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顧雛軍案再審:庭上申請兩名最高檢檢察員迴避被駁回

顧雛軍案再審:庭上申請兩名最高檢檢察員迴避被駁回

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6月13日上午在深圳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開庭審理。

庭審資料顯示,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一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1月30日作出一審判決。宣判後,顧雛軍等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9年3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2年9月,顧雛軍刑滿釋放後,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於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審決定。

顧雛軍:罪名都是被構陷的

顧雛軍在庭審現場陳述申訴理由時表示,因不服原審裁判文書向法院申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期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都沒有立案再審。於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並提審本案。

顧雛軍認為,這是違法動用公權力和司法權,對其本人進行迫害,導致蒸蒸日上的優秀民營企業集團,一夜之間變得苟延殘喘。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嚴重侵犯民營企業資產的惡劣案例。這些罪名都是被構陷的,完全是不能成立的。

庭審實錄如下:

[顧雛軍陳述申訴意見]審判長裴顯鼎:本案是因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的申訴啟動再審程序的,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顧雛軍,現在你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你的辯護人陳述申訴理由。鑑於你已提交了書面的申訴材料,請簡要陳述申訴要點。

原審被告人 顧雛軍:申訴人顧雛軍不服原審裁判文書向法院申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期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都沒有立案再審。本人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並提審本案。申訴人認為是違法動用公權力和司法權,對本人進行迫害,導致蒸蒸日上的優秀民營企業集團,一夜之間變得苟延殘喘。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嚴重侵犯民營企業資產的惡劣案例。這些罪名都是被構陷的,完全是不能成立的。

審判長 裴顯鼎:顧雛軍的辯護人,你是否有補充?

辯護人 陳有西:同意申訴人意見。

庭上申請兩名最高檢檢察員迴避被駁回

顧雛軍稱,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對送審材料進行知識性證據審查時,檢察員趙景川、楊軍偉是送審人,申請兩個檢察員迴避。顧雛軍陳述原因稱,“任何人對意見書中附件一、附件二都能用肉眼就能分辨出來,是有問題的,趙景川、楊軍偉居然視而不見,將如此明顯的偽證作為最高檢的證據,顯然是故意為之,實意圖就是為了阻止申請人案件的糾正,並試圖以此證構陷申請人。我在庭前會議上已經用手電筒指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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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實錄如下:

審判長裴顯鼎:各原審被告人對辯護人持什麼意見?

原審被告人顧雛軍:我在庭前會議上是說保留申請回避的權利。那麼現在我希望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趙景川、助理檢察員楊軍偉迴避。事實和理由是這樣的,檢察員趙景川、助理檢察員楊軍偉,參與偽造證據,即證據七系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技術性審查意見書》。

審判長裴顯鼎:那麼請你簡要再說一下,行使申請回避應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8條、29條規定。

原審被告人 顧雛軍:我首先聲明,庭前會議我說過我保留迴避申請。我覺得該份證據是一份偽證,申請參與制作這份偽證的兩個檢察員迴避,是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8條的規定的。這個我也相信有些寫得很清楚。如果法庭允許我念一遍的話,我當然願意念一遍。

審判長裴顯鼎:請宣讀。

原審被告人 顧雛軍: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對送審材料進行知識性證據審查,檢察員趙景川、楊軍偉是送審人。申請人認為任何人對意見書中附件一附件二都能用肉眼就能分辨出來,是有問題的。趙景川、楊軍偉居然視而不見,將如此明顯的偽證作為最高檢的證據,顯然是故意為之,實意圖就是為了阻止申請人案件的糾正,並試圖以此證構陷申請人。我在庭前會議上已經用手電筒指出問題。

審判長裴顯鼎:顧雛軍,關於這個證據是否偽證,本庭後頭要在法庭調查中進行舉證質證。你是不是基於所提交的證據系偽證,所以要求申請回避?

原審被告人 顧雛軍:我當時做這個實驗的時候要請審判員和審判長派人來看。你們沒有派人來看。其實無論誰都能看明白。

審判長裴顯鼎:我已經給你說過,顧雛軍庭前回應程序問題。是不是偽證要經過本庭今天在審理以後決定。請檢察人員回應。

檢察員 羅慶東:審判長,關於這個程序性的問題,我們本來在庭前會議已經專門進行研究。而且在庭前會議時也給了原審被告人充分的表達權。這個不屬於提出迴避的申請。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對於涉及專門的技術性問題的證據材料,需要進行審查的,可以移交檢察技術人員或者其他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審查。

審判長 裴顯鼎:你申請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顧雛軍的辯護人對這個有什麼意見?

辯護人 陳有西:我有幾點意見。第一請合議庭回應,顧雛軍對原審證據和最高檢重新作出審查鑑定意見的質疑,第二對這份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科學性。我們律師將會在庭審調查當中重點向合議庭闡述。至於顧雛軍的迴避申請,本律師不發表看法。請合議庭考慮。

審判長 裴顯鼎:庭審繼續。

截至上游新聞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

(資料來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庭審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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