不慎弄丟了弓,隨從們想去找弓。楚王 說:‘楚王丟了弓,還會被楚國的人拾到,又何必去找?’ 仲尼便對此事發表評論說:‘楚王的仁義講得不到家! 應該說:人丟弓,還會被人拾到,何必非得是楚國人呢?

由此看來,你的老祖先就是把‘楚人’與‘人’區別開來的!既如此,你卻反對我把‘白馬’與‘馬’區別開來,你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公孫龍借孔子關於楚王失弓的評論,認定孔子要表達的就是"楚人非人"的意思。公孫龍的用意,是借用孔子的"楚人非人"的道理為自己的"白馬非馬"理論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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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子思想的區別

以上四家都拿“楚王失弓”說事,引出自己的主張。對此發表意見的有楚王的隨從、楚王、孔子、老子、蓮池、公孫龍等六人。

1、楚王的隨從認為:物各有其主,丟失的東西要找歸來,即便以後被人撿到了,也要物歸原主,這是常人的個人主義思維模式,很正常。

2、楚王是以楚國為中心的思考模式,當然有國家意識,因為在他的眼裡,整個楚國都是他的,一張弓,放在自己手裡跟放在別人那裡沒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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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孔子有推己及人的思想,注重人類的共同意識,因此沒有楚人、魯人、趙人之分,都是天下人,人人得而用之,何必限於一家一國之人呢?一張弓如此,一個道理、一個禮儀如此,修身之“道”也是如此,道的普及與施行,是不受地域和人群限制的,凡是人,都應該接受“道”的教化與傳承。正因為孔子重視人 ,所以強調修身,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是人生的根本,儒學的精華之處全在做人之道上。

4、老子突破了以人為中心的認識論,思想更為開闊,整體觀念更為宏大。儒家以人為中心,強調的是“社會性”;老子以“道”為宗,強調的是“自然性”“歸一性”,不管是弓也好,人也好,​天地萬物也好,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且都是相對的,除了道是“獨立不改”的以外,沒有任何一個物質是絕對的。有無相生,這些“相生”都發生在“道”的範疇之內,人和物平等,誰也不是誰的誰,“擁有”只是私心狀態下暫時“使用”,人利用了物,物也利用了人,當兩不利用時,各歸其位,還原了各自的原本狀態。

5、佛家看世界,包括人本身,一切都是“四大皆空”,何必計較於一時之得失,得之也是失去,失去也是得到,因為弓本身就是虛假不實的,人也是虛假不實的,所謂的得失,只是一種表象,是人的“貪、痴”“三毒”引發的錯覺而已,不管什麼人得到,都是一種虛妄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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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孫龍的用意不在這張弓到是否丟失,他的用意在於借孔子對“楚王丟弓”的評價,來說明自已“白馬非馬論”的正確性,純屬偷樑換柱,偷換概念的狡辯。孔子的原意是,這張弓的撿拾者不能僅僅侷限於楚人,那樣的格局還不是很大,應該放寬到整個天下,這樣方顯王者氣派。公孫龍巧借“楚人”和“人”的概念,強行說“楚人”與“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猶如他的“白馬非馬”一樣。這是為自己的理論找依據,以反駁孔子的六世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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