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朋友圈售賣香菸犯法,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朋友圈售賣香菸犯法,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注意:按照大家樸素的價值觀念來理解,非法經營幾乎就定義為無照經營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無照經營的不構成本罪,本罪跟有沒有營業執照關係不大,非法經營罪的前身是“投機倒把罪”,按這個罪名就比較好理解了,即使你有證照,但是在朋友圈裡出售香菸就構成本罪了。

【案例】2017年3月份,被告人羅某在微信上加了一個賣假煙的人的微信,從而瞭解到賣煙有利可圖,於是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佈大量賣煙廣告,做起了賣煙的 “生意”。截至2017年12月4日,銷售金額達23萬餘元,並在抓獲時現場繳獲各類香菸300餘條,價值8萬餘元,且經鑑定均為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捲菸。法院審理後認為,菸草屬於專賣商品,被告人羅某沒有專賣許可證,違反國家菸草專賣管理法規,非法經營數額31萬餘元,屬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羅某因利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銷售假煙,銷售金額31萬餘元,被上高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朋友圈售賣香菸犯法,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一、非法經營罪的常見類型?

微商中常見的非法經營類型主要包括:售賣香菸、食鹽、藥品代購、售賣美瞳、淫穢視頻、紅包賭博等。總之,你只要在朋友圈看到平時很難見到的東西,就要提高警惕了,什麼象牙、虎皮、響尾蛇、減肥藥、雷管、彩票等五花八門的違禁品,都有可能涉及本罪。

出售瘦肉精等違禁獸藥、農藥的也構成本罪,如果你使用了這些違禁藥品,有可能構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

朋友圈售賣香菸犯法,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二、非法經營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對非法經營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訴:

個人或單位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⑴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⑵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