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案情通报!唐山五地8人利用微信“卖口罩”被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滦南县公安局严打利用疫情物资、信息等实施的违法犯罪。近日,警方破获一起以卖口罩为幌的电信诈骗案,1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案情通报!唐山五地8人利用微信“卖口罩”被抓

2月21日,滦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被害人张某某报警,称其通过微信买口罩,支付29.2万元货款后,一直未收到货,且联系不到卖家,怀疑被骗。该情况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群众财产利益,对此,警方高度重视。

刑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对该案信息流、资金流进行细致分析研判,并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锁定邢某(男,22岁,滦南县安各庄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邢某已经逃匿。办案民警通过围绕其关系人,综合利用传统摸排与图像信息相结合的侦查方法,最终锁定邢某藏身于滦南县城一小区。

3月5日17时许,办案民警扮成社区疫情检查工作人员,将邢某从藏匿处成功抓获。经审讯,邢某交代了以卖口罩的名义诈骗张某某货款29.2万元,并用于赌博挥霍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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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月22日,路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因急于购买口罩,便在网上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对方自称有大量的民用、医用口罩出售。疫情防控,非常急迫,受害人对此亦深信不疑,经过简短的交流,便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支付了28.9万货款。然而,货款打出后,对方却玩起了失踪。受害人焦急中多次联系,始终找不到对方,这才意识到自己视被骗了,遂到路南公安分局报案。接报后,路南警方高度重视,刑警大队全力展开侦破。民警通过大量工作,锁定嫌疑人顾某身份,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于2月26日,在丰润某小区将该人抓获,缴获手机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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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审,犯罪嫌疑人顾某对其以卖口罩为名,通过加微信、支付宝等手段先后在路南、路北、高新等地对多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45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疫情当前,大家要务必提高防范意识,网上购买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要到正规购物网站,提到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近日,遵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两起以贩卖体温枪、口罩为名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70000余元,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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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7日,遵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案件线索指令:2020年2月6日,浙江省居民夏某在网络上被人以出售口罩的名义骗走4100元人民币。经研判,遵化市居民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接线索后,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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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民警紧锣密鼓,汇聚侦查线索

专案组民警在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克服重重困难,深入摸排,迅速出击,于2020年2月17日上午,在遵化市某旅社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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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张某交待:其见今年春节疫情严重,卫生防护用品紧缺,为获取非法利益,便在网上假称其有体温枪、口罩等用品售卖。期间,其通过微信“卖”给一个自称是江苏某卫健委的人395个体温枪,收到对方微信转款60000余元。随后,又“卖”给浙江东阳夏某10盒口罩和20个体温枪,微信收账4100元钱。诈骗金额共计70000余元,且钱财大部被其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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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被遵化警方依法刑拘

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遵化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物品需求激增,一些不法分子则挖空心思以“卖口罩”为由实施诈骗。近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抓获两名利用微信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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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10时许,路北公安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接一居民报案称,其通过添加微信号购买口罩,待通过微信转账7500元钱款后与对方失去联系。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通过研判分析发现黄某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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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14时许,办案民警在唐山市丰润区浭阳礼苑一居民楼里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抓获。

经审,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对通过微信发布售卖疫情防控口罩虚假信息,待添加好友取得信任后,骗取报案人购买口罩款7500元用于消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黄某已被路北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打击涉疫犯罪战场重拳出击,成功收网电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岁,某大学在校生),破获本市利用微信、QQ“销售口罩”电诈案件10余起,涉案20余万元;以及利用手机贷款、花呗套现等手段实施的电诈案件60余起,涉案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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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以来,在疫情形势严峻、管控措施更加严格的情况下,刑侦大队受立案数量猛增,且有群众来队集中报案的趋势。通过对近期受立案展开系统分析,发现正在受理侦办的两起微信、QQ购买口罩被骗案,与连续接报的手机贷款套现、花呗贷款套现被骗案线索均指向同一可疑目标,且有系列作案倾向,应有大量被害人尚未报案。期间,经信息追查、走访调查,准确确定线索指向嫌疑人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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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在支持防疫工作,无法贸然进村抓捕的情况下,突击小组民警通过村干部、亲属向其展开电话劝降,要求其认清大局、停止犯罪,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为防止其畏罪潜逃,在其可能外出途经的村、街道办防疫卡点、三道防线卡点秘密布控。

最终,在民警耐心敦促及周密控制下,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月19日中午主动到刑侦大队接受调查,如实交待了2月15日以来手机发布虚假销售口罩消息,诈骗10余人,涉案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张某同时交待,2019年10月以来,以购买手机贷款套现、花呗套现等手段,诈骗作案60余起,获赃款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所获赃款均被其用于网上购买“黑彩”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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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及办案人员均已提前介入,将依法对涉疫犯罪嫌疑人张某实行快侦、快审、快判,坚决确保打击力度与社会效应。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际,却有不法分子利用防护用品紧俏群众急需之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此恶劣行径,唐山政法系统重拳出击,依法从快办理一起网络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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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丰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侯某元利用微信,假借贩卖口罩实施诈骗。当地政法机关按照市委政法委疫情防控期间法治保障七项措施要求,立即着手调查取证、深入研判,快速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和轨迹,于2月3日将犯罪嫌疑人侯某元依法刑事拘留。经审讯,嫌疑人侯某元为了满足自己消费需求,看到口罩脱销,遂产生了谎称有供货渠道售卖口罩,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骗取钱财用于挥霍的念头。截止案发,犯罪嫌疑人侯某元共作案9起,诈骗金额8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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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丰南区检察院依法对侯某元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25日,丰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侯某元认罪伏法,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5000元。

唐山市政法机关提示: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国外代购”等虚假信息,更不要通过网络方式直接转账。

对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宣传封建迷信,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恶意传播疫情,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唐山政法机关将将依法严厉从快从重打击,严惩不贷!


近日,遵化市公安局破获4起网络诈骗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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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唐山市公安局新店子镇派出所接网安大队预警,张某(男,40岁,新店子镇人)有网络诈骗嫌疑。该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办案民警在对嫌疑人进行传唤、询问的同时,积极联系网监、刑侦、法治等部门继续拓展线索,通过深入研判,最终固定了张某的全部犯罪证据。3月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归案。经审,张某如实交代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贩卖口罩对受害人先后实施诈骗4起、非法获利7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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