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工作动态丨勇担当惩黑恶铸检魂——正安检察院办理“5·28”涉黑专案纪实

■记者 龙立琼

9个人,包括检察长在内,连续加班两个多月;

139册卷宗材料、373张光碟使用专门的文件柜保管;

办案干警一边学财务知识,一边看财务卷宗,一边向专业人员咨询;

三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

紧扣“依法”二字,拟退侦提纲80多条;

为没有请辩护人的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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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丨勇担当惩黑恶铸检魂——正安检察院办理“5·28”涉黑专案纪实

诸多不为外界所知的艰苦付出,实现了正安县法院对“5·28”涉黑案28名嫌疑人的判决;发现并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0条11人。这就是正安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生动实践。

“豪华”专案组

李某某等人自2009年以来,通过多种方式聚集拉拢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李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组织利益,实施了大量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同时,李某某等人还利用该组织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的威名和强势地位,通过拉拢、腐蚀党政干部、串通投标等手段承揽工程项目,聚敛巨额财富,并将聚敛的钱财用于豢养组织成员,支持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走上了“以黑护黑、以商养黑”道路,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今年1月31日,正安县公安局向正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余某某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犯罪一案,其中2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审查起诉。

4月1日,正安县公安局又以何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向正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正安县检察院仔细审查后,发现何某案与李某某案有关联,于是将两个案件作并案处理,统一并为“5·28”涉黑专案。

工作动态丨勇担当惩黑恶铸检魂——正安检察院办理“5·28”涉黑专案纪实

“我们受理案件后,检察长缪荣红带头办案,并在全院抽调了4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办案团队算是‘豪华’团队了。”正安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琳介绍。实际上,该院在4月30日还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动组,以便提高办案效益。

在后勤保障上,正安县检察院腾挪出一间专门办公室,确保案件安全、保密,还购买了专门的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安排专门的办案用车。2个多月时间,专案组成员加班成了常事。

80多条退侦提纲多次会商

受理案件后,正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依法”二字,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

在审查中,该院发现案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方面的证据及部分个案的证据仍需继续收集,于是延长了审查起诉期限15天。

为做到定案证据确凿充分,彻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3月12日,经该院提请,正安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针对“5·28”涉黑专案召开了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次会商会议,对案件在退侦以及证据补查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3月15日,正安县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并拟出退侦提纲80余条,引导侦查工作。4月12日,该院将何某一案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同样也拟出了退侦提纲。

在退侦期间,正安县检察院专案组退侦不退卷,9名办案成员仍然对139册卷宗、373张光碟逐一审查。

5月9日,正安县召开了由遵义市中级法院、遵义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指导的“5·28”涉黑专案会商会议,遵义中院、遵义检察院对案件的组织特征、“保护伞”“打财断血”、个案事实及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分析指导。

作为办案成员之一,杨琳说,办理“5·28”专案中干警克服了很多困难,比如为了精准审查账务问题,干警一边学一边看卷宗,一边向专业人员咨询财务知识。为了“打财断血”,专案组提出意见,将涉案人员的财产及时冻结,将李某某直系亲属的财产扣押,将李某某9个在建工程的资金完全剥离出来,便于以后“断财断血”。为了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正安县检察院为没有请辩护人的嫌疑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

不容辩驳的公诉意见

5月15日,正安县检察院对李某某等13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与公安机关以该罪名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人数相比减少了12人。该院对鄢某等15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虽然案件依法提起了公诉,但是正安县检察院“5·28”专案组依然紧锣密鼓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一次次熟悉掌握全案事实和证据体系,特别是针对“四个特征”、组织犯罪与个人犯罪等争议集中问题提前作好应对,认真研究制作出庭预案、讯问提纲、答辩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书。

工作动态丨勇担当惩黑恶铸检魂——正安检察院办理“5·28”涉黑专案纪实

6月18日至21日,正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的高潮阶段,是缪荣红发表的最后一轮公诉意见,该意见对事实详细陈述,对证据环环相扣,对疑点条分缕析,对狡辩抽丝剥茧,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让之前部分不承认涉黑只承认个案的嫌疑人彻底承认自己的行为涉黑。

7月5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某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鄢某等15人犯聚众斗殴罪等罪。

扫黑除恶不停歇

在办理“5·28”专案期间,正安县检察院切实贯彻执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示精神,切实开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

在“打财断血”方面,该院多次在会商会议以及退侦提纲中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在量刑建议中,向法院提出对组织领导者李某某、骨干成员王某、余某、何某处以没收财产,对其他参与者处以罚金的建议,均被一审法院全部采纳。

在“打伞破网”方面,该院摸排出“保护伞”线索10条11人,目前已经由其他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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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索摸排中,该院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案、不漏一事”要求,对近5年来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排查出涉恶线索2条,全部移交公安机关核查,目前成案1条,即郑某某等6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已被正安县检察院以涉恶势力团伙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另一条涉恶线索,公安机关仍在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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